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浦东新区大团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XI1300000-2018-014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1-18 |
2017年度浦东新区大团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由大团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大团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总体完成了新区下达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大团镇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十项重点工作,纳入党政联席会季度汇报内容。成立“四个责任制”落实推进小组,研究出台《2017年大团镇关于落实“法治责任制”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优化镇集体资产管理联合会审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建房联合会审、建设项目管理小组等。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在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交通整治、中小河道整治等各类行动中,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持“一户一档”资料全过程保存,做到行政诉讼“零案件”;不断探索执法联勤联动,建立镇专项执法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以镇城运分中心为综合平台,进驻城管、市场监管、安监、派出所等专业执法人员,形成“一体指挥、多方联动、常态运作”的城市综合运行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把尺度,做到所有一般程序案件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2017年,通过联勤联动成功推动了兴汇鸡场整治、南芦公路两侧整治、僵尸车整治等重大事项,应急处置了泐马河桥300余吨垃圾偷倒等多起突发事项。
(三)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7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本镇探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全新要求。推行党代表、人大代表列席书记专题会、镇长办公会制度,搭建代表知政、明政、督政的履职平台,目前已有约113代表人次列席会议。拓宽政策解读途径,通过主要领导人、业务骨干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接受节目访谈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广大群众解读重要政策信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方面,对涉及中央、市、区的专项资金,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及时公开专款使用清单及相关审计报告,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全年主动公开199条政府信息,公文类信息公开率达79.6%。
(四)补齐规范性文件管理短板,完善制度建设。因法制人员的岗位流动性大、业务培训不及时,文件起草部门不重视等诸多原因,规范性文件管理一直是我镇的工作短板。为此,我们加大业务培训,特邀区法制办主任殷珏娟等实务专家,就法治政府建设中规范性文件的制备和清查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强化制度建设,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起草我镇规范性文件管理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制备流程和清理要求。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法治宣传实践工作。制作大团镇执法资源清单,实现执法事项与责任部门一一对应,为普法责任落实提供现实依据。经统计,本镇日常行政执法资源分为7类,32项,涉及2家镇属单位(城管中队、安监所)和5家区属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所、交警临港大队、消防临港大队、环境执法支队)。搭建普法平台,建立普法任务清单,营造执法单位执法普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和镇长办公会作为机关内部日常普法平台,由执法单位以案释法,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专项法治学习,今年共举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3次,镇长办公会集体学法4次,实现全年全镇行政诉讼“零案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推动大团法治社会发展。试点开辟《金大团》报普法政策宣传专栏,解读重要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提升全民法治思维;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法官进社区”、“律师驻村居”等点对点法律服务,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法律需求问题。全年共开展城管执法宣传活动8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教育活动2次,爱国卫生、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室内禁烟活动7次,驻村居律师举办普法讲座6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53人次,参与村居重大疑难矛盾调解5件,指导村级组织修订、完善各类经济合同、村规民约18件。
(六)优化机构设置,强化人员力量。设置镇法制办公室。与党政办合署办公,承担区域法治建设统筹职责。安排专职人员。目前已配备1名专职法制干部,下一步将与镇级机构调整结合,合理调整法制办与司法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选聘法律顾问。按照新区法律顾问制度要求,结合本镇实际,聘请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对重要党委文件、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了思甜农庄欠薪矛盾化解、爱家回搬等多项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二、2017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大团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务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及全周期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在合理性、可操作性、法制审查、及时报备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干部队伍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2018年,本镇将继续遵照《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镇实际,探索建立目录清单制度。通过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过程,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逐步强化决策责任追究,促进民主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坚决贯彻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全新要求,配合新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事权下沉镇级机构改革,梳理职能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动态调整清单事项,为政务“五公开”打下基础。进一步提升本镇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加大在重大工程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土地规划等重要领域的公开力度,确保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在60%以上。
四是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阶段,优化发文流程,在发文审批单中增加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栏,实施集中报批;审查阶段,严格审查标准,及时对文件进行合法、合理性审查,并出具相关审查意见;备案阶段,严格按照在文件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区法制办进行备案审核;清理阶段,根据所依据上位法的调整、有效期届满、实际实施效果等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