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索引号 | XH3300000-2018-003 | 发布机构 | 航头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1-03 |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 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 的要求,由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7年,航头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 深入推进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航头镇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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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航头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改善法治环境。坚持完善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政务公开,提升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一)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增强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航头镇政府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可行,并做到有件必备。2017年,制定出台了《航头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交易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1件,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备案。按照文件时效性,我镇认真清理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份,其中17份继续有效,7份修改后重新发文,3份停止执行。
加强对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清产核资和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年累计规范集体资产合同153份;进一步完善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管理,有序推进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以合法审查为保障,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7年, 继续聘请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担任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到依法行政决策中。 律师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30 件,代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9 起,审核各类合同、法律文书19 份。2017年,航头镇研究制定规范航头镇事业单位、镇属公司、非常设机构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向航头镇各事业单位、镇属公司、非常设机构等有效延伸,确保全镇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进一步提升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职、依法治理的工作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 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镇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旁听庭审、专题讲座等培训活动,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知识讲座、学习讨论等多形式进行政治思想、廉洁意识、组织纪律、规范执法等方面的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水平较高、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 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新区法制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 共抽查案卷50 件,其中行政处罚类案卷30件,社会救助类案卷20件。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据统计,2017年,航头镇城管航头分队实施行政处罚共358件,其中简易案件175起,一般案件183起。航头镇社会救助中心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殊救济对象救助金合计4939106元,累计5714人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合计发放金额390965元,累计650人次,发放五保户救助金106530元,累计146人次,发放农村重残无业救助金1673511元,累计2042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611966元,累计351人次。全年,共审核批准农民翻扩建房屋283户。
(三)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解决
2017年,航头镇累计发生行政诉讼6 件(其中5件一审案件,1 件二审案件)。一审案件中,2 件驳回原告起诉,3件原告撤诉,二审案件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已开庭的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
行政复议3件,1件维持决定,1件申请人撤诉,1件正在进行中。没有发生被纠错的情况。
2017年,航头镇没有收到司法建议,收到1 起检察建议,已要求职能部门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防范发生类似事件。
(四)加强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透明政府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答复的11件依申请件中,其中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不符合申请要求2件,多次重复申请1件,申请人放弃申请3件。
2017年,进一步 完善镇属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扩大审计监察覆盖面,对全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公司及相关村共186个项目实施全面审计,共涉及财务收支13项、经济效益1 项、经济责任7项和基本建设143项,专项审计21项,其他审计1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做好人大代表的视察和调研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社情民意34件。
(五)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推进基层民主自治
2017年,继续深入开展村(居)结对法律顾问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工作。顾问律师每月2次到村(居)、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每季度1次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母亲节、重阳节、民法总则实施等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讲座等宣传活动。 建立“两个双向”评估反馈机制,即村居评估律师工作实效、律师评价村居法治建设;居民评价律师服务质量,律师反馈居民法治需求。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使 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村(居)、社区工作站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上升。全年,2家律师事务所9名结对律师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38人次,其中涉及婚姻家庭99件,邻里纠纷59件,房产物业纠纷51件,劳动纠纷36件,土地宅基地纠纷29件,经济纠纷 28件,其他纠纷36件;为社区举办老年人权益维护、居民委员会条例、民法总则等法治专题讲座58场;提供诉讼代理9件,参与调解12件。
(六)加强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提升“七五”普法工作成效
通过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开展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以及开展全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等活动,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切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建立“法治公益集市”宣传平台,每月定期在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不同节点的不同主题,宣传新法规、法律援助等内容,不断提升居民的法治意识。完善“浦东新区法治主题园”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定期更新宣传长廊版面,开展与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不断培育法治文化。
(七)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依法信访工作格局
通过知名调解员经验交流、等级调解员专题培训等各种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水平。2017年,新增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5 家。各村(居)累计接待个访502人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14起,调处214起,化解210起,化解率达98.13% 。进一步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积极约谈信访人,维护信访秩序。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是规范各项制度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民主议事规则。研究出台规范合同法律审查制度, 对航头镇的各类合同开展全面审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问责考核,加强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集体决策议事、程序、监管规则,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制定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三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 加强“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治一体的体系建设,大力促进政府治理与基层自治的互动。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全面推广“1+1+X”自治工作法。加快对接镇管社区与基本管理单元,进一步发挥“镇管社区”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家门口”一站式服务的实现。2017年完成鹤沙航城社区、下沙社区、航南社区“家门口”服务园建成及航头镇各村、居家门口服务站的全覆盖。通过积极推动“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社区的广泛开展,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基层建设和依法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意识、契约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环境的秩序感和公正性有更多的期待,需要政府在更高起点和水准上,营造一个有利于公民权益保护和企业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二是基层政府法制干部不足,个别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待加强。 基层政府法制干部配置不足,或专业不对口,影响了部分工作推进。个别领导干部还没有及时转变观念,不善于运用 法治思维 、法治手段推动工作,来破解各种社会管理难题。
四、
201
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
2018年,航头镇将继续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进行经济建设管理和社会治理,使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和现代化
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内容,进一步厘清责任主体、责任方式、责任事项等,加强政府依法履职。根据市、区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严格制定程序,做到及时备案、及时清理。加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论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法治手段有效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的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提升社会治理的公开化、透明化
加强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政府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集中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透明度。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动拆迁、农民建房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纪委、人大、审计等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能,依据政府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行政管理的法治化、现代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的专题培训。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学法活动,并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旁听庭审等。进一步执行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政府党政办(法制办)、司法所等法治相关部门的人才引进,充分发挥律师等专家在决策、整治等工作中的法律顾问作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四)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结合今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积极作用,严格执法,威慑违法行为,推进重点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保障依法执法。
(五)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社会治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倡导居民自治、社区共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将法治宣传融于基层自治、共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逐步推进人民调解的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水平,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作用。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法保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