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SY0024579280202200005 |
文件编号 | 浦花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 | 花木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花木街道办事处全面 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 21 - 202 5 年)》 、市政府《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 20 21 - 202 5 年) 》和区政府《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 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持续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本街道各项工作。 现将 本街道 20 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
一、 20 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 加强法治 政府 建设的领导和保障 , 推进基础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1. 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部门职责。 花木街道组建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全面负责花木区域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街道党政负责人分别担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围绕新区重要任务部署街道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普法教育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街道调整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设置,使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更明晰,责任落实更到位。确立司法所为本街道法制机构,牵头本街道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考核等,并具体承担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政务公开工作办理、合同合法性审核、普法宣传等职责,街道其他部门在各自业务领域范畴内做好协同配合。
2.健全制度建设,坚持依法决策。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规范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的决策。进一步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化细化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创新实践律师参与、专家论证、代表听证等方式方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充分论证、合法合理。聘请 4 家各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组成街道法律顾问团队,参与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参与行政决策,全面落实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全年列席 20 余次。积极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 ,实行街道纪检、审计、财务、司法等条线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加强人大工委、纪检监察、审计、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监督,明确责任追究。
3.班子带头学法,发挥引领作用。 街道领导班子注重法治引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街道党工委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来认识,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学、结合工作学、压实责任学”要求。采用系统学与专题学、集中学与自主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以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的形式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结合民生热点、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党政联席会、主任办公会、政法工作例会、矛盾专题研讨会等平台开展专题研讨、法治宣传,以此持续强化街道干部法治意识。
4.强化“四个责任制”协同,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 召开花木街道“四个责任制”工作部署会,将法治建设责任制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制定《花木街道 2021 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 ,对部门(单位)落实基层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集中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作为基础工作融入花木社区管理和社区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确保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化运行,通过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不断提升本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5.部门间 协同配合, 衔接 执法权 下沉。 2021 年 8 月起, 本市各 街道办事处 成为 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按照规定的权限,统一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辖区内职能部门负责的执法事项进行综合协调,整合辖区内管理服务执法资源力量,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本街道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沉事宜,依法组建花木街道综合执法队,加挂城管花木中队牌子。按照新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城管中队软硬件建设,从物质、人员、财力等方面做好保障。 为规范 办案 程序 , 提高 工作 效率,司法所积极与城管中队对接,成立案件法审工作小组, 就工作机制及个案办理 做好衔接, 从严落实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并规范开展 听证工作。
(二) 规范行政执法 和政务公开 , 落实 执法 责任和行政监督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花木 街道城管、安监等执法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城管中队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以“在阳光下办案”为标准,在执法各个环节全流程落实公示及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形成三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权下沉至街道后,明确司法所作为重大法审的承办部门,对重大执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同时,积极落实裁量基准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规范的执法程序,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2021 年花木城管、安监等执法单位共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 1558 件,其中执法权下沉至街道后共办理 413 件。
2.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花木街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新区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标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遵守公开时限。 2021 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0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 。花木街道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优化畅通受理渠道,加强申请受理点建设,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方便。二是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多途径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其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三是不断深化依申请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各环节,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四是做到按时答复,答复有理有据、严谨规范。 2021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4 件,均按时办结。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居民自治、征地拆迁等方面,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街道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活动,发现并督促整改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街道人大工委联合法制机构对城管、安监等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查看行政执法案卷、执法电子信息平台,了解执法权下沉情况、力量及设备的配备情况,检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执法档案规范化等情况,督促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执法,守牢依法行政底线。
4.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 。 花木街道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街道法制机构与各职能部门,公职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协同办案。 2021 年本街道被行政复议 1 件,积极向复议机关答复,未发生被纠错情形。发生行政诉讼 1 件,街道行政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 100% ,未发生败诉情形。本街道均能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无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三)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花木街道 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服务群众为原则,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广泛开展民法典、刑法修正案、青少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辖区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 普法宣传 活动 ,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 。
1.坚持普法与日常业务相结合。 202 1 年是 “ 八五 ” 普法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 “ 八五 ” 普法规划以及《关于浦东 新区 落实国家机关 “ 谁执法谁普法 ”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对街道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提出明确普法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花木街道普法执法责任清单》分工协作。将重点普法任务、重点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普法责任单位等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并上网公示,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纠纷调处、行政执法等法律服务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2.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为抓手,积极营造基层依法治理氛围。选取东城第二居民区、牡丹第七居民区开展创建工作,利用临街围栏、绿化带、活动室、楼道等多种空间场景设置宣传版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利用培花公园、东城翠环等公园街景,布设宣传展板,打造宪法宣传长廊、民法典知识环道,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为 52 个居民区 法治图书角配备民法典 及其周边法律书籍 , 便于社区 工作 者 、社区居民 学法用法 , 满足 群众法律 服务 需求。 坚持抓好宪法日宣传,在“ 12.4 ”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社区”系列活动,将宪法宣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氛围。
3.积极开展依法治区调研项目。 结合街道工作重点,积极落实新区全面依法治区调研项目,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物业信访矛盾纠纷》为调研课题。街道与新区人民调解协会、东方调解中心等专业化调解组织开展研究项目合作,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治理等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摸研究,总结纠纷规律特点,阐述基层处理实践,尝试在现有法治框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下探索防范、处置措施,并积极提出顶层设计建议。
4.优化队伍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花木 街道积极构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夯实队伍基础,充分发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分社区服务工作站、居民区服务工作室三级组织作用。花木司法所目前配备有 3 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其中 2 名担任街道公职律师,全面参与街道法治工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专职调解员 2 名、外聘法律顾问律师 1 名,协同开展纠纷排摸调处、咨询普法。择优选聘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社区、居民区人民调解员,确保每个居民区配备不少于 1 名调解员,在社区培养“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挖掘法律志愿者资源,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花木社区法治建设工作。
5. 完善 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花木 街道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突出 居村法律顾问 的作用。将居村法律顾问 制度落实到 辖区 每个 居民区, 择优 选聘 21 名律师与 52 个 居民区 开展结对 法律服务 ,为居民及居委提供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 纠纷化解 、文书审核、决策咨询等在内的 8 大类 22 小项服务内容。 全年开展法治宣传(讲座) 70 次,提供法律咨询 652 次,协助文书审核 11 份、纠纷化解 95 次,出具法律意见 13 份 。 居委 法律顾问为广大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 基础 法律服务,满足居民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也为居委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在规范社区自治章程、健全“三会”制度、业委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等方面发挥审核把关作用 。 另一方面,在互联网渠道落实“沪小法”微信专号全部入群并运用,打造便利的全天候线上法律咨询平台。
6.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落实专职调解员对接诉调、访调、 物业纠纷 、劳资纠纷等工作,不断完善 衔接 工作流程,发挥好基层 矛盾纠纷化解的 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三不”工作。 2021 年, 街道 所属调解组织 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 706 件, 调解成功 691 件,成功率为 97.88 % , 未发生 因违法调解或协议书不合法被法院撤销的情况。做好司法 110 接警平台运行 ,对有调解需求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元更便利的纠纷化解途径 ,全年共接处 1683 件 。
(四)规范政府民事经济行为,防范化解合同法律风险
1.完成合同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 根据新区总体部署, 花木街道 对机关、事业单位 、 集体企业正在履行中的 1200 余份 合同 开展了梳理排查,发现了个别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的合同。花木街道即知即改,在司法所、外聘法律顾问的指导协助下,承办部门积极开展整改,通过与合同对方当事人积极磋商、提起民事诉讼、改进工作机制等方式,基本排除相关法律风险。
2.全面把好合同签订法律审核关。 结合街道合同排查及整改工作 ,建立 健全 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在街道原有试行规定的基础上,于 2021 年 9 月启动修订工作,制定《花木街道办事处合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本街道的合同管理工作 。 司法所与外聘法律顾问协同配合,既高效又专业的开展法律审核工作,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2021 年, 共对街道 820 余 份合同完成法律审核 。对街道常用合同进行梳理,更新拟定三类合同参考范本,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
二 、 20 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存在的 不足
2021 年,花木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市、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法制机构建设仍需加强,重大案件法审有待提高。 街道以往不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权,法制机构也不直接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工作经验较少,尽管已配备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律师,但并非专职从事法治工作。 目前涉及下沉至街道的执法事项多达数百项,涉及的执法法律法规依据也多达上百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 知识结构、业务素养并不能很好适应执法领域广泛的现状,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工作亟需加强 。
二是矛盾化解机制仍需完善,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近年来,花木街道在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融合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模式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尚未高效运行,相应的程序衔接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 基层 居民区法治队伍仍较为薄弱,部分调解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工作经验缺乏,且人员整体流动性大,工作业务能力仍待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 一 )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依法谋划部署各项工作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分别担任街道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谋划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 2021 年度工作计划及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体系。部署制定《 花木街道 2021 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 》以及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对街道法治工作分工、合同风险整改、综合行政执法权下沉衔接等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实责任到部门、个人。
( 二 ) 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在决策前征询其法律意见或建议。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保证司法所配备一定数量的公职律师。要求司法所牵头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定期梳理更新普法责任清单。
( 三 ) 领导带头尊法学法, 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街道领导班子带头尊崇法治,学习法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以党工委、党工委中心组扩大会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将法律知识学习等纳入培训体系,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业务轮训。开展法制讲座、专题研讨,将法治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升街道公务员法治意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 四 ) 坚持依法行政决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 规范决策行为,坚持依法决策、依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接受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检查、监督、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均在法定期限内履职并回复检察建议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100% ,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 、 20 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安排
2022 年花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 2020 - 2025 年)》以及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文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实现浦东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本区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花木街道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一是细化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进一步细化相关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发布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均衡配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一步拓展“微信小程序法到家+公共法律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健全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
四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权改革。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根据行政执法权和力量下沉的进度,进一步加强整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
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加强综合执法单位与法制机构之间的配合监督作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六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开目录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平台便利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
七是 进一步加强 基层 普法 。 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进一步拓展渠道开展社区普法, 营造社区 居民 自觉 尊法、 学法、守法 、 用法的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