关于2023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1508 |
文件编号 | 浦金府〔2024〕10号 |
发布机构 | 金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3-22 |
关于2023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形成了《关于2023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2023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引言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下简称《纲要》)、《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的要求,由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编制。
全文包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和2024年度主要安排;梳理分析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本工作情况、工作特点、问题与改进措施;提出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与计划。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查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桥司法所。
2023年,金桥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纲要》、《规划》和《十四五》等有关规定,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建设。紧紧围绕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等方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安监等是我镇主要的执法力量,一直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作为基础工作紧抓不放。对全镇各执法单位(部门)开展常态化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以工作要点的形式予以明确。
2.领导带头尊法学法。以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个人自学等为主要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今年领导班子先后开展《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政务公开形势任务分析》等学习。
3.完善党委、政府和居村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党委、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本镇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同管理、文件合法性审查、社会矛盾化解以及其他领域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今年,顾问律所参与本镇各类合同审查42件、城管重大法制审核 39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一审2件、二审1件)均胜诉。二是聘请律师事务所7名专业律师作为18个居村的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纠纷调处、参与社区治理等法律服务。
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我镇始终坚持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答辩,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一审2件、二审1件)。
5.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一是法治审查坚持“五个必审”:党委会、镇长办公会作出重大决策前必审;农村集体资产合同签订、执行等经济行为必审;民生保障类重大行政行为必审;五违整治、中小河道治理等重点工作必审;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必审。二是注重“三个结合”:与行政履职相结合;与专业标准相结合;与社区自治相结合。三是确保做到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记录可查,党委政府文件法律审查记录可查,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记录可查,合同法律审查记录可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可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纠错情况可查。
6.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的指导与协调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符合规定。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临近届满预警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并形成清理报告。对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使用专用文号编号、统一印发。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12件,主动公开率达到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另有区政府分办信息公开申请1件。二是着力推进行政服务公开。借助各居村室内外电子触摸屏,依托信息化手段,运用“互联网+”管理服务的理念,拓展线上服务功能,提供“家门口”各类服务清单的线上查询。
8.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氛围。推进法治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编印《司法小故事》、开展“乔乔带我学法律”系列活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依托“乔乔法律小课堂”普法公开课,为青少年学生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民法典等一系列主题宣传。设立碧云涉外法律服务站,为碧云社区的中外居民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举办“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法律服务进企业启动签约仪式暨首场法治讲座,搭建企业法律服务平台。
9.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社区治理。在类住宅区域探索长效治理的有效机制,通过指导类住宅成立自治管理委员会,以自治、共治方式破解“非法居住”、安全隐患整治难题。继承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落实“解纷一件事”工作要求,发挥调解工作室、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落实“三所联动”工作,融合各路资源,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包括群体性事件在内的矛盾纠纷,助力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工作队伍还需加强
目前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仍然落后于工作要求,人员变换频繁,导致在业务工作中暴露了专业能力不足,法治意识不强等薄弱环节。基层调解员在这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需要更进一步加强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打牢基层法治基础。
(二)全镇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全面性、系统性有待提高
全镇法治建设各类培训能够按照上级要求有序开展,但是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镇范围涉及到每位在岗人员的法治建设培训计划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镇内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建设培训普及度、经常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对执法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1.坚持依法执政。镇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进落实、督查检查。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积极推进金桥镇参与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创建,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2.法治建设责任书签约全覆盖。年初,镇党委、政府与镇各部门、村居、事业单位、养护院及各直属企业签订《金桥镇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贯彻执行《金桥镇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责任,2023年签约单位45家,实现各类型单位全覆盖。
3.健全监督机制。一是年初制定印发《金桥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金桥镇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二是年中督导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经常听取汇报,定期督查检查。三是年末结合工作考核,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单位(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实地检查并开展考核。
4.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重新修订《金桥镇政府采购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一)严格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1.完成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与基层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并向镇党委、政府进行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配合领导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浦东新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配强法治建设专业力量,增加政府法律顾问力量,结合上一年度律师服务测评结果,聘请4家律师事务所为本镇法律顾问单位,为本镇重要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执法审查、合同管理、党委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社会矛盾化解以及其他领域提供更有力、更多元的法律服务,助力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
3.坚持法治建设责任书签约制度。与镇各大办、村居、事业单位及各直属企业签约《金桥镇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深化落实全镇各部门及村居委法治建设责任人与工作职责。继续贯彻执行《金桥镇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与具体任务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目标切实完成,促使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更加扎实、有序推进。
4.规范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按规范、要求履行公开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政策解读、按时备案等规范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有关宣传工作。
5.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严明、公正、规范执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程序的法制审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进一步加强群众尊法学法用法意识。一是围绕普法工作要求。继续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围绕热点、难点,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造良好的尊法学法用法氛围,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更新我镇普法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三是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组织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围绕我镇地域特色和管理特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思维和观念深入基层群众。
(二)确保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1. 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工作。一是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培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在镇领导班子会议、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各基层党支部会议上组织开展有关法治法律法规培训。二是着眼于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健全评估、考核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全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2.确保公文类政府信息备案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确保主动公开率达到标准要求。同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办法、财政性资金使用审批规定等各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保持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3.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依法履职意识,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答辩,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此外,加强庭前准备,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4.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争公文主动公开率位居新区前列。二是继续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的监督与指导。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落实好政务公开制度。三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及时性。及时编制、更新与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四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诉讼案败诉预防。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阶段采用政府法律顾问、各职能部门等多方联审机制,并对政府法律顾问提供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意见采取追责机制,在法律顾问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提高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
(三)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1.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好对各类重点对象,特别是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如“乔学法”“乔乔广播台”进校园活动等。继续编印《司法小故事》、开展“乔乔带我学法律”等法治宣传品牌,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内涵。二是探索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打造碧云社区涉外法治文化。打造包括碧云一居长廊在内的法治主题“一园一路一长廊”。三是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宪法、婚姻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四是围绕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五违”中小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宣传。五是加强企业和居村“两委”干部等其他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
2.落实居村法律顾问评估评价机制。在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结对法律顾问为骨干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纠纷调解等工作。按照《金桥镇居村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落实居村法律顾问评估机制,让律师参与到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治宣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以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作出贡献。
3.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基础。加大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合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性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项目申报。努力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矛盾化解、制度建设、社会组织的培育和作用发挥等领域挖掘项目,力争形成本区域有实效有特色的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项目。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本辖区内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鼓励村居充分发挥创造性,形成亮点、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村居的指导和督促,向更高的水平靠拢。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