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花木街道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2-24 |
2022年,花木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本街道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筑牢基础。现将本街道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1.班子带头学法,发挥引领作用。街道领导班子注重法治引领,利用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样性的学习培训教育,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同时结合民生热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研讨、法治宣传。街道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以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的形式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2022年专题学习了《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并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以社会转型与基层依法治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为主题的数场讲座,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统筹协调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街道严格按照《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2021-2025 年)》任务分工方案并组织推进落实。制定本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法工作。做好外聘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对法律顾问进行年度考核。落实法治工作力量,司法所作为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干部,相关部门单位均有固定人员负责法治工作。
3.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责任制考核。街道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将法治建设责任制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花木街道2022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对部门(单位)落实基层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集中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作为基础工作融入花木社区管理和社区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化运行,通过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不断提升本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浦东新区引领区建设
1.合同全面审核,避免法律风险。花木街道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由法制部门与外聘法律顾问协同配合,对机关、事业单位、社区金额超过3万的合同开展审查,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2022年,共对街道880余份合同完成法律审核,发现个别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的合同,街道承办部门即知即改,积极开展整改。《花木街道办事处合同管理规定》于2021年9月制订,进一步规范了本街道的合同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依法治区调研项目。结合街道工作重点,积极落实新区全面依法治区调研项目。2022年,以《多部门干预社区戒毒,打造戒康人员就业链》为调研课题,分管党工委副书记担任课题组组长。街道平安办、司法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就业指导办、花木派出所、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组从多部门干预社区戒毒的要素、运行时间等方面加以分析,探索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的方法,以及共同促进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回归、融入社会的最优路径。并提出采用“培训+安置”“部门+市场”“管理+服务”三结合方式的建议。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保障,推进基础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部门职责。花木街道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作用,全面负责花木区域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街道党政负责人分别担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围绕新区重要任务部署街道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普法教育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确立司法所为本街道法制机构,牵头本街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考核等,街道其他部门在各自业务领域范畴内做好协同配合。
2.健全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化细化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创新实践律师参与、专家论证、代表听证等方式方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充分论证、合法合理。聘请4家各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组成街道法律顾问团队,参与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参与行政决策,全面落实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实行街道纪检、审计、财务、司法等条线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加强人大工委、纪检监察、审计、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监督,明确责任追究。
3.依法开展防疫,保障居民权益。街道组织各居委干部、志愿者学习最新文件规定要求,要求各部门和社区居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力量,在落实工作时做到多咨询、多思考,确保工作有法可依,避免出现法律问题。街道指定一名司法所公务员作为法治联络员,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联络工作,与各社区居委及区法治保障专班建立工作联系,及时完成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街道调解委员会对疫情相关的劳动纠纷、买卖纠纷等提供及时的调处化解,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志愿者这支多元队伍的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街道依托线上线下宣传栏,张贴法治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执法事项下沉工作
1.落实执法三制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本街道各执法部门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相关工作,坚持以“在阳光下办案”为标准,城管在“公示栏”公示,安监在“一网通”公示。同时,街道持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司法所)和法制审核程序。同时,积极落实裁量基准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案件法审工作小组运行顺畅,规范开展听证工作,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2022年,花木综合执法队共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570件,行政强制类案件5件。
2.保障队伍力量,配备硬件设备。花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50名在编执法人员,其中49名具有执法证,1名执法证正在办理中;其中案审岗位3人。安监现有5名在编执法人员,均具有执法证,其中1名案审人员。司法所配备法制审核力量2名,审核人员与司法所所长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安监都配备了与行政执法工作量相适应的音像记录设备(城管执法人员配备50部执法记录仪,2台音视频采集存储服务器部,共52部;安监所配备3部)。
3.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街道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活动,对城管、安监等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查看行政执法案卷、执法电子信息平台,了解执法权下沉情况、力量及设备的配备情况,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执法档案规范化等情况,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守牢依法行政底线。街道全年均按时上报执法数据统计、行政执法情况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等,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要求。2022年,花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案入围浦东新区优秀执法案例。
(五)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及检察建议书,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多方监督
1.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花木街道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街道法制机构与各职能部门,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协同办案。2022年本街道被行政复议2件。浦府复受字(2022)第907号行政复议案件积极答复,未发生被纠错情形。第960号行政复议案件经积极沟通后,申请人撤回申请。2022年度发生行政诉讼1件,(2022)沪01行初54号案件与区府、区城管为共同被告,一中院一审裁决驳回起诉,未发生败诉情形。本街道均能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2.务实办理诉前检察建议书。2022年,花木街道收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5份,分别为河道污染、施工扬尘、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卫星锅违法安装和使用、路边垃圾堆放等问题。街道收到浦东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均高度重视,业务部门随即展开调查核实,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消除环境损害,维护公共利益。不仅对建议书所述问题进行处理,还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防范长效监管机制,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花木街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新区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遵守公开时限。202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花木街道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优化畅通受理渠道,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方便。二是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多途径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三是不断深化依申请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各环节,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四是做到按时答复,答复有理有据、严谨规范。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数40件,已办结38件,申请答复数38件。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居民自治等方面,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落实专职调解员对接公调、诉调、访调、物业纠纷、劳资纠纷等工作,不断完善衔接工作流程,发挥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三不”工作。2022年,街道所属调解组织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78件,调解成功369件,成功率为97.62%,未发生因违法调解或协议书不合法被法院撤销的情况。做好司法110接警平台运行,对有调解需求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元更便利的纠纷化解途径,全年共接处警1555件。
2.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2022年,本街道正式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旨在化解与街道及其下属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争议纠纷,调委会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坚持“三调联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同时,街道制定了行政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和加强花木街道行政调解工作。调委会充分发挥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作用,借助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衔接,方便居民就近获悉行政争议化解途径,助推行政争议就地快速化解。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1.坚持普法与日常业务相结合。本街道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服务群众为原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广泛开展民法典、青少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辖区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2022年,本街道继续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关于浦东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对街道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提出明确普法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纠纷调处、行政执法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2.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为抓手,积极营造基层依法治理氛围。选取牡丹第七居民区开展创建工作,利用临街围栏、绿化带、活动室、楼道等多种空间场景设置宣传版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利用培花公园、东城翠环等公园街景,布设宣传展板,打造宪法宣传长廊、民法典知识环道,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为居民区法治图书角及时更新法律书籍,便于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3.坚持抓好宪法日、法治文化节宣传节点。本街道在“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第五个国家“宪法宣传周”,第三十四届上海“宪法宣传周”前后组织开展法治游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宪法七进”系列活动。并制作宪法宣传小动画,投放在“锦绣花木”微信视频号上展播。本街道坚持将宪法宣传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2022年上海法治文化节,本街道积极组织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讲座,制作文化节宣传资料,积极参与上海法治文化节。
(七)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1.优化队伍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花木街道积极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夯实队伍基础,充分发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分社区服务工作站、居民区服务工作室三级组织作用。花木司法所目前配备有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其中2名担任街道公职律师,全面参与街道法治工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专职调解员2名、外聘法律顾问律师1名,协同开展纠纷排摸调处、咨询普法。2022年接待来访咨询1123人次。街道择优选聘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社区、居民区人民调解员,确保每个居民区配备不少于1名调解员,在社区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挖掘法律志愿者资源,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花木社区法治建设工作。
2.督促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街道定期前往各社区居委,对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实地测评,并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对居村的年底考核中。2022年,街道接受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居村法律顾问均在检查内容中。本街道能做到及时更新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料,及时新增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完整配备居村法律顾问台卡、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手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海报等。花木街道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突出居村法律顾问的作用。将居村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辖区每个居民区,择优选聘6个律师团队,与52个居民区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在规范社区自治章程、健全“三会”制度、业委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等方面发挥审核把关作用。
3.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落地。2022年,浦东新区法院陆家嘴法庭和浦东新区检察院首家进驻社区的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落地花木街道,花木街道在探索基层依法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一直与浦东法院、检察院保持着合作与交流。法官工作室的落地,更意味着花木街道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社区法官工作室的成立大大增强了花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力度,助力基层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为社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合力。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2年,花木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市、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重大法审工作力量仍需加强街道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权一年有余,涉及下沉至街道的执法事项多达数百项,涉及的执法法律法规依据也多达上百部。法制机构在实践中不断累积经验,尽管已配备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律师,但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限,仍未能完全匹配执法领域广泛的现状,法制机构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仍需不断加强建设。
(二)法治宣传品牌仍需创新。街道在普法工作上能完成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但在花木法治宣传品牌上缺乏创新,司法所与妇联计划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儿童及青少年普法活动,建立儿童及青少年普法品牌。对儿童及青少年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也能通过儿童及青少年,把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带到每个家庭。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依法谋划部署各项工作。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分别担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谋划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体系。部署制定《花木街道2022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以及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对街道法治工作分工、合同风险整改、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沉等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实责任到部门、个人。
(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在决策前征询其法律意见或建议。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保证司法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公职律师。要求司法所牵头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定期梳理更新普法责任清单。
(三)领导带头尊法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街道领导班子带头尊崇法治,学习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以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将法律知识学习等纳入培训体系,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业务轮训。开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将法治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升街道公务员法治意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决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规范决策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接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检查、监督、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均在法定期限内履职并回复检察建议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花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新区和街道工作,奋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助力新区引领区建设。花木街道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将其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样性的学习培训教育。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确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发挥领导于部示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挖掘优秀案例。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挖掘形成重大行政决策优秀案例。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以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路径,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参加业务指导培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效能和法治队伍能力水平。
(三)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工作要求。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相关工作,继续推动行政执法现场(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维护更新音像记录设备,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监督管理等要求。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认真办理司法建议书、行政检察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按时上报执法数据统计、行政执法情况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等,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联动机制。落实《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依托花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加强诉源治理,积极运用调解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健全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发挥“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作用。借助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的落地,做好公调、诉调、检调对接,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公开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落实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布和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夯实法治基础。充分发挥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认真组织法治责任制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组织法治专题培训,注重培养法律方面的人才。
(七)合理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满意度。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按照新设立居委情况,进一步推广“微信小程序法到家+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应用,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创宣传品牌。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进一步拓展渠道开展社区普法,营造社区居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创立普法品牌,多部门合作推进,培育花木法治文化。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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