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E2300000-2020-002 | ||
信息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件编号 | 浦花办〔2020〕2号 | 发布机构 | 花木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1-20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花办〔2020〕2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花木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保障,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组织保障,增强法治意识
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权责明晰;领导班子围绕新区重要任务部署街道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普法教育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强化法治责任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决策
结合大调研工作,街道各部门及时更新、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实行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梳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街道领导的决策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律师参与机制,确保合法合理、充分论证,提高领导班子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明确责任追究。
3.提升法治思维,法律顾问全覆盖
花木街道办事处聘请3家各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组成街道法律顾问团队,为街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文化发展等方面提供法律框架设计,参与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聘请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为47个居委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建立覆盖所有居委的公共法律顾问服务体系。
4.强化四责协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制定《花木街道2019年度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对辖区各单位(部门)落实基层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作出集中部署。通过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化新路径,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1.谋划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创建
一是推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 根据新区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机制,选取明月居委作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示范点,并于2019年5月通过验收。下半年又选取东城二居委开展2019-2020年度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2020年将根据要求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结对律师的法律支撑作用,从居委工作细节着手逐步规范,尝试构建一套可以在全街道推广的范本。
二是积极申报法治社会项目。 积极落实新区法治社会项目申报,结合街道工作重点,申报《加快智能化安防社区建设,打造平安花木》为法治社会项目。街道拨出专项经费,对老旧小区改造时建设智能安防设施,同时引导辖区多个高端商品房小区投建智能安防设施,既追求打造平安花木的社会稳定局面,同时尊重广大业主对小区的自主管理权。
三是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019年花木街道开展了3次大型法治文艺演出活动,邀请新区法治讲师团讲师深入社区累计开展38场法治讲座,组织居村法律顾问在全部47个居委就《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针对性宣讲。此外还积极与辖区内有关单位进行联动,组织了符合受众需求且有专长的律师,开展了5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军营活动。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宣活动将法治传播辐射至更多受众,群众喜闻乐见,受到广泛好评。
2.发挥人大监督效能,贯彻落实监督工作
一是深化代表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 不断拓展代表活动载体,以视察监督、调研献策为抓手,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监督和支持推动作用。街道人大工委通过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为人大代表搭建平台,听取民意、汇集民情,了解群众的急、难、愁问题,掌握群众的民生热点,通过代表建议、协调沟通,推进问题的解决。
二是围绕社区工作重点,凸显监督实效。 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结合花木实际,组建了一支由区人大代表、党政办、自治办、综合事务办、管理办、城管、房办、居民代表等多方力量构成的检查督查队,按照新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标准开展重点监督,紧扣关键节点,明细检查时间表,通过集中检查、中期督查、总结通报、整改措施等全程监督机制,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落实。
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执法检查。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及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至城管花木中队、花木安监所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现场查看行政执法案卷、了解执法力量及设备的配备情况、三项程序化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及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等,充分发挥代表们依法监督履职的能力。
(三)规范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监督
1.落实普法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及新区区委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关于浦东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街道各部门按照《花木街道普法执法责任清单》分工协作,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并上网公示,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纠纷调处、行政执法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花木街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新产生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及更新的目录,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浦东档案馆、浦东图书馆、花木街道图书馆等查阅点送交。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信息送交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评议。街道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 继续畅通受理渠道,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方便;
二是 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多途径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
三是 不断深化依申请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做到按时答复,答复有理有据、严谨规范。全年街道共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4件。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新区工作要求,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街道城管、安监等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9年城管花木中队、花木安监所等执法单位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共计1039件。
(四)严格依法履职,街道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花木街道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7年起明确街道所有行政案件,街道行政负责人都出庭应诉。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关心行政负责人出庭情况,多次在党政联席会议等会议上强调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并关注每一起案件的出庭应诉情况及案件审理情况。2019年花木街道涉及行政诉讼案件8起,其中7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开庭审理时,街道行政负责人均参加了出庭应诉,另1起案件因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而未开庭,无需出庭, 2019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在依法行政方面,需按照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
根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当前街道各执法单位(部门)运用这些制度还存在一些短板,街道层面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以往工作惯例,在相关制度落实方面等待新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统一部署和业务指导,主动贯彻、落实细化的动作还不够。
(二)在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方面,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虽然这两年街道为所有居委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性得到了很大提升,但律师毕竟无法全天候在居委提供服务,大量的居民法律服务需求仍然需要通过基层调解员来提供。基层调解员的流动性大,调解员的知识储备、业务能力、工作积极性都有待加强,街道一方面通过组织多层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另一方面也希望上级能够推出适当的激励机制,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学法,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街道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学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将法治培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增强街道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提升法治思维。将干部在线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等列入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积极组织年轻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业务轮训。邀请院校专家、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围绕社区热点法律问题来到街道开展专题讲座。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力,依法谋划部署具体工作
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担任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2019年度工作计划。花木街道2019年度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向区政府报送,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规范决策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认真接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检查、监督、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法治教育常态化
围绕提升法治意识,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带头增强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社区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社区法治讲座,营造社区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切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依法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建设政府与社会多元共治、居民依法自律的诚信社会共同体。
(二)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
严格按照《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街道一方面将从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转变工作方式,规范监管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积极为行政执法人员申报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另一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与新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业务联系,依托其条线优势,为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提供针对性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运用“三项制度”的能力,从而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三)统筹协调,加强行政执法单位政务数据互联互通
目前街道层面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还不充分,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执法信息的汇集和跨部门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精准、政府治理更高效提供基础支持。街道层面要充分运用好城运平台,完善数据互联互通制度,并在硬件设施、运维软件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单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完成清单调整工作。不断提高街道公文主动公开率,特别是在重大经济民生领域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接受新区政务公开第三方社会评议,加强对评议结果的运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20 年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