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E2300000-2017-015 发布机构 花木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8-2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花木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点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1. 强化依法治理意识。花木街道积极履行街道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职责,围绕浦东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任务部署街道重点工作,结合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推进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解决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新区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依法治区”课题,街道荣获浦东新区2016年度“依法治区”优秀项目奖。
2. 完善重大制度建设。及时更新、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以及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监督、工程管理、财经、社区和村居委治理、区域化党建、党风廉政等制度,为实现工作目标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
3. 推行民主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花木街道领导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规避决策失误,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制度明确规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程序,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决策精神;集体研究,提前征集、汇总班子成员意见;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律师参与机制,确保合法合理、充分论证;吸纳公众参与,通过事前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客观真实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讨论方案;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造成决策失误;同时加强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明确责任追究。2016年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责任追究。
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制定了《2016 年度花木街道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报备书》并筹划制定《花木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计划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节日请假制度、严格网络交流安全;同时在自省自律方面加强宣传与引导,在全街道党员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做合格党员”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保持教育常态化。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由点带面,由表及里,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自我对照,从而强化对全体干部党员和社工队伍的自律建设。
(二)制定完善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1. 规范合同审核。花木街道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签订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本街道的政府合同签订工作,合同起草完成后,积极做好法律审核等工作。2016,共审核街道合同51份。同时帮助各居委共同探讨解决重大疑难纠纷。
2. 深化公开内容。根据新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花木街道以“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花木街道坚持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积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答复,2016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络申请5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件)。花木街道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举报申诉。
(三)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化、文明化。
1. 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花木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坚持集中学法,新法必学,持续推进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法制培训,通过开展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和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按照《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花木街道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度,执法人员、行政许可项目上墙公示,错案责任追究制等逐步得到完善。
2.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根据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的《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办证操作手册》,严格按照市法制办的工作要求,完成了花木街道所有持证人员的信息录入,有效规范了执法证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2016年共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37件。
3. 推进执法人员培训。抓住重点环节,深化分类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参与新区党校主体班次的培训,加大机关在不同层面干部的培养和能力培训。将干部在线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等列入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年轻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业务轮训。充分发挥律师作用,重大决策事件律师全程参与和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府依法行政。
4. 加强安全生产监察。2016年,根据《2016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监察员对严镇路96弄、严明路40弄等19个街道实事工程工地,富荟广场、建工大唐广场、丁香金融中心、陆家嘴金融广场60多家集中装修单位、汽修4S店等重点监控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开具法律文书391份,其中现场笔录136份,现场处理决定书45份,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0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07份。共查出隐患226条,其中已整改226条,整改率100%。责令暂时停工2起。行政处罚8起,共罚款3.5万元,比2015年有明显提升,对照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定执行更严格,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花木地区安全形势平稳受控。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1. 规范行政处罚。2016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的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程序证据,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城管花木中队依据法定职能对花木辖区内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共处罚各类案件1004起,其中简易490起(占道设摊478,跨门营业9,夜排档3),一般案件514起(市容323,交通32,市政2,房屋租赁7,规划61,物业15,环保1,水务1,空调设备1,建设1,当场拆除70)。
2. 加强专项检查。2016年度,花木街道以年初与新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浦东新区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浦东新区消防工作政府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对辖区范围内的危化企业、建筑工地等其他单位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共组织检查1145家单位,出动2333人次,发现违反安全生产隐患行为共计430条,开出检查情况告知单276份,复查单23张,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3. 严格行政审批。一是行政救助许可:加大力度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问题。截至2016年12月31日,花木街道现有低保户数648户(1236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804.6605万;大重病医疗救助285人次83.8581万元。二是廉租房申请许可:2016年1-12月,共接待居民来电、来访咨询350人次;享受廉租租金补贴家庭共计87户;受理廉租补贴申请16户,8月起针对符合“只租不售”条件的配租家庭进行实物配租,累计实物配租家庭有16户。
4. 做好行政征收。加强全面俩孩政策的宣传,切实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市、区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俩孩政策,多种渠道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引导市民选择适宜的时间合理安排生育行为。制作了《花木街道计生实务手册》2万份,各社区、居委围绕世界人口日等宣传日进行发放,重点对新修改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培训和广泛宣传。共核查了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孕产妇3043人,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目前已检测人数105对(210人)。
截至12月底,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65份;补、换证83份;办理流出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份;为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28对夫妇办理了有关手续;补办申请再生育的有20对夫妇;再生育流产证明12份;办理生育保险审核表3074份;办理来沪人员情况证明443份;为1250位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奖励待遇办理初审工作;为20位镇保人员享受退休一次性奖励办理初审、报批、发放手续(金额为97300元);为84位支内支边人员享受退休一次性奖励初审、报批、发放手续(金额为230600元);为48位享受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的对象办理了初审、报批、发放(金额202000元)。为632位流动人员办理了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为149位流动人员办理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受理了361位特扶对象,发放特别扶助金1818200元;征收立案2个,实际征收金额88520元;分期结案1个,征收21738元;发放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81740元。
5. 规范行政争议调处。花木街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街道各业务部门组成,形成领导主抓、业务受理、纪检监督的一体化纠纷处置模式,对街道依法行政过程中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领域进行排查。2016年1-12月,花木街道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举报投诉;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2件正在审理中,其余2件经法院审查,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已审结案件中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1件,被纠错0件。原告因对本街道2015年作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答复不满,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查,本街道按照《条例》和《规定》受理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程序合法,答复并无不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制约。
1. 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对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项的公开进行监督检查,为加强政务服务提供有效保障。积极推行政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透明运行,督促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思想,改进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政风。同时,积极接受新区相关单位(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监督,畅通行政效能投诉渠道,贯彻落实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依法行政行为,确保不发生行政过错事件。2016年花木街道无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2.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建设、听取群众意见及反馈情况,以“走千听万”为平台,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搭建联系党员群众的沟通桥梁,组织开展“走千个居村,听万户心声”集中走访活动,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社区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群众诉求,通过社区工作会议、共商共治例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一岗双责”,强化监督。制定了《2016年度花木街道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报备书》;同时与街道68家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计划书》,通过一级抓一级,做到“一岗双责”全覆盖。同时,注重检查结果运用,对基层单位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后汇报至街道主要领导,统一安排整改,促进问题整改和责任制落实。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花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法制化,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依法行政观念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够强,依法行政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还存在运用老办法、老模式解决问题的习惯,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这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执法手续。
(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部门(如城管、安监、低保救助等)条线对案件有一定的要求并有统一规范的文档格式,经过长期的工作经验积累,形成了较好的工作习惯,案卷装订规范完整,封皮统一、目录齐全等符合案卷归档规范;部分执法工作部门由于日常业务工作繁重,尚存在归档不规范等现象。
三、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思路与计划
花木街道全力做好依法治理相关工作,突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盯住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重要环节领域,盯住“四风”新形态、新动向、保持抓常的韧劲和长抓的恒心。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的执行,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强化惩戒问责机制,形成震慑,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变异。
(二)积极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花木街道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和管理规范》(DB31/T1018-2016),根据市司法局标准化建设要求,在规范化的基础上,以标准化为主导和支撑,科学合理设定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从2017年至2019年逐步完成标准化司法所建设。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对街道门户网站、触摸屏、公开栏等进行日常维护,强化对街道图书馆公共查阅点的管理,确保公开渠道畅通;统一思想,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理解,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严格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政府公开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廉政文化等专题教育活动,将教育活动充分融入到中心工作当中,做到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也更好地服务于街道的重点工作。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理想信念宗旨,珍惜权力、慎用权力,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当好人民公仆。
(五)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从严落实行政监督。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机关科室(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党员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继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畅通行政效能投诉渠道,贯彻落实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继续积极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抓好对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的长效管理。
(六)做好行政执法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17 年2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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