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XE6300000-2018-005 | 发布机构 | 金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2-07 |
浦金府〔2018〕1号 签发人: 苏珏旻
关于2017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浦府法发[2017] 19号)的要求,我镇形成了《2017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月3日印
(共10份)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
2017年度浦东新区金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金桥镇
2018年1月
引言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由金桥镇人民政府编制。
全文包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点;梳理分析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对策建议;提出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与计划。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浦东新区金桥镇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金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金桥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新区法制办的指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决定》、《意见》和《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建设。紧紧围绕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等方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严格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镇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积极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镇司法所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参加镇政府重大决策的制订和实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镇政府抽调法制人员参与动迁及矛盾调解事宜,依法为调解提供充分的法律意见,为金桥镇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制度,征求专家、基层以及居民等各方意见、建议。
(二)重点把关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进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
镇政府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建立健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定过程中,立足于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本镇实际和社会民生热点,起草规范性文件前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规范性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和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年内无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现行以镇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区政府。
(三)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大力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为进一步有效规范行政人员的具体行为,制定完善了相应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等。在具体操作上一是依法接受镇人大的监督。由镇人大主席列席镇长办公会议,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人大代表积极评议政府工作,提出书面工作意见。二是合法及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人大代表、党代表接访制度。三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接受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
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方面,有针对性的对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进行了自查,现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
一) 民政低保救济工作(行政审批)
金桥镇2017年社会救助工作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由金桥镇社会救助保障所负责受理和审核,金桥镇社建办负责审批。截止2017年12月共受理审批低保申请12户,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受理、审核和审批,依法发放相关救助资金,并做好公示和签收工作。严格遵守二次办结制原则,30天内完成调查、审批过程。低保救助金自批准之月发放,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金自申请当月起发放。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审。总之,比照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上级的文件精神,金桥镇依法开展社区救助工作,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
(二)计划生育工作(
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
)
镇社建办认真监督实施计划生育的相关法律法规,截至2017年12月底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92.3%;征收社会抚养费、病残儿鉴定案例均为零;再生育审批(初审)4例、补办再生育申请6例;依法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开展年老退休人员计生一次性奖励、计生家庭农村奖扶、特别扶助、免费技术服务等均按照法定的程序,依照有关规章进行,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安监执法工作(行政处罚)
截止2017年12月底金桥镇纳入金安工程网监管的企业568家,其中,大、中型企业55家、小微型企业513家。目前已登录于金桥镇安全监管网络的“九小场所”有867家。
截止2017年12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7499人(次),检查单位3623家(次),查出安全隐患119条,已完成整改115条,整改率为96.6%。查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20起,处罚金额为人民币15.6万元。
全镇安监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等事故高发、隐患较多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及时纠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确保生产安全。
(四)城管执法工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执法)
镇城管中队认真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工作职责,有效维护良好社会秩序,配合镇各项重大执法保障任务开展各项工作。根据管镇联动的工作部署,截止2017年12月底,拆违类案件数37件,城市交通管理、市容市政类、环境保护类、水务类一般案件186件,简易案件77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35件,行政强制案件26件,其它行政执法类案件8件。
(五)兵役执法工作(行政检查与行政登记)
武装部组织区域内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并对其进行抽查,成立了兵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发放《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兵役义务告知书》和《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等共计38份,回收38份。经统计,本区域内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453人,抽查就业人员持有兵役证19人。镇域内当年新增18周岁应登记兵役人员数75人,实发兵役登记证308份,持证率达100%。
(六)政府法制工作(政府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金桥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规划计划、其他等五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公众可通过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查阅点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7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答复时限、依法按时完成,答复率100%,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投诉。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对策建议。
(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素质还有待提升
一线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例如:执法手段、责任意识、法治思维等。因此在此层面一是应当着眼内部建设。健全评估、考核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应当创新教育方式。注重对目前执法队伍的分层分类教育管理,拓宽知识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群众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金桥镇城市化程度高,社会人员结构较多元化,大众对法治的理解与重视程度有所不同,对于法律的学习、遵守与使用程度不同,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程度不同,这些与依法治镇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思路与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事实、证据、程序、文书等方面的合法、合理性,做到“三个至上”,即法律至上、教育至上、规范至上;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建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推进依法行政。
(二)拓展法宣工作,提高法律意识
围绕普法实施规划和工作要求,继续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围绕热点、难点,组织基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保障公共安全。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监督,畅通行政效能投诉渠道。贯彻落实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积极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日常绩效考评工作,完善镇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增加依法行政指标在部门绩效评估体系中所占权重,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干部考核任用、部门评优评先相挂钩,增强绩效评估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继而提高行政效能。
(
四)加强政务公开,强化监督机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现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