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东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SY0024578800202100031 | 发布机构 | 高东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浦高东府 〔202 1 〕 7 号
高东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高东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中央 历次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系列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区委、区政府 的决策部署,在 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 以 法治引领 、 规范和保障政府活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政务公开和各项制度建设 。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情况的信息公开。本年度共备案政府公文114条,主动公开112条,主动公开率98.24%。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9件,按期办结率100%。组织 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等的 学习 活动 ,修订并重新发布《高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在高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组织群众代表 参加 政府公众开放日活动。 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年度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制定 《 高东镇财力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版)》 等内部管理规定,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
聘请2家法律顾问单位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复议诉讼和重大矛盾化解等工作。 26家 村居 全部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结对律师为村居委提供各类法律顾问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开展村 居 法律顾问监管与评估,监管评估结果作为法律顾问选聘的重要依据。 有效使用“法到家”村 居 法律顾问工作监管小程序,“沪小法”专号入群率及使用率 均 达100%。
(三) 全面开展合同风险排查 。
制定民事经济领域合同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成立 由镇 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担任常务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司法所负责人 为成员 的排查专项组,对镇域合同法律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小组 定期 召开排查工作 会议 ,及时报送排查结果 , 进行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其中,标的50万元以上以及有风险的合同共257份,需要重点关注的合同28份和合同纠纷诉讼案件24起。
(四) 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情况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为信息公开复议案件,已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复议答复。2020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1起,并按照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民事案件有1起是镇政府作为第三人应诉 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维持 原判 。
(五) 全面坚持严格执法 。
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审核12起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高东镇城管中队现有执法人员12名,安全生产监察所现有执法人员8名,新进执法人员参加统一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制定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交流群,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六)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
完成高东镇“七五”普法总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公布普法责任清单。 疫情期间,重点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大节点,司法所联合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 重点开展民法典宣传,共举办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10余场。 畅通以案释法渠道,在官微“高东一家亲”的“法治高东”栏目发布法治案例等信息30余条。在“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刊登法治信息9条,报送法治建设经验性文章3篇。
(七) 落实保密机要工作领导责任制 。
成立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全面负责保密工作, 并 将保密工作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日程,党政办公室 进行 统筹部署。 镇 党委政府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 中存在的 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确保技术装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制定《高东镇工作资料印制审批表》《资料外送印刷保密协议》等保密制度, 确保 各项工作有计划 、 有部署 、 有落实, 机要宣传教育开展经常,保密自查和检查开展经常,存档台帐管理规范。
(八) 强化法治保障,助力征地动拆迁矛盾妥善化解 。
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是上海市重大工程,高东镇作为竹园污水四期工程征收工作的推进主体,严格按照“1+17”征收新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阳光征收,以法治保障扎实推进征收签约工作。聘请律师事务所常驻基地,针对共有产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居民家庭内部矛盾问题,采取“专家门诊”方式提供法律帮助,因情因势引导居民签约,实现20天签约期内337产居民100%签约,顺利实现动迁清盘。
(九)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
高东镇竞赛村通过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四治”深度融合,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一是 由镇 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牵头, 成立 村 “ 两委 ” 班子、高东司法所所长、杨园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和联络员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创建清单和方案。二是 镇 党委副书记、镇长带队调研村“智慧社区”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做出 全面 部署。三是在龙跃路上建成长达104米的法治宣传阵地,制作15块法宣展板,并由专人定期维护,为周边群众开辟了一条集出行、休闲和学法 为一体 的新阵地。四是结合“四史” 学习教育 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
(十) 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
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决定》,向镇人大以及新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的落实情况, 向本级人大提交审议 《 政府工作报告 》《 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实地 调研 动拆迁基地等重大民生项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第一年抓基础,第二年抓深化,第三年抓完善”的工作思路,2020年是“抓完善”的收官之年。高东镇法治政府建设在 “ 第一年抓基础、第二年抓深化 ” 的基础上 , 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步,已基本完成《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中 的 各项清单任务。2020年,浦东新区成功创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为基层行政机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必须对标创建任务清单 , 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我们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不够细化、信息公开未设定专人专岗、信息公开方式有待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未形成特色亮点和品牌等问题 。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 一是制度建设不足,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和流程不完善 。 二是队伍建设不足,业务培训相对欠缺 。 三是经验总结不足,尚未结合区域特点总结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高东特色 。 四是随着高东城镇化的进一步 推进 ,社会治理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如何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和自治、共治、德治有机融合起来,形成“四治一体”的基层治理格局,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高东镇 党委政府 始终 将法治建设摆在 全镇工作 的重要位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4月16日,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新区组织的“四个责任制”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在年度 工作会议 上 ,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 镇 党委书记与基层各单位、各部门签署法治建设责任书, 司法所所长自5月起每月列席镇长办公会。 加强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年内举办了2次班子领导集体学法,学习民法典颁布的背景和意义。 组织领导干部前往静安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学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 依法行政意识。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组建中共高东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依法治理委),作为高东镇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主任,镇长、人大主席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相关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负 责同志为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党政办主任担任。11月25日召开了全镇第一次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会议。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高东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高东镇“健康小镇”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
1、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职责定位。高东镇依法治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组织本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各方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所是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明晰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党政办协同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结合实际明确需列席会议的范围。
2、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依法治理委员第二季度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镇相关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建立任务分派、督察、考核、培训等制度,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向委员会报告。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综合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等要素,制定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社工、文员等辅助人员配备标准,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人员加入司法所工作队伍,提升司法所综合服务能力。
3、严格落实行政重大决策程序性规定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和高东镇重大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和实施效果后评估,提高决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切实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效能 。
1、建立法律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建立并落实法制审核、法律风险防范排查,重大法律纠纷处置等事前事中事后机制,及时发现化解各类重大法律风险,提升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2、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深入推进“五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强化保密工作意识。继续强化 全镇 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就是保国家安全的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保密规定,筑牢信息化条件下反窃密、防泄密的思想防线,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水平,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推动高东镇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纠错,自觉执行复议决定。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力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制审核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 。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高东镇“八五”普法规划,明确重点内容,健全普法联动、信息沟通、信息报送等制度,全面推进辖区内普法工作进程。有效落实年度重点普法项目,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涵。把普法与镇各执法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推进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普法。依托“家门口服务站”和公共活动场所,搭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学法平台,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力争打造高东特色法宣品牌。
2、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法治与自治、共治、德治有机融合,充分调动村居法律顾问、“法律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骨干力量参与基层自治。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推进落实“三会一代理”制 度 ,依法组织村居民就辖区内公共事务、重大民生问题开展民主协商,着力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
3、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深化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和效能化建设,打造“一门式、一口式、一站式”服务平台,努力满足村居民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各项保障 。
1、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责任。认真落实《浦东新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住“关键少数”,将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居履行基层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用好考核 “ 指挥棒 ” ,把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绩效考核、干部评优等紧密结合,切实发挥激励鞭策作用。
2、加大对基层法治建设的保障力度。落实基层法治建设经费保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规范拨付程序,加强绩效运行跟踪评估。大力推进基层法治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级。
3、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创建和宣传引领。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基层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报道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创新经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感受度、认同度、满意度。
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202 1 年1月 29 日
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 1 年 2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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