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高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E9300000-2018-005 发布机构 高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1-31
  
 
 
   
   
  浦高府〔2018〕4号                                                                                       签发人:黄克鹏
 
 
2017年度高桥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编制。
 
  一、2017年度法治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2017年度高桥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战略部署,秉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遵循《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责任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全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2017年高桥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队伍建设
   1 、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成立高桥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行政负责人每半年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掌握高桥镇当前法治工作进度,对法治建设着力点提出指导意见。镇党委、政府、人大多次深入社区调研,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与现场查看等形式,梳理民生问题221项,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满意和较满意率达100%。
   2 、强化法制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法制办挂牌运行,配备专职干部处理法治建设相关业务。制定出台《高桥镇聘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深与韩明志律师事务所合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上的积极作用,累计出具43份法律审查意见和建议,审核158份重大合同。吸纳律师参与五违整治、动迁等政府重点工作,从队伍建设层面规范对镇政府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规范阳光行政。成立信息保密审查小组,对信息公开可能存在的涉密事项进行审查工作。
   3 、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多次开展党政领导及执法工作人员法治专题讲座,学习《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各党政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案件处理流程依法依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增加法制审核,各个环节保留记录,出现问题及时追责,从源头杜绝外界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行政负责人认真研究政策法规,带头发布、解读重要政策信息。
  (二)推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严处的方法,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的规范意识和执法案卷水平,着力打造高素质执法工作队伍。行政处罚案卷中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7年,高桥镇行政执法案件发生总量为8437件。
   1 、镇城管中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7件,其中简易程序90件,罚款金额为4470元;一般程序案件发生187件(已结案90起),罚款金额为374240元。  
  根据城管执法局统一部署,中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市管理中的各类问题,认真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巩固环境治理成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街面市容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上级督办催办、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遏制市容环境顽疾、违法建筑回潮反弹现象,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
   2 、镇安全生产监察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市容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象进行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17年,安监所及协管员共检查企业2061家次,出动检查5836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329条,完成整改1261条,整改率为94.87%;行政处罚15起,共计罚款14.9万元,结案率100%。
   3 、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807件。其中包括:(1)行政给付案件8226件。其中低保1724件,累计发放金额为322.74万元;传统救助对象及特困供养人员11人,累计发放金额10.342万元;重残无业人员补助1170件,累计发放金额256万元;农村重残无业对象20人,累计发放金额28.53万元;农村贫困户2户,累计发放金额25430元;医疗救助268人,累计金额58.36万元;助学帮困学生共89人,累计发放金额22.55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婚后无子女)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747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800例,金额255720元;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各类政务受理38例;完成农村奖励扶助的登记审核发放974人,金额1521600元;完成特别奖励扶助审核发放1827人,金额3457420元;(2)行政许可案件2581件。其中廉租房配租814户,每月配租金额总计达到790594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144例;再生育二胎受理9例、注销再生育二胎48例;符合再生育流产9例;生育保险计生审核1424例。
  (三)加强行政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分解,通过与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村(居)党组织等7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程记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中期自查、镇机关集中调研检查和年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加大党风廉政监督力度。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由集体讨论决定,纪委书记及法制干部参与决策过程实时监督,定期向政府书面汇报发现的问题。
   2 、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集体决策、财政预算管理、会议活动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推进完善了《加强会议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力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货物及服务类采购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涵盖6个专题55项制度,下发至全镇各个部门单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学习,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贯彻《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高桥镇党委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成《关于财政资金投入社区民生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细则》,着力防控资金进入民生保障中的廉政风险,为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有力构筑规范透明、长效管理的风险防控机制。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开展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通过微博、微信发布实时信息,联通高桥镇与新区政府网络信息平台,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备、查询便捷。2017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设立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公共查阅点。
   (四)推进法治建设,化解社会矛盾
   1 、拓宽法治宣传途径,增强社会整体法治意识。多方式、多维度、多平台开展法治活动。除纸媒及网络法律科普外,还多次开展法律讲座、设摊咨询等送法进社区工作,于老年人权益保护月、宪法宣传日等时间开展为民服务活动,以案例指导、现场说法、礼品分发等形式,针对居民实际需求,有的放矢进行法律宣传。
  在解决民生关切中宣传法治理念,提升社区依法治理水平。针对凌桥地区交通问题,多次组织考察,由镇政府牵头,交警、镇综治办、城管大队、凌桥派出所、高桥派出所等多部门配合管理,规范执法,在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轨道交通六号线站点及周边道路共开展33次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处理约648起违法行为。通过充分的执法准备、有效的部门间联动、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兼顾执法与便民,优化完善交通组织,在加强宣传《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抓住有效治理群众问题的突破口。
   2 、创新纠纷调解制度,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进“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与法庭进行有效衔接,并会同村居打造相对统一的法律服务实体和网络平台,将专业法律服务推送至人民群众“家门口”。通过设立线下高桥和凌桥家事调解工作室及线上家事调解平台,实现矛盾分层化解、司法有效对接,达到良好社会效果。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工作室共接收家事纠纷103起,成功45起,撤诉30起,未成28起,调撤率在70%以上,大大减少了诉讼量,取得明显成效。
   3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设,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以“家门口”服务站建设为抓手,协调推动33家居委与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结对签约,实现点对点、面对面的高效率法律资源传输,把法律服务社区化作为一项基础民生工程,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法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017年,高桥镇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开展工作中尚存在一些不足。
    1、当前法治建设缺乏系统性、规范性。虽然法治建设已纳入高桥镇发展规划,但执行情况分散,部门联络不紧密,缺乏统筹协调。
    2、各责任部门学法用法有待加强。只有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才能提高法治素养、确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习惯,才能自觉主动地守法、用法、护法。
  三、2018年度法治工作思路与计划
  下阶段高桥镇将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法治工作分工,加强制度建设,由线带面健全完善符合高桥镇实际的法治建设责任制度,把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是细化现有法治框架,确保形成系统化制度体系。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确保目标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完善管理、执法、监督的分工协作;提升队伍素质,定期组织安排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公开中的互动和服务,让群众体会到法治政府带来的获得感。
   二是深化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成果,学以致用。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全面形成法律意识,学法守法、知法用法。完善镇党委领导及行政负责人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法治程序开展工作。尝试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激励机制、述法机制等长效机制,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机制,形成法治化社区治理模式。推进社区法律服务,实时跟踪村居“家门口”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对群众法律服务进行调整,提高整体法律服务质量;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协调配合,让法治观念扎根民心;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点工作,增强法律支撑和效能;加强执法监督,拓宽渠道鼓励群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监督,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高桥镇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

   附表 具体行政行为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处罚数
277
  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
90
        适用一般程序的
187
        进行听证告知的
0
        组织实际听证的
0
  行政强制措施数
0
  其中:对人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0
        对财产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0
  行政许可审批数
2581
  社会救助数
8226
  行政裁决数
0
  行政强制执行数
0
  行政收费次数
0
   
   
   
   
   附表 规范性文件、合同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0
  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0
  报送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0
  新签订的合同
522
  以往签订、继续履行的合同
18
   
   
   
   
   
   附表 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被申请数
0
  其中复议:维持的
0
            终止的
0
            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的
0
            被纠错的
0
  行政诉讼被告数
0
  其中诉讼:维持的
0
            驳回诉讼请求的
0
            经调解撤回诉讼的
0
            败诉的
0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
0
  接收行政复议建议和意见数
0
  行政复议建议和意见回复数
0
  接收司法建议和意见数
0
  司法建议和意见回复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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