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索引号 XH3300000-2017-056 发布机构 航头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2-2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到2020 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现就2016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报告如下:
   一、 2016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航头镇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改善法治环境。坚持完善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政务公开,提升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一)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增强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航头镇政府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可行,并做到有件必备。2016 年,制定出台了《航头镇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航头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航头镇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航头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交易公开竞标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7 件,均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备案。清理已作废的规范性文件8 件。
   加强对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清产核资和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年累计规范集体合同432 份,实现集体资产增值447 万元;进一步完善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管理,有序推进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以合法审查为保障,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6 年, 继续聘请上海公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到依法行政决策中。律师参与重大事项决策5 件,参与政策法规制定3 项,开展日常法律咨询52 件,代理行政诉讼6 件,化解重大社会矛盾7 项。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镇行政执法部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知识讲座、学习讨论等多形式进行政治思想、廉洁意识、组织纪律、规范执法等方面的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水平较高、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创新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部门按照职能特点,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工作的新制度、新方法,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新区法制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6 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共抽查案卷50 件,其中行政处罚类案卷35 件,社会救助类案卷15 件。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据统计,2016 年,航头城管中队实施委托行政处罚438 件,其中简易案件222 件,一般案件216 件。社会救助所共发放城镇低保3605 人次,2419611 元;发放农村低保625 人次,336633 元;救助城乡重残无业人员7010 人次,3576535 元;救助农村五保155 人次,35859 元;实施医疗救助622 人次,1821877.99 元。全年,共审核批准农民翻扩建房屋237 户。
   (三)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解决
  2016 年,航头镇政府共涉及行政诉讼案件5 件: 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撤诉3 件, 驳回原告起诉1 起,判决确认违法1 起。 涉及行政复议3 件,为同一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其中维持作出的告知书2 件,被纠错1 件。
   (四)加强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透明政府
  2016 年,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共153 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 件。申请形式以网上和信函为主,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违章建筑、动迁安置等方面。10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 件,不同意公开1 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2 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 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 件。
   进一步 完善镇属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扩大审计监察覆盖面,对全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公司及相关村共133 家单位实施全面审计,共涉及财务收支19 项、经济效益1 项、经济责任9 项和基本建设94 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调研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25 件。配合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编制并贯彻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五)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确保权力依法运行
  2016 年,继续推进律师与村(居)结对工作,签约律师定期到村(居)、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结合村居、工作站社会治理的实际问题,对内管理和对外服务中涉及的法律需求,加大律师参与力度,通过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从源头上进行法律把关,使村居、工作站的各项决策及行为始终处于法治轨道,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体检”的同时,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普及 “法律知识”,参与“矛盾化解”,提供“法律支撑”,为基层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随时汲取法律知识、逐步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提供了平台,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全年,7 名结对律师共开展法律咨询616 批763 人次,开展重大事项法律会诊3 次,开展法制讲座15 场,化解矛盾纠纷53 起。
   (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格局
   通过知名调解员经验交流、专题培训等各种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2016 年,新增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5 家。各村(居)累计接待个访1067 批/1150 人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72 起,调处472 起,化解468 起,化解率达98.52% 。进一步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积极约谈信访人,维护信访秩序。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是规范各项制度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体制机制,顺利完成镇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快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民主议事规则;研究出台集体资产购置处置、经济合同管理、资产租赁合同清理规范、土地减量化清拆补偿等制度8 项;完善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违”整治、动迁安置和农民建房等制度16 项。成立运行商业办、集管办、项目办、建资办四大平台。严把政策关口,确保用制度管权、管事。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问责考核,加强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集体决策议事、程序、监管规则,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制定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三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 将居民自治、社区共治和法治有机结合, 深入推进社区“微治理”体系建设,创新推进物业费收缴纳入诚信体系,实现动迁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从20% 提升到92% ,获评2016 年上海十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案例。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全面推广“1+1+X”自治工作法。加快对接镇管社区与基本管理单元,组建成立下沙社区、深化完善鹤沙航城“两委一中心”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进一步发挥“镇管社区”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契约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环境的秩序感和公正性有更多的期待,需要政府在更高起点和水准上,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权益保护和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二是基层政府法制干部不足,个别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待加强。 基层政府法制干部配置不足,或专业不对口,影响了部分工作推进。个别领导干部还没有及时转变观念,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 法治手段推动工作,来破解各种社会管理难题。
   四、 2017 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
  2017 年,航头镇将继续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进行经济建设管理和社会治理,使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和现代化
   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内容,进一步厘清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责任事项等,加强政府依法履职。根据《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严格制定程序,做到及时备案、及时清理。加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论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法治手段有效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的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治理的公开化、透明化
   加强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政府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集中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透明度。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动拆迁、农民建房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纪委、人大、审计等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能,依据政府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行政管理的法治化、现代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的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学法活动,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等。进一步执行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政府党政办、司法所等法治相关部门的人才引进,充分发挥律师等专家在决策、整治等工作中的法律顾问作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结合今年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整治、“五违”整治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作用,威慑违法行为,推进重点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执法。
   (五)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社会治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倡导居民自治、社区共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法治宣传融于基层自治、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逐步推进人民调解的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水平,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法保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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