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D3900000-2018-001 发布机构 东明路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1-08
 
浦东明办〔2017〕35号
   
   
关于上报《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7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的请示
 
浦东新区法制办:
根据新区下发的《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经过认真梳理本单位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设想。现上报《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妥否,请批示。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9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7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东明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浦东建设目标任务,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为工作指引,严格按照“法治建设责任制”部署要求,立足实际、主动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新路径,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社会建设和社区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东明路街道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法行政
   1. 紧盯“两张清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街道深刻领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实质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价值取向,认真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进一步改革优化街道各职能部门与清单不协调、不匹配、不适应的工作事项,做到“清单以外无权力”。
   2.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关于东明路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做到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秉公用权。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参与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
   3. 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主动利用政务微信微博、街道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和《宜居东明》社区报、宣传栏等平面媒介,及时公开街道重点工作、每日要闻、一周动态等政务信息,以信息发布和网民互动等形式,不断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严格按照《2017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每季度公开红头文件、每月转载国务院重大信息,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制作公开目录清单。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
   1.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在开展“五违”整治、市容环境整治、交通违法整治、群租整治、烟花爆竹管控、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时,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普法在先、以理服人,通过正面宣传教育、耐心劝导说服和公开透明的执法过程记录,澄清执法事实、打消当事人疑虑、消除当事人误解,做到行政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以专业的能力和规范的程序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形象。
   2. 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责任教育等制度,完成对社区矫正、安全监察、计划生育等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核对,协调推进新上岗工作人员执法培训,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城管中队、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行政执法案件50份,重点针对立案、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等环节进行自查和复查,及时发现和整改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中的问题,有力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1. 创新提出建设“法治社区”。2017年,东明路街道着眼长远,提出建设“法治社区”,并将其纳入街道党工委年度十二项重点工作之一,集社区合力予以探索推进。街道大力培育社区民主法治文化,大幅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大胆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路径,为努力建成平安和谐文明的“宜居东明”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17年成为东明路街道名副其实的“法治社区”建设年。
   2. 初步建立矛盾纠纷分级调解体系。街道“专业—全科—简易”矛盾纠纷分级调解体系基本形成。畅通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渠道,街道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牵头化解条线矛盾纠纷,工作室作为专业部门协助街道化解社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并借助诉调对接机制与六里法庭共建、共融、共享,司法所“两个委托”调解工作室常驻派出所协助调处轻伤害、治安纠纷;居民区层面治保调解干部作为“全科调解员”,负责调处小区各类普通矛盾纠纷;楼组层面以楼组老娘舅为主化解邻里之间简易的矛盾纠纷。
   3. 发挥专业组织优势引领人民调解。“红梅调解工作室”在房屋析产、继承赡养、诉调对接等方面的专业调解更加规范、高效,全年法律咨询1138起、制作书面协议79件,2017年5月国家司法部领导莅临视察时给予了高度评价。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再添佳绩,升格为上海市4A等级社会组织。工作室孵化带教作用进一步突显,形成“以案带教”培养社区调解人才新模式,组建了一支21人的楼组调解志愿者队伍。工作室拍摄了一部《花开东明情暖社区》专题宣传片,联合上海电视台《法制特勤组》栏目录制了两期矛盾纠纷化解纪实短片。
   4. 整合开发资源做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政策培训和社会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双延伸、双拓展”项目荣获新区十大安置帮教创新项目。“星期六我为你值班”公益法律接待项目志愿者队伍扩大到16人,全年接待大幅增加至245起。实施“贴身律师和法律副主任”工程,21家居委会已在本居挖掘了至少一名法律志愿者,聘请其担任居委会法律副主任或法律顾问。组建了由专业法律志愿者、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12人共同参与的法治讲师团,形成“法治讲堂菜单”,有效满足了居民区日益增长的法律宣讲工作需求。挖掘和整合街道内外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汇编《基层法律服务指南》,将街道内外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更加直观全面地共享给公众。
   (四)提高公务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1. 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抓法治建设思想教育,通过书记碰头会、党工委会、党政办公(扩大)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中心组学习和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对街道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思想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依法履职意识。
   2. 开展集体学法。2017年,街道举办了两期“法治思维养成”专题培训,增进街道机关事业干部对“法治建设责任制”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直观认识,让公务人员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依法行政基本原则,认识和体会行政行为的风险点所在,帮助他们在今后的履职中认清界限、规避风险、避免问责。
   3. 参加法制培训。街道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上级精神要求并能够与工作实践有机融合。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 开展精准普法。举办“法律进机关”趣味知识竞答活动。组织部分机关事业干部参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感受法院法治文化。启动“法律进校园”项目,邀请检察官走进三林东校,为初、高中年级学生授讲“预防校园暴力,共建和谐校园”专题普法报告。
   2. 创新普法形式。2017年5月18日和12月4日,举办了两场大型社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采用“主会场+分点位”的联动宣传模式,邀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及兄弟部门走上街头、走进小区与公众互动交流,解答法律疑问,以点带面向社区公众宣传宪法知识。今年还广泛发动各居民区创作文艺普法节目,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3. 加强阵地宣传。通过“宜居东明”微信公众号每月推送“法治人物风采”,定期推送法治工作动态。委托东明书画院创作法治书画作品,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进行为期两周的展览。社区报上开设了《第一调解》栏目,每月刊载人民调解典型故事和相关法条链接,“以案释法”向社会公众宣传民主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居民区设立了法治图书阅览点和读报点,部分居民区还开辟了法治长廊、宣传橱窗。
  二、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东明路街道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些许问题和不足,需要今后努力克服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二是法治建设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街道可协调可提供的法律服务资源与社区多元需求还有一定程度的差距。三是公众对法治的认同度不高,引导居民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三、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设想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是2018年的关键任务。街道要努力让机关及居民区从事公务的人员对建设法治政府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形成更深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体会到基层政府根据法律规则认识和思考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和解决问题的重要现实意义。同时,要通过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和持之以恒的普法宣传,不断增进公务人员、社区公众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集体认同。基于上述考虑,街道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谋划推进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街道法制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区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专职法制干部,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是严抓制度落实。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
  三是提高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加强法治手段在政府公共管理中的运用。
  四是推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建设“法治社区”为契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居委会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从机关向居民区延伸,动员全民学法用法,继续有力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