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东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0814 |
文件编号 | 浦高东府〔2023〕3号 |
发布机构 | 高东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2-16 |
2022年,高东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浦东的意见》,持续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高新企业认定政策指引》进园区线下解读,拓宽意见征集渠道。组织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开展学习。完成对《高东镇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图文解读工作。全年完成备案政府公文59条,主动公开59条,主动公开率100%;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5件,办结申请12件,3件结转至2023年办理。通过“高东一家亲”政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14条,门户网站发布69条。
(二)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2022年,未收到行政复议事项、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法院审结的以镇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起,2起案件均以镇政府胜诉结案,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有力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审核3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执法人员16名,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现有执法人员8名,新进执法人员参加统一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定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交流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四)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完善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和报备清理工作。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核、复议诉讼和重大矛盾化解等工作,对《高东镇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26个居村法律顾问作用,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主题讲座,参与群众达2000余人次,“沪小法”专号入群率及使用率达100%。实行居村法律顾问评价评估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载体创新,联合律师事务所、高东镇商会设立“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每周定期接受企业咨询,就劳资纠纷、税收缴纳、涉疫矛盾等热点开展主题讲座、法治沙龙,累计提供公益法律服务80余次。
(六)加强法制风险排查防控。落实法制审核、法律风险防范排查常态化,重大法律纠纷处置等事前事中事后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制审核能力和水平。2022年,镇法制风险排查工作小组共审查合同731份(其中:立项合同218份,非立项合同513份),合同登记、审核流程规范严格,未发生因管理失误或未积极应对导致的矛盾纠纷。
(七)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有效经验,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果。依托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受众达2000余人次;发放《民法典》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宪法》读本、政府公报、禁毒以及反邪教宣传折页等1000余份,制作并发放法律服务宣传海报、台卡、手册共计5000余份;利用政务新媒体推送各类法治宣传信息21余条,向“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报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信息,被采用12条,向“高东一家亲”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信息9条。“高东商会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主题宣传片《我们在行动》被“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采用并展播。
(八)落实保密机要工作领导责任制。强化保密工作意识。继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保密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日程。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确保技术装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九)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司法所与派出所“两个委托”机制,在杨园派出所和高东派出所设立“两个委托”调解工作室,为化解纠纷类警情提供有力支撑。成立镇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高东镇行政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三不”工作,整合司法所、信访、平安建设等政府资源,促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形成“调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的大调解格局。坚持以“枫桥经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提升调解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落实浦东新区“解纷一件事”智慧调解工作,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
(十)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联合商会、律师事务所举办“法漾高东,律动未来”为主题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沙龙活动,开展线下政策解读精准推送进园区、进企业,接受法律咨询、公益法律服务80余次。加大对徐路村个体工商户的法律供给力度,优化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障服务。积极助力依法治区工作,《探析基层政府如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以司法所与商会公共法律服务共建为视角》课题顺利结项。
(十一)强化防疫法治保障能力。坚持依法防控,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责任,重点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出入类管控、扰乱核酸检测秩序、社区团购、房屋租赁等各类涉疫纠纷150余件,矛盾化解率98%以上,有力保障社会面和谐稳定。
(十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决定》,及时向镇人大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镇人大提交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高东镇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人大《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区政府《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在政务公开、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服务需求研判有待加强,在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上还有短板;三是法治建设的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需进一步结合镇情实际打造法治建设品牌。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调解队伍建设不足,行政调解工作专业性要求较高,但现有人民调解员缺乏系统训练和学习,用法治思维化解行政纠纷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经验总结不够到位,需结合区域特点,进一步梳理总结法治建设中的高东特色。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委、政府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年初,召开“四个责任制”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工作。10月28日,召开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22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表》及2022年镇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逐条深入分析。11月16日,召开镇第三次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会议,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个人年度述职,安排部署下阶段法治建设工作。镇党委书记与基层各单位、各部门签署法治建设责任书,司法所所长每月列席镇长办公会。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举办2次班子领导集体学法。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仔细梳理权责事项,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高东镇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结合高东发展实践,立足全局、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理工作。在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分工,建立任务分派、督察、考核、培训等制度,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综合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等要素,制定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社工等辅助人员配备标准,提升司法所综合服务能力。
(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对照《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制度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牵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将法治建设责任制传导到班子成员、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分别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督促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制目标落到实处。
(三)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落实重大决策公开机制。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公共资源配置、社会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策解读分条分项、重点突出、图文并重、形式丰富,做到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部署。深化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加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四)落实行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根据《高东镇党委关于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浦东新区高东镇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重大决策目录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和实施效果后评估,提高决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社会治理实效。健全事前预判和长效工作机制,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监管培训,切实提升队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七)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的“领头雁”作用,深化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实践,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应诉能力。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和司法实践掌握,增强接受法院监督的行动自觉,从做好庭前准备、判决后复盘、司法建议书回复等方面入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再提升。加强法律顾问参与,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八)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完善司法所与派出所“两个委托”机制,进一步提升纠纷类警情的化解实效。持续深化“三不”工作,有效整合司法所、信访、平安建设等政府资源,推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构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九)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研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加强与村居“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沟通联系,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专题调研,在政策出台前后等重要时点加强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信息研判。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深化司法所与商会结对共建,深入一线走访辖区内企业,加强惠企政策解读,并针对可能面临的风险提出法律建议,指导企业解决疑难问题。扩大营商环境法治沙龙参会规模,增加法治讲座频次,了解企业对法治服务的需求。
(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上海法治文化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宪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禁毒、反诈骗等主题法律宣传,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利用“高东一家亲”、“平安高东”公众号等在线平台拓展法治宣传阵地,提升宣传实效。持续巩固竞赛村、徐路村、永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成果,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挖掘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普法、用法、执法案例,探索形成法治文化品牌。
(十一)增强保密工作意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筑牢信息化条件下反窃密、防泄密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水平,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推动全镇保密工作走深走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