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D3200000-2020-001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件编号 | 浦东明办〔2020〕1号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2-20 |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明办〔2020〕1号
浦东明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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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2019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9年,东明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法治浦东建设任务目标,严格按照《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部署要求,把法治建设作为本单位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引领性工程来抓,立足实际、主动而为,街道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东明路街道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抓实专题学习。 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机关“集中学法”讲座、专题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报告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宪法报告会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街道及居民区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和法治素养。
二是抓牢工作关键。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街道20项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将其作为落实《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浦东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浦东新区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推动法治工作的“牛鼻子”,予以整体谋划和系统推进。
三是抓实法治责任。 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工作,通过书记专题会、党工委会、党政办公(扩大)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个别谈话教育等形式,进行依法行政思想教育和工作督导,不断增强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社区”建设、“法治小区”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二)有力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干部及法律顾问作用。 继续发挥法制干部和政府法律顾问协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作用,参与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全年落实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3起、发布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418件。细致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定期清理2次。鼓励律师事务所与街道各职能部门开展深度合作,邀请他们参与条线听证评议、政策解读、公益咨询等工作,全年提供法律咨询534次、提供社会治理法律意见63次,开展主题宣讲55场次、受众2555人次,参与调解185起。机关事业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五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 认真完成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目录”信息更新工作。熟练掌握和使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更新通讯录1次。街道主动利用政务微博微信、街道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和社区报、宣传栏等平面媒介,及时公开街道重点工作、每日要闻、一周动态等政务信息,以信息发布和网民互动等形式,不断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每季度公开红头文件、每月转载国务院重大信息,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制作公开目录清单。
六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继续保持为零的良好态势。 开展机关事业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次,举办“能力训练营”培养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舆情危机和社会治理的能力,街道整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建设“法治东明”日益成为全社区的共识。
(三)探索深化法治社区建设
七是创新推动“七五”普法工作。 启动“宪法进万家”项目。实施融合普法联络员制度,按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和深化跨部门联合普法。“5·18” 、“12·4”活动更加聚焦青少年普法,举办专家研讨活动探寻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合发展新路,“守护青春”法律进校园普法项目形成长效机制, 以“中小幼普法体验带”为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打响第一枪, 全年学生参与超过7000人次 ,社区青少年普法工作打开新局面。居委会法律顾问开展垃圾分类等法治宣讲19场。在街道及区级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等线上线下阵地投放法治信息超过40篇。
八是持续深化“四治融合”。 利用“1+3”会议制度扩大“四治融合”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群众参与。加强对 楼组老娘舅、垃圾分类、群防群治、护河队等志愿服务队伍的培育指导,以党员带群众,以先进带一般,唤醒更多居民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各方的整体合力,细致深入地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制定落实重大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预案,确保辖区平安和谐。
九是努力促进多元纠纷化解。 适应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要求, 利用民情分析会,完善小区矛盾排查和预警研判机制,并通过街道“专业—全科—简易”矛盾分级调解体系,及早依法妥善处置 各类矛盾纠纷1956件 。 主要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运用上海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平台,实现 人民调解、司法110接处警工作轨迹的电子化全过程录入。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资源梳理不够全面和系统,向公众宣传和推送的针对性不强。三是“家门口”法律服务便捷性、实效性的功能还不够突出。
导致上述问题不足的深层次原因,主要在于法治素养与法治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机关及居民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强、法治功底不深、法治手段不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安排
2020年是东明路街道法治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启之年,重点是在全面回顾总结过去三年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科学系统谋划“法治东明”新一轮发展。工作主线是把建设“法治社区”升级为建设“法治东明”,着力围绕服务和保障依法行政、促进和做实纠纷化解、深化和创新融合普法、优化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基础、培育特色、形成长效、示范引领,为努力建成平安和谐文明的“宜居东明”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高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职能规范工作。注重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及操作流程。对街道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推动决策管理服务执行以及重点领域“五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工作。 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 优化合同合法性审查运行机制,试行网上审查。用好居委会法律顾问等法律志愿者的执业经验, 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法治保障,促进“四治融合”。
二是高标准推动纠纷化解。 利用民情分析会制度开展民间疑难纠纷排查和集中研判。依托“专业—全科—简易”矛盾纠纷分级调解体系,推动民间纠纷专业调解、源头化解、实质解决。加强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扩充细分领域人民调解协议书范本,逐步改进居民区重调解轻协议问题,通过司法行政基层信息化平台实现调解工作 全过程信息录入。建设高素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队伍, 开展分层分类培训 加强队伍 调解能力建设,推动街道人民调解员下沉居民区指导和参与调解,落实居民区约请职能部门和街道人民调解员合力开展调解制度。楼组调解志愿服务队成员协助参与基层民间纠纷化解,积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向区司法局积极争取调解志愿者调解办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
三是高起点深化融合普法。 严格落实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培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各部门普法工作的互联互通。继续推动中小幼普法一体化构想落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全面投入使用并向辖区学校和居民区开放,由司法所联合学校、居民区、家委会等举办模拟庭审、经典导读、书画释法、尚法沙龙、展陈参观等青少年法治学习创作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志愿讲解员。利用“5·18” 、“12·4” 继续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梯式”主题普法活动,着力打通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通道。 扩充法治讲师团师资力量,提高法治讲堂菜单质量。 助力居民区开展模拟庭审、情景剧等原创文艺普法活动,利用情景党课以案释法。发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普法宣传。
四是高质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加大对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上海法网微信小程序、中国法律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沪法云微信小程序、沪小法机器人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法律援助等政策服务的实效宣传和立体呈现,培养公众使用习惯。突显“家门口”法律服务的资源归集、精准引导功能。组建1+1+X“家门口”法律服务团队,扩大 居委会法律顾问(贴身律师)、居民区楼组老娘舅队伍负责人、其他法律志愿者的法治参与。 培育扶持楼组一家亲项目,发挥楼组老娘舅穿针引线作用,增进邻里交流互信,努力实现家庭、邻里矛盾不出楼组。街道及居委会法律顾问每月参与基层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形成长效。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增强集中教育实效。严格落实《东明路街道预防安置帮教人员重新犯罪专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快补齐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短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20 年1 月7 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 年1 月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