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D1300000-2018-001 | ||
信息名称 | 沪东新村街道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件编号 | 浦沪办〔2018〕4号 | 发布机构 | 沪东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1-15 |
沪东新村街道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沪办〔2018〕4号
沪东新村街道关于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我街道编制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与计划。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沪东新村街道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增强重大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的情况。街道党工委在法治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制。对触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定期召开党工委会、书记议事会和主任办公会,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准绳,一贯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决策。
二是党务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17年底初步建成政府公开目录清单,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得公文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61.6%。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加强学习培训,常抓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今年7月街道组织开展由机关、“三中心两平台”、社区单位、居民区干部共100余人参与的以“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专题讲座,邀请了原浦东新区法制办主任陈平主讲。陈主任以案例与理论交叉教学的方法,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内容、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监督与救济、重要意义等几大板块,对如何建设法治政府作了细致的讲解。组织开展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培训、考试,为1名考核合格同志申领执法证,为2名同志更换新的执法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2017年年底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的统一要求,在新的执法人员管理平台上对本单位执法证持证人员进行了信息录入、更新,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基层行政效能、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的情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安全监察方面,发出各类检查文书、通知书1301份,开具行政处罚(消防)9起;民政救济方面,依法审核城市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依法审核审批贫困市民医疗困难补助;劳动就业方面,进行城镇失业登记1355人,推荐成功就业127人;计划生育方面,严格执行审核报批手续,查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486张,审核再生育子女申请18例;兵役执法方面,做好兵役登记工作,适龄对象登记率达96%;司法信访方面,司法所做好矛盾调解及法制宣传工作,信访办积极调处各类矛盾,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来邮348批/507人次。严格行政执法案卷检查,以案卷评查推动行政行为规范化进程。做好执法证更换、申领工作,确保每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四)依托法律顾问,严格行政合同审查、夯实执法专业技能的情况。年初制定了《沪东新村街道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街道2名常年法律顾问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全年由律师协助审核对外法律文本及合同41份。积极推进“法律志愿者进社区”工作,法律志愿者中既包括社区中具有法律工作背景的退休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也有居民自发形成的法律爱好者自治团队,两支队伍都发挥了调解员、咨询员、宣传员、培训员的作用,深入居民区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
(五)完善行政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情况。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设有综合业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16个业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街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申请人可通过网络查看审批进程并进行监督。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门栏目公开本街道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公众公布方便监督,推动政府行为透明公开。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对策建议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淡薄,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没达到标准;依法行政情势严峻,委托执法过多且权责不对等,导致依法行政空间狭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提高机关干部、社区执法单位和窗口服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一是理清权责,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转机制,实现事权划分清晰、运转高效的基层政府管理体系。二是强化行政监督,充分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网络和大众的力量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把政府的决策、行政和执法过程向公众开放,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四是强化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三、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牢法治建设基础。要做到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带下,自觉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动全社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决策的规范化、法制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继续做好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强化依法治街机构建设,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落实专门工作经费,为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拓宽救济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实现“三大调解”优势互补,切实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督促,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严格执法。继续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大力下移执法重心,减少交叉重复执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行政合同行为,深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推进职权法定和权力清单制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四)加强部门协调,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按照“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分头抓好法治建设相关任务的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法治实践,形成法治建设人人参与、法治社会人人共享的工作氛围。
特此报告。
附件: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统计表
2. 具体行政行为统计表
3. 规范性文件、合同统计表
4.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统计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沪东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5日
附表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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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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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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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数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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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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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开征求意见的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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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进行听证的
|
项
|
0
|
进行合法性审查的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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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进行专家论证的
|
项
|
0
|
召集有关会议集体讨论的
|
项
|
143
|
以法定形式予以公布的
|
项
|
143
|
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的
|
项
|
143
|
附表2 具体行政行为统计表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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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数量
|
行政处罚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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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
|
件
|
0
|
适用一般程序的
|
件
|
0
|
进行听证告知的
|
件
|
0
|
组织实际听证的
|
件
|
0
|
行政强制措施数
|
件
|
0
|
其中:对人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
件
|
0
|
对财产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
件
|
0
|
行政许可审批数
|
件
|
0
|
社会救助数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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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88
|
行政裁决数
|
件
|
0
|
行政强制执行数
|
件
|
0
|
行政收费次数
|
次
|
0
|
附表3 规范性文件、合同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件
|
0
|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
件
|
0
|
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
件
|
0
|
新签订的合同
|
件
|
147
|
以往签订、继续履行的合同
|
件
|
0
|
附表4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被申请数
|
件
|
0
|
其中复议:维持的
|
件
|
0
|
终止的
|
件
|
0
|
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的
|
件
|
0
|
被纠错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被告数
|
件
|
0
|
其中诉讼:维持的
|
件
|
0
|
驳回诉讼请求的
|
件
|
0
|
经调解撤回诉讼的
|
件
|
0
|
败诉的
|
件
|
0
|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
|
件
|
0
|
接收行政复议建议和意见数
|
件
|
0
|
行政复议建议和意见回复数
|
件
|
0
|
接收司法建议和意见数
|
件
|
0
|
司法建议和意见回复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