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E7300000-2018-001
信息名称 高东镇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浦高东府〔2018〕1号 发布机构 高东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1-05

高东镇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高东府〔2018〕1号

  浦高东府〔2018〕1号                             签发人:宦  勇

 

高东镇 2017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年,高东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现将2017年高东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健全体制机制,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制定了《高东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对法治建设的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指标要求。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和人大主席为组长,政法委书记和党群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和副镇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全年以各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70件,均已办结。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内容涉及人民调解、环评预审、群众性消防和计划生育等内容。做好行政权力公开和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统计工作。全面编写、报送政务信息,并做好信息公开的季度统计和年度考核工作。全年共向《浦东每日要情》报送信息37篇,录用21篇;政务内外网发布要闻动态和基层动态条472条;督办新区网上督查平台信息370条。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浦东新区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及时清理和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组织3名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对照执法案卷评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和自查目录表,镇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再重点抽查50个案件。在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基本做到主体合法、权限合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五项基本要求,工作小组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全镇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新区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报备制度和有效期管理制度,及时推动后续改、废工作。

(六)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标准化建设是2017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在司法所主入口处和大楼外墙更换了司法标志、更新和完善了司法所大楼内标志导向系统、功能区域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决策风险的管控力度

(一)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过程中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起草制定《高东镇机关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细则》、《高东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和《关于高东镇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决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设立了法制办公室。 法制办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1名专职法制干部(法学硕士、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并加强与司法所的工作协同,共同承担法治建设相关具体工作。

(三)深入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与三家律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由顾问单位参与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诉讼以及重大事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对涉及重大矛盾化解、涉法涉诉信访、行政执法、“五违四必”工作、河道整治、协议置换、征收安置等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均有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通过“一对一”的方式,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城管中队13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部案卷无执法错误、案卷办理质量良好。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综合整治城市管理顽症

(一)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坚持制度先行、程序完备,注重整治工作顶层设计,在新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共拆除违法建筑65.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拆违目标的9%。制定《高东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对口联系村流经河道的河长。完成辖区内市考(15条)、区考(38条)的河道清淤疏浚、截污纳管、种植水生植物等整治措施。共梳理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6个,目前已关闭企业30家,占总数的45%,超额完成今年新区下达的40%的目标。

(二)严格烟花爆竹的安全管控。 制定《高东镇2017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大力宣传《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发现和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车辆和摊点,春节期间无一例外环内燃放烟花爆竹及由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

(三)坚决打赢“群租”治理攻坚战。 制定和印发《高东镇进一步加强“群租”整治和居住房屋违法违规装修使用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整治“群租”房屋272套,对因整治工作而上访的户主和租户,做好法律法规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巩固“群租”工作整治成果,逐渐形成治理“群租”现象的常态机制。

四、创新社会治理,在共治共享中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推进村居自治。 深化“1+1+X”工作法在村居自治中的重要作用,指导村居做好工作法的推广和应用。开展居委自治金项目,15个居委上报相关项目39个。根据新区“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设示范点3家,其他工作站点9家,梳理形成服务清单并开展“全岗通”业务培训,320余名村居干部参加培训考试。积极组织村居负责人至新区先进试点单位参观学习、借鉴经验。推进新区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共录入信息18583条。加强村居务公开,确定竞赛村为“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进业委会成立和组建工作,新成立业委会5个,换届2个,业委会组建率达到96%。通过分类管理、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率。

(二)着力加强城市运行管理。 加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建设,成立2个联勤联动站和24个村居工作站,形成“中心、联勤联动站、村居工作站”三级管理运行体系。以提升“先行发现率”和“及时处置率”为重点,不断提升中心工作效能。网格办和市民“12345”热线共受理12865件,办结11475件, 结案率98.66%,共受理司法110案件和应急处置等120起。充分利用发挥“四队联动”机制作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整治力度,共开展市容整治25次,整治取缔乱设摊等85人次,拆除高炮广告3处,屋顶广告22处,查处非法客运车辆11辆。

(三)着力维护社会安全。 深化平安社区建设,完善信访维稳机制,坚持落实镇领导接访活动,狠抓信访矛盾化解和初信初访治理工作,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33件,办结299件,化解率为90.3%。召开平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平安创建工作,明确具体目标和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节点期间的信访维稳任务。通过整治治安薄弱小区和复杂区域、严厉打击影响公众安全的“侵财类”与“八类”案件、提升群防群治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这三项重点工作来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成立预算监督会前征询小组,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认真组织代表视察全镇养老工作、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开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全年解决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项。

(二)自觉接受行政内部监督和司法监督。 区法院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9起,5起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庭率55.6%。已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9起,纠错1起,已落实复议建议并及时整改。已结案的15起行政诉讼案件均有律师参与诉讼,14起胜诉,1起原告撤诉。

(三)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监察审计部门完成9家镇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共收到需审价工程项目117个,已完成109个项目的审价。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扎实推进自办案件“去零化”和积压案件“趋零化”工作,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共处置问题线索11条,10条已办结。

(四)落实网上督查工作。 对新区网上督查平台派单及区、镇重点工作及时统筹、协调、督办,第一时间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并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反馈。不断强化工作督查,分别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无违村居创建和“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督查以及各类专项督查。完成涉及区委重点工作、区政府目标管理、镇年度重点工作等督查任务共计370项。

六、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人民调解机制不断完善。 定期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基层调解主任例会。 落实与公安派出所的“两个委托”工作,司法所受理治安、轻伤害委托116起,达成书面协议116起,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诉调工作室有效运行, 共完成法院委托诉前调解 7件,调解成功6件并签调解笔录,共完成高东镇人民调解6件并签订调解书。诉调对接工作室 与村居委之间建立了矛盾化解信息提交记录的机制,掌握实时信息。 法院建立了“家事调解”网络诉调对接平台。

(二)推广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深化“双结对”法律服务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一居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25个村居委每个居村有一名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文书审核、矛盾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发挥居村人民调解志愿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以品牌、队伍、平台等为重要支撑,积极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三)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亲自约谈,转化信访人思想并以“实事求是”为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整合各部门资源,着力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矛盾和历史遗留动拆迁矛盾。

七、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一)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 宪法宣传周开展大型主题活动,由司法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法宣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宪法知识,发放法宣产品,开展法律咨询。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辅导与培训。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中心组集体学法采用专家专题辅导、重点疑难问题法律会诊、法治实践案例研讨,新法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3次,分别是关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职务犯罪等内容。充分利用上海市干部在线网络学习平台和考试系统,严格督促机关干部每年按时按量完成干部在线学习的课程和考试,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三)开展特色法宣活动。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精神,在全镇4所中小学校中开展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暨“法律小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紧扣“谁执法、谁普法”,多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紧密围绕禁燃烟花爆竹、“交通大整治”“五违四必”等热点问题,聚焦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宣教育,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四)注重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 高东镇开通了“高东一家亲”、“樱花树下青年汇”和“高东青年职家”等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普法文章和普法案例,丰富了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学法渠道,创新了学法形式。

八、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务公开力度和规范性有待细化;二是行政负责人出庭未出声;三是规范性文件报备、清理,合同管理流程、用印管理流程等有待优化;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有待深化。

九、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高东承前启后、赶超跨越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 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高东二次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继续深刻认识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将建设法治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 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政务公开、合同管理、用印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运用法治思维,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综合环境整治、动拆迁、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完成本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和“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多元化社区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 工作队伍。

(四)加强学习、典型引领。 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等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并注重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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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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