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79280202100005 | ||
信息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件编号 | 浦花办〔2021〕1号 | 发布机构 | 花木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花办〔2021〕1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花木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保障 ,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组织保障,增强法治意识。 根据新区工作部署,2020年花木街道组建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花木区域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围绕新区重要任务部署街道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普法教育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强化法治责任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决策。 经过调研及征求意见,街道各部门及时更新、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实行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梳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规范街道领导的决策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律师参与机制,确保合法合理、充分论证,提高领导班子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强人大、纪检监察、审计、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监督,明确责任追究。
3.提升法治思维,法律顾问全覆盖。 花木街道办事处聘请3家各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组成街道法律顾问团队,为街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市政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文化发展等方面提供法律框架设计,参与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聘请6家律师事务所19名律师为47个居委开展结对法律服务,建立覆盖所有居委的公共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积极发挥街道公职律师作用,参与合同法律审查防范风险。
4.强化四责协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制定《花木街道2020年度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对辖区各单位(部门)落实基层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作出集中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通过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探索社会治理法治化新路径,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1.谋划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基层法治创建。 ( 1 ) 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 根据新区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机制,选取东城第二居民区志豪公寓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研究形成创建工作方案,在该小区临街围栏、绿化带、活动室、楼道等多种空间场景设置宣传版面,营造创建氛围,加大普法教育力度。
( 2 ) 积极申报依法治区项目。 结合街道工作重点,申报《社区多部门系统干预戒毒(康复)模式》为依法治区项目。该项目以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室为平台,把影响吸毒人员戒毒康复的各种因素,如生理、心理、家庭、经济、情感、社会、药物滥用等视作一个系统,并对系统内各因素进行评估,进而查找出影响个体戒毒康复的主要问题,提出专项对策,提升社区戒毒(康复)成效。
( 3 ) 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进机关。 街道领导班子利用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将法治培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增强街道公务员业务能力,提升法治思维。街道召开民法典专题培训,邀请法学专家围绕相关热点话题开展普法。以世界读书日、民法典颁布等为契机,组织街道公务员学习以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枫桥经验、民法典、国安法、物业管理条例等为主题的法治法律读本,促成公务员日常主动学法用法的好习惯。
二是法律进社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花木街道及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帮助居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坚定防控信心,杜绝或减少隐瞒、谎报疫情、散布谣言、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民法典宣传送入千家万户, 向辖区居民发放民法典法条一万余册;在“两室一站”等办公场所设立“法治图书角”共计60个,配发《生活中的民法典》等简明实用法治读本;自制《民法典解读》、《家门口法律服务指南》等宣传折页,为基层工作者、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服务水平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宪法日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系列活动,将宪法宣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法律进课堂。 在花木街道儿童中心设置青少年法治宣传版面,发挥“校外课堂”作用。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通过“法治微课堂”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律启蒙,预防违法犯罪,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自护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四是法律进军营。 “八一”前夕到某驻地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走访慰问活动,通过律师咨询、赠阅法律书籍等方式向官兵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提高广大基层官兵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发挥人大监督效能,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及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情况执法检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至城管花木中队、花木安监所等执法单位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现场查看行政执法案卷、了解执法力量及设备的配备情况、三项程序化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及执法档案规范化建设等,充分发挥代表们依法监督履职的能力。同时,街道人大工委通过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为人大代表搭建平台,听取民意、汇集民情,了解群众的急、难、愁问题,掌握群众的民生热点,通过代表建议、协调沟通,推进问题的解决。
(三)规范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监督
1.落实普法责任制。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花木街道结合《关于浦东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街道各部门按照《花木街道普法执法责任清单》分工协作,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并上网公示,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纠纷调处、行政执法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花木街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新区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新产生的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及更新的目录,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浦东档案馆、浦东图书馆、花木街道图书馆等查阅点送交。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信息送交等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0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0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花木街道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继续畅通受理渠道,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方便;二是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多途径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三是不断深化依申请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做到按时答复,答复有理有据、严谨规范。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5件,年内办结23件。2020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新区工作要求,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街道城管、安监等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城管花木中队、花木安监所等执法单位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共计821件。
(四)严格依法履职,街道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花木街道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连续多年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0年花木街道发生行政诉讼1件,开庭审理时街道行政负责人参加了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规范政府民事经济行为,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1.开展合同法律风险排查。 根据新区总体部署,2020年4月花木街道按要求开展民事经济领域合同法律风险排查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居委、集体企业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审理中的合同纠纷案件、合同纠纷败诉案件等三类事项开展排查,共梳理汇总1240份。经过积极整改,目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的合同为1份,正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把好合同签订法律审查关。 结合合同排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花木街道进行合同签订流程的规范,研究完善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起草并印发了《花木街道办事处政府合同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9月1日施行。截至12月底,共对街道328份合同完成法律审查,街道法治部门与街道法律顾问有效配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既高效配合各项业务工作,又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的磋商、文本内容等事项,对街道民事经济领域常用合同进行梳理修订,制订了合同参考范本并提供了起草填写合同的注意事项,为合同各经办部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制审核机构仍需加强,法律顾问作用仍需提高
目前,街道以自己名义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相对较少,街道的法制审核机构在行政执法领域参与度较低,以事后监督检查为主。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司法所负责人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已得到落实,但有效提供决策法治保障的能力仍需加强。在民事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领域,仍需加强合同履行、监督以及化解风险的能力。外部法律顾问与法制机构之间的相互配合还需加强,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渠道、平台仍需拓展。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仍需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是新时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花木街道在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开展了一些尝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融合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模式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尚未高效运作,相应的程序衔接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基层法治队伍仍较为薄弱,仅有小部分基层人民调解员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大部分调解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工作经验缺乏,且基层调解员队伍整体流动性大,工作业务能力、工作积极性仍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的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力,依法谋划部署具体工作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分别担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2020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体系。亲自部署《花木街道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以及工作要点的制定实施工作,对街道法治工作分工、新区合同风险排查等重大问题、重要任务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花木街道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向区政府报送,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进行重大决策前征询其法律意见或建议。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保证司法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公职律师。要求司法所牵头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定期梳理普法责任清单。
(三)带头尊法、学法,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街道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学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将法治培训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提升街道公务员法治思维。将干部在线学习、法律知识培训等列入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年轻公务员参加依法行政业务轮训。邀请法学专家、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围绕社区热点法律问题开展专题讲座。
(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规范决策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对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带头认真接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检查、监督、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培育花木特色法治文化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花木街道将围绕提升法治意识,科学谋划普法规划,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带头尊法、学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解决区域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丰富形式开展社区普法,营造社区居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切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依法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努力建设政府与社会多元共治、居民依法自治的诚信社会共同体。
(二)适应部分行政执法权下沉街镇的新形势,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审核机构建设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2021年部分行政执法权将赋予街镇,这对花木街道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将赋权予街镇的行政执法事项点多面广,花木街道将积极对照学习文件,落实各项要求,做好人财物等各方面准备,按照部署有序做好过渡衔接工作。2021年,花木街道将继续从严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规范监管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积极为行政执法人员申报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新区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业务联系,依托其条线优势,为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提供针对性培训,提升执法队伍运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能力。街道法制审核机构将承担越来越多的法治职能,下一步须着力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建设,配备足够的法治干部,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确保街道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三)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级
2021年花木街道将积极完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依托现有资源,增配专业调解力量,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力度,提升法律服务能级,增强基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按照市、区的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家门口”法律服务,加强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社区法律顾问对纠纷化解工作的参与度,为居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探索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街道商会调解组织的运作机制,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引导其以市场化形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好智慧调解平台,努力实现属地矛盾纠纷受理、转办及化解机制,逐步完善人民调解与其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对接工作流程,形成合力,提高化解率,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花木辖区社会面的和谐稳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 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