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3-26 |
2023年度高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工作”“主要问题短板”以及“下阶段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 基本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动全镇法治建设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制定《高桥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安排学习计划,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6场,达到全镇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居村干部等公职人员全覆盖学习,邀请区委党校副教授专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组织镇班子领导成员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进行交流发言;开展党纪党章学习,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分管领导、法制干部积极参与区级法治培训,加强各方交流互鉴,共同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发挥中共高桥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统领作用,统一部署和组织本区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推进本区域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司法所所长在镇长办公会议上就各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制定《2023年高桥镇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表》,统筹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积极申报实施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在2023年度镇重点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法治建设责任项目,内设职能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居村负责人统一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10月召开中共高桥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会议,司法所所长向主要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合同管理等重大法治工作情况。
3.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巩固充实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司法所配备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法制干部专职负责高桥镇法治建设工作。加强高桥镇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建设,各部门、各事业单位选派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法治工作,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基础,今年以来专门对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4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法治工作能力。高桥镇党委、政府选聘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加深与结对律师事务所合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上的把关作用,防范法律风险,保障阳光行政。48家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定期线下坐班,全天候电话咨询。设立古镇社区法治观察点,配备工作人员和专业律师为法治观察员,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征集意见建议,每季度提交浦东新区法治观察建议书。
(二)夯实法治基础,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职责
1.大力推动信息公开,建设阳光透明公开型政府。严格对照《2023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阳光政府”。2023年度,我镇累计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48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00份,非公文类信息48份(含公告类信息2份,高桥镇2022年单位决算9份,2022年度政府决算1份,2023年镇级预算1份,单位预算9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9份,其他信息17份),公文主动公开率 97.09%。202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5件,办结79件,其中办结2022年度结余6件,办结2023年度新增7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运作有序,咨询便捷。
2.法治助力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布局新基建,制定《“高桥·新材料科创园”管理服务办法》,基本完成《高桥镇产业转型升级规划》,推动园区健康、集约和可持续发展,“高桥·新材料科创园”获评区级特色产业园。出台《高桥镇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细则》,持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企纾困、助企发展。因地制宜,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高桥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修订《高桥镇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实施意见》,完善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议事规则,乡村振兴迸发活力。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审理制度,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尊重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全年发生行政诉讼案18件,主动配合法院调查、审判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自觉执行司法判决、复议决定,维护司法权威,本年度行政诉讼无败诉。加强公共利益保护,积极开展、支持或配合公益诉讼工作,本年度收到检察建议书3份,对检察建议书中的提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赴现场核实情况,即知即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函复检察院。
4.严格遵循法制审核要求,有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编制2023年度高桥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修订《高桥镇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民事经济合同开展法制审核,不断完善《高桥镇合同范本(试行)》,引入专业律所进行合法性审核,2023年共审核651件,有效防范化解民事经济领域重大法律风险。开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出具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意见书20件。
(三)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营造和谐守法良好社会环境
1.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筑法治建设民众基础。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全民法治信仰。依托“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大节点,线上发布法律法规讲解推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趣味活动,线下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居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影响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拓展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执法部门就业务工作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凌桥法治街心公园,打造普法宣传版面,让老百姓拥有“家门口”的法治广场。揭牌成立外高桥人民法庭居(村)法官工作室,链接法官队伍,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等形式寓教于乐,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更好有效满足居(村)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全面铺开居(村)网格化法律服务,48家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挂牌。律师定时定点坐班居村,线上线下为居(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培训,对居(村)书记、结对律师进行服务要求提示。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获取途径,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服务名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服务信息等方式普及法律服务内容,2023年,司法所、司法窗口、结对律师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接待823次905人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14件。
3.深化矛盾调解制度,做好“三不”工作。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调利益关系,营造和谐有序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联动格局,2023年度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857件,调解成功1850件,成功率达99%以上。其中含110接处警1322起,治安案件委托482起,实现矛盾分层化解、司法有效对接,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实现良好社会效果。
二、 特色亮点工作
(一)揭牌成立外高桥人民法庭居(村)法官工作室
高桥镇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搭建法官工作室平台,着力加强诉源治理,让司法服务向乡村社区延伸、向基层拓展。由高桥司法所联系外高桥法庭,在凌桥片区设立外高桥法庭法官工作室,切实解决群众问法、求法、用法难的痛点,搭建起人民群众、基层组织和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在矛盾化解、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行家里手”作用,让法官有影、法治有声,书写法律服务新篇章。自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外高桥法院法官团队定期前往社区,线下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设摊普法等司法服务,法官面对面为群众答疑释法,不仅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增强民众获得感和满足感。线上成立了联络小组,包括外高桥法庭、司法所和凌桥社区联络员,每月线上开展联席会议互通信息,法官线上以案释法,指导居委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和凌桥社区发挥好平台作用,采取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自查、民意调查等形式为法官工作室造势给料,让法官进社区后能有的放矢,居民群众化被动普法到主动学法。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法官下基层开展法律咨询5次,开展法官讲座活动1次。组织调解员进法庭旁听学习1次,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10次,线上咨询50余次。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提前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创新开展“五零”创建工作,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高桥镇结合实际,自2023年4月起在凌桥地区全覆盖推广深化“零火、零盗、零诈、零赌、零亡人事故”的“五零”平安社区创建。镇政府、公安、消防部门三方联动,各村居、企业、物业、学校等群防群治,组建600余人“平安百灵”志愿者队伍,担任“治安信息员”“反诈宣传员”和“纠纷调解员”。增设“平安屋”“平安驿站”和“消防驿站”,组成平安“亮灯车队”,常态化开展“平安亮灯行动”。搭建“校警联盟”“警企联盟”“消防联盟”“物流联盟”和“财会联盟”等,打通前端发现、主动上报、应急处置“绿色通道”。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机制,挂牌运行“民警社区工作室”,促进“1委+3所”居村委、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四方联动,跨前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灭小火、除小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三)主动跨前拓展“三所联动”,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进一步发挥“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效能,高桥镇主动跨前一步与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欧高路港区派出所对接,协商“研判分级”“分流移送”“回访跟进”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三所联动”覆盖网。高桥镇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效能,建立“3+5+N”工作模式,组建“三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镇政法书记担任组长,高桥派出所、凌桥派出所、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为成员单位。“高桥镇加强‘三所联动’保障平安社区建设”一文于10月在《浦东要情》上刊载。
三、 主要问题短板
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领域广泛,涉及法律众多,加之基层部门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难度。下一步,高桥镇将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法治培训。
四、 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区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理的文件精神,密切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法治水平实现新飞跃,为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健全日常学法机制,强化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发挥中共高桥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作用,统一部署和组织本区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推进本区域法治建设。配备专职法制干部负责法治工作。加深与结对律师事务所合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上的把关作用,防范法律风险,保障阳光行政。
(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遵守依法决策规定和执法程序规定,做到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政府工作,建设公开公正、执法严明、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基层发挥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五)推进辖区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工作。拓宽法治宣传渠道,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和各类法治活动,搭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学法平台,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观念扎根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