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航头镇关于在本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697500202100155 发布机构 航头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09


航委 〔 2021〕 135号

 

 

机关内设机构,镇属事业单位,非常设机构及公司,鹤沙航城社区、下沙社区、航南社区,各村(居)委:

《航头镇关于在本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浦东新区航头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航头镇关于在本镇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 2021—2025年)

 

2016-2020年,在航头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新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的有力指导下,通过全镇努力,航头镇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镇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活动广泛实行,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文化蓬勃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为航头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2021-2025年是浦东在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第一个五年,是航头镇重大机遇集中、各类优势潜力释放的重要时期,更是迈向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窗口期,要开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新局面,就必须做深、做实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法治在航头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紧紧围绕浦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立足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着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下的航头 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 2025年,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形成与地区经济社会建设相匹配的普法品牌,使法治成为引领区建设的重要标志。全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科技赋能,加快智慧普法进程。

二、全面落实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执法队伍、法治联络员等培训的必学内容,基层党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党员专题培训、学习会等。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和培训。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结合起来,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二)深入宣传宪法 在全镇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做好 “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不断扩大覆盖面,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落实好新当选班子领导的宪法宣誓仪式,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宪法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纳入法治干部重点培训内容。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开展 “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礼敬宪法等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广泛宣传民法典 。深入贯彻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家庭、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公共空间等,宣传制定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充分运用 市、区法治宣讲团资源开展广泛宣讲。依托镇 “航头说”宣讲平台,加强对民法典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大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发挥地铁站、公交站等公共空间的普法作用,运用新媒体等开展网络宣传。 积极搜集和编撰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的民法典典型案例集,提升广大社会公众对民法典的知晓度和实际运用能力。

(四)重点宣传与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浦东新区 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决策部署和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出台的浦东新区法规和相关管理措施等。

(五)重点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平安航头建设需要,深入加强惩治和预防犯罪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诚信建设、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野生动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防治家庭暴力、防范电信诈骗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党章在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党章的广泛持续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列入基层党组织 “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各单位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 “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党委政府人大班子领导日常学法制度,适时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旁听与讲评“三合一”活动,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公司及村(居)法治侧重不同,以“分层分类,按需施教,创新形式,提升质量,全员培训,学以致用”为基本原则,制订镇党员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中层干部、执法队伍、社工、调解员、法治联络员等各类培训,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干部法治教育学习。逐步落实基层一把手年终述职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通过沉浸式案例分析、旁听庭审、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项目化、品牌化 深化推进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项目化运作,开展法治启蒙和青少年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探索寓教于乐的青少年普法模式。推动学校与司法所“校所联动”,建立健全与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寒暑假期和节假日等,通过村(居)社会实践活动、“爱心暑托班”等,开展法治游园、法治游戏、身边的案例等活动,为青少年创设“第二法治课堂”。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本地区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打造富有创意、受众欢迎、成效显著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形成鲜明的航头特色。

(三)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深化 “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利用新区社区法治讲座讲师团、村(居)法律顾问、“航头说”讲师团等资源,在村(居)“家门口”服务站、“鹤邻家”睦邻点等,将法治讲座为居民群众送到“家门口”,开展接地气的普法宣传。编制和宣传通俗易懂、言简意骇的法治宣传语,使群众看得懂、记得牢、用得上。完善村(居)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社工任职培训和岗位轮训。定期开展调解干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提高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

通过联合 “两新组织”综合党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组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教育,推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等活动,加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理念。

加强对建筑工人、外卖配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来沪务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个性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体、信教群众等的相关法治教育。

(四)注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实践养成 。引导和推动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住户守则、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融入诚信建设、 文明创建、民主法治创建、平安创建、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活动。全民普法从实际需求出发,侧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从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公民的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注重在信访事项受理中、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

(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通过航 ·志愿、乡村治理积分等方式,进一步 健全完善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同时,适度宣传违法行为惩戒的反面案例,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社会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衔接,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以道德规范滋养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有效性

(一)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法律服务的全过程 。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开展精准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在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诉讼案件处理中,注重对公民的释法明理,针对个体做到精准普法。根据 “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发布每年的普法责任清单,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教育,把普法贯穿全过程。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按照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类不同人群的学法由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纳入业务培训、宣传活动的范畴。执法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向全社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三)探索运用多媒体精准普法 在已有《鹤翔航头》报纸、 “航头新视眼”微信、政府门户网站等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加强智慧普法建设,探索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平台。尝试开展“云普法”,整合报纸、电子屏、网络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形式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组织举办法治短视频、微电影等形式的创作比赛,鼓励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发掘具有航头特色的优秀创意作品,提升宣传实效,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壮大社会普法力量 。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 吸纳法学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专业背景人员形成本地区 “普法专家库”,充分挖掘本地区的老党员、老干部、居民骨干、大学生等加入到普法志愿者队伍中,建立一支“专群结合”、“老中青全覆盖”的普法队伍。加强对普法的规范引导和鼓励支持,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大普法机制。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村(居)依法治理 。将法治思维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强化法治与 自治、德治的有机融合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对辖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沈庄村)的复核巩固,市级重点培育单位(福善村)的创建推进,以及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宣传和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在全镇营造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良好环境。在党建引领下,借助法律顾问等资源,运用民主法治方式建立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依法治理工作规则,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住户守则等在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小区停车难、加装电梯等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凸显法治保障的作用。推进 “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培训、考核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 深化 “法律进网络”,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加强对网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加强对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弘扬法治精神。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继续做好法治主题园作为本地区法治文化主阵地的建设,定期更新维护软硬件设施。同时,制作完成法治主题园街景 VR,实现法治主题园线上游览功能,方便居民群众网络参观游览。在本地区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打造具有航头特色的、受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阵地。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团委青年之家等场所,因地制宜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充分利用道路、地铁站等公共空间,打造法治“微景观”。提升已有的1个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的建设,再力争创建1个市级法治文化品牌活动。每个村(居)、社区工作站完成1个法治微景观或微平台的打造。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围绕服务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内容,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并进行广泛宣传。加强互联网线上法治文艺作品的征集、宣传。 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法治书法、绘画、剪纸、微视频等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开展法治辩论赛、知识竞赛、故事巡讲、文艺汇演、电影展映、书画展览等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完善细化考核指标。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做好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司法所具体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查落实工作。

(二)强化评估检查 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制度,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普法责任制的履行情况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司法所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新区要求,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

(三)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航头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 “八五”普法工作的需求,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司法所年度财政预算,单列专项,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浦东新区航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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