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0

 

2024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3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以及“2025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

 

 

2024年,川沙新镇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推进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川沙新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通过主题讲座、专题学习等方式,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并结合浦东打造引领区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工作能力水平,确保完成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考核任务。20248月,镇党委开展“民法典下的物业纠纷”主题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按照区委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施“苗圃变森林”推广工作的部署,深化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行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等职能,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川沙新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主要领导在党委会上多次研究法治建设重要议题,包括本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议题。充分发挥川沙新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配备专职法制干部,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工作。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开展法治建设责任制阶段性自查。牵头召开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制定并下发《川沙新镇2024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川沙新镇2024年度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完成法治信息报送8次。

(二)坚持不懈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要求和法治上海建设考核重点工作,深化落实中央《引领区意见》、市《行动方案》、区《实施方案》和自贸试验区改革各项任务,聚焦“五个中心”核心区和现代化城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举办“产业沙龙”、“精准助企普法宣讲会”、“新兴领域政策直通车”等普法活动,推动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浦东分团)工作室首站落地川沙,组织“法治进企业”主题法治文化节活动,将小微企业法律帮扶政策宣传延伸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窗口。搭建政企有效沟通、企企资源对接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架设政企沟通的“连心桥”,打通政企之间的“最后一米”,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产业用地部署、产业社区功能升级,服务好企业、扶持好企业,帮助企业树立信心,通过法律帮扶政策和“店小二”服务双重赋能,加快推动产业链企业做大做强,为川沙新镇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助推浦东引领区高质量建设。广泛动员辖区内商会、企业积极加入商事调解“和”计划并签署承诺书,在商事领域倡导和践行“调解优先”理念,助力优化川沙新镇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浦东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和区委意见、人大决定、区政府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实施,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按时公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同时,围绕党委、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成立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农村自建房出租长效管理、疑难信访、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攻坚项目组,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

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法治保障要求、计划,结合浦东改革发展实际,推动或者参与浦东新区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管理措施等制度规范的立改废释,参与推动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作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决定。结合川沙新镇实际,聚焦基层治理难点,通过向镇人大代表“家站点”、法律专家征询等方式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向区人大上报《关于规范农村物业化管理的立法建议书》等,并完成区级以上法规规章意见征集12次。

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2024年工作要点,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并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制定《川沙新镇2024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

加强合法性审核、履约跟踪、清理等合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和专业评估团队的作用,严格规范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范经济领域重大法律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集体资产的安全。

(三)坚定不移夯实法治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

联合浦东法院开展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在与浦东法院川沙法庭共建的“法官工作室”开展社区巡回审判2次,将司法解纷触角深入基层社区,推动党组织领导下居村自治组织与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构建党建引领下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推动基层法治观察点“川沙新镇96选区人大代表联系点”开展常态化法治观察工作,上报法治观察建议书3份。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及上级单位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法治创建等工作要求,对照法治督察整改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并举一反三落实落细具体整改措施。申报2024年度浦东新区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和全面依法治区调研课题。

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更新和报备信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机制,聘请涉及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基层社会治理、动迁安置补偿、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及重大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

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制联络员、法制干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建设专题培训8次,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法治业务培训8次,组织本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关于法治责任制考核指标分解、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分解推进工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事项。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21次。

(四)从严从紧抓好保密机要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全面筑牢保密防线。明确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情况,制定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及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密工作开展有依据、有标准。压实保密责任,推动保密制度落实。贯彻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要求,明确系统平台运行、使用情况,确保平台不涉密、监管全覆盖。强化人员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密意识。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月、“保密宣传教育企业行”活动,依托户外大屏幕和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张贴保密宣传海报、滚动播放保密公益宣传片,全面开展保密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学保密、人人懂保密”的浓厚氛围。

(五)多管齐下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我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要求,根据川沙新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安排表》,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并及时将两个清单所涉的法律法规逐一线上推送,供镇领导班子、调研员、各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学习。

对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和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川沙新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馆成功获评第二批浦东新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积极参与上海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组织开展川沙新镇“与法川行”主题系列活动,组织“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等系列活动12场,其中“法润童心”实验小学主题讲座、“法官说法”法官工作室现场开庭、城厢社区趣味普法法治游园会、川沙经济园区户外运动会“法治能量补给站”、司法所法治设摊咨询等活动受到一致好评,受众人群达8万余人,相关信息登载于微信公众号法治浦东、法治上海,相关工作得到市、区级主管部门肯定。组织“3·5”学雷锋法治电影免费看活动,400多名群众参与,观影反响热烈。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浦东公安分局共同组织“春风化雨暖人心,三所联动解心结”曲艺专场川沙首演,从案件实例出发,通过曲艺“接地气、有热气”的宣传形式,深入推广“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联合区法援中心、镇社工办共同开展敬老节法治集市、法治讲座等活动。

征集上报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申报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组织开展2024年度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推进法治文艺节目制作,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活动。联合浦东新区法学会和静安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共同签署《关于推进基层法学服务的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区法学会基层服务点工作,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拓宽行政争议诉调对接深度广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以川沙新镇为例》获评区法学会征文活动“创新法治论文”。

运用新媒体、新形式等渠道载体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通过普法微信公众号“名镇宣法”每周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新法速递、宣法资讯等内容,并通过建立基层法宣联络员机制助力宣传推广。2024年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普法文章102篇,视频号累计发布各类普法视频6个。此外,向“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报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共有18条信息被采用。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百屏联动”宣法活动,每月在社区、村居电子显示屏同步更新、滚动播放各类法治公益口号、标语、广告及法律法规等宣传内容。

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德馨居民区成功创评“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推进界龙村申报创评“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杜尹村申报创评“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组织开展2024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描绘法治新亮色七彩呈“宪”,相关信息登载于法治浦东、法治上海。一是红色“宪”锋新阵地。以“红色引领,法治乡村”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研学活动在界龙村红色学堂举办,宣讲抗美援朝志愿军抗战事迹,进一步提升居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宪”给青春添点绿。联合区实验小学,举办法治进校园班会课,围绕校园安全主题为学生们讲解普及民法典知识,并通过“手绘宪法献祖国”等活动绘制法治作品。三是“宪”在“橙”心又实意。设立川沙新镇“‘宪’在身边,法暖人心”公共法律服务集市,组织区法院川沙法庭、定千调解工作室、社区矫正中心等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政策咨询,现场分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四是金字招牌“宪”成效。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卫士”法治书法展、“新兴领域法治惠民”普法政策宣介会暨法治服务集市等,依托街区党支部进行法治赋能。五是“宪”场感受活力紫。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商圈”新宪法宣传游园会,分发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禁毒等宣传手册,将法治知识融入“法治盲盒”“法治紫色大转盘”等沉浸式体验活动中。六是蓝天之下“宪”爱心。结合“12·5”国际志愿者日,围绕“依法行善,筑梦大爱之城”主题,设置新慈善法宣传、宪法宣传、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公益摊位,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七是青鸟衔枝谱和“宪”。通过“三所+一庭+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法治资源汇聚前移,用法治思维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

(六)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镇党委在中心组学习中专门安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活动,并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普法活动中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从严落实文件审核、备案机制和审批流程。高质量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事项内容的文件经党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并按规定向区委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2024年共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12件,已全部及时备案。

完成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川沙新镇河滨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并按要求备案;重大行政决策材料及时完整归档。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未违反规范性文件禁止事项要求,未违反规范性文件实施时间和有效期规定,未违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4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达100%。

做好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98件。按时保质完成保密审查、信息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年度报告(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等工作。做好年度重大决策公开、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公开、公文主动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时效性、多样化工作,8月开展“聚力民生实事 共享幸福生活”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并落实网络问政等公众参与、回应公众诉求等工作。

(七)全力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做好复议答复。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27起,纠错率为0%。配合区司法局成立川沙新镇行政复议基层受理咨询点,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打造行政复议的“治理共同体”。

加强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做好答辩、举证工作;配合法院的调查、协调化解工作;自觉执行司法判决,落实司法建议书。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针对重大案件积极寻求对策,及时与区政法委、司法局、人民法院沟通,并就疑难案件召开专家研讨会,随时把控相关案件的进展。2024年共办理行政诉讼32起,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年度全区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回复6份诉前检察建议书。针对部分检察建议书中反映的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的问题,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落实工作举措,抓实抓细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反馈问题,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八)抓紧抓实执法监督工作

2024年以来,川沙新镇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累计召开10次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会议。会议由镇主要领导主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重点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工作方向,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为全年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共办理简易案件486件,罚款51700元;立案查处一般案件436件,结案231件,罚款金额798500.5元。

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坚决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示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执法信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队员配置5G执法记录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要求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开启记录仪,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留痕。三是持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门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有效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2024年通过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1起。

积极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本机关自行承办(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案件进行自查,共抽查50件行政执法案卷。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3人参与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新办、注销、换发工作。按时完成报送各类执法信息6个,并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落实落细普法责任制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开展“7·15”城管公众开放日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传播依法执法理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推动业务培训与案件审理相结合,组织川沙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前往浦东法院旁听确认强制拆除违法的诉讼案件庭审,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九)不断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台卡、便民服务卡、宣传海报等硬件配置,并推广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现场引导与线上应用,有效发挥12348法律咨询热线、随申办等智能化信息平台的线上一站式咨询和远程对接响应的作用。

深化居村法律顾问工作,持续优化法律顾问团队人员组成和资源配置,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到岗服务登录、记录、评价,提升居村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定期召开例会,制定考核细则,及时听取居村对于法律顾问服务的评估意见,完善考核、评优、淘汰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民主自治、矛盾调解、依法治理等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和居村重大涉法事务,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

2024年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25次,合计3873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634次,合计3291人次;为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423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代为申请并提供法律援助21件,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群众联系上门办理公证业务4件;对居(村)委会对外签订的各类民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12份;参与制定或修改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4份;预防和化解居(村)委会疑难矛盾纠纷602起;受居委会委托,对业委会、业主大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指导51次;为居(村)委会提供法律建议8份。

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出街镇率低于1%。传统类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5%,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100%。2024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733起,成功调处3546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5%;受理“解纷一件事”平台推送矛盾纠纷28(其中4件为重复件),跟进调解24件,成功调处5件;受理诉调对接案件39起,成功调处7件;受理访调对接案件7起,成功调处5起;受理行政调解案件59起,成功调处23起。

有序开展2024年人民陪审员遴选和初审工作,共有15名随机抽选候选人以及4名自荐候选人通过初审,并已上报新区复审。建立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基层联系点,落实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基层联系点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完善履职台账。

做好“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动态维护,及时录入矛盾纠纷排查任务情况。通过建立定期更新机制、设立专岗专责的信息录入员、加强信息录入员培训、建立纠错机制和考核标准、强化沟通协调等方式方法,有效推进“智慧调解”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及时录入,助力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2024年,“智慧调解”信息系统的准确率和使用率始终稳定维持在97%以上;完成报送人民调解案例6篇,并及时准确上报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数据报表。抓好“两个名录”动态维护工作,对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册定期更新,及时修改信息,删除过时信息,实现基础信息的动态维护和管理,确保名册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川沙新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的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调解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工作积极性弱。二是打造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着眼于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加突出川沙的发展优势。管理模式创新、经验材料推广等方面有待提升,通过深化司法为民服务,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积极总结、提炼、推广经验做法,形成更多的法治建设特色亮点。

三、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聚焦党建引领,抓好“关键少数”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推动、根本保证作用,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法治建设责任制部署大会,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并纳入全镇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川沙新镇以专题述法为契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不断提升第一责任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全面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法治化。一是以述法压实法治担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述法报告,增强述法方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一把手”在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进一步认识到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二是以述法护航营商环境。一年来,川沙新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从完善权力与责任“清单”,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再到聚焦企业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坚持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川沙新镇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法治护航、健全制度体系、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市场活力。三是以述法推动整改落实。川沙新镇各办、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主要负责人可登录政务工作平台查看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书面述法材料,并据此进行民主评议,切实发挥以述法促履职的正向监督作用。同时,构建述法工作监督机制,将发现的问题列入党委、政府整改落实范围,切实强化述法工作和整改落实的协同联动,实现述法效果最大化。

(二)强化法制审核,深化依法行政

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过程中,持续深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应对有关依法行政、基层治理、公平竞争审查等涉法涉诉问题或重大案件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加强经济和行政领域重大法律风险的科学研判和排查梳理,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防控长效机制,特别是法律顾问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核、合同备案审核、历史往来款项清理、群体性矛盾化解等专项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法律风险,增强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进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

以设立川沙新镇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调解介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作用。以立足基层、广泛覆盖、注重实效为工作原则,以全面化解行政争议为出发点,针对违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动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产生的行政领域案件,积极开展受理前或庭审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调解案件59起,其中经行政调解后,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或撤诉共23起,撤案率达到38.98%,推动行政争议获得实质性化解。

(四)深化“三所一庭”,推进矛盾化解

由川沙司法所、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和人民法庭共同推进“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并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为组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和人民法庭庭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截至年底,辖区各“三所一庭”纠纷调解室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1起。其中,成功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7起,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的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317.74万元,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此外,通过“三所一庭”集中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交流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围绕调解工作中的多发纠纷类型、疑点难点案件,在各社区巡回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20246月,川沙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上海市优秀调解组织”。《川沙新镇探索“三所+一庭+N”实体化运行 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收录于《浦东情况专报》,并得到新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依托专业平台,提升诉源治理

2017年成立以来,川沙新镇定千调解工作室坚持以情化解矛盾、以法调解纠纷、以理促进和谐,创新“三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成功调处各类民事纠纷共计600多起,涉事金额累计8000多万元。定千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得到基层群众的一致赞誉,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40多面。工作室负责人徐定千同志被评为“上海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2017-2021年连续5年被评为浦东新区“三不”工作优秀个人。20246月,徐定千同志获评“上海市优秀调解员”称号。

(六)贴近基层群众,深入普法宣传

川沙新镇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活动,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基层群众。今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司法所与浦东新区实验小学携手举办了学习民法典,守护成长路法治进校园班会课。围绕校园安全主题,学生们表演了民法典小品《伤人的游戏不能玩》《好奇惹的祸》,集合小品中的情节,讲解相关的民法典知识。在社区,文化研学活动、公共法律服务集市、法治书法展、普法政策宣介会、宪法宣传游园会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也先后开展。“‘在身边,法暖人心公共法律服务集市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举行,现场摆放了国家宪法日及宪法知识展板,人民法庭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继承析产等法律疑问。

充分运用新网络技术,不断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通过新媒体、新形式等渠道载体构建“零距离”普法新路径,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通过普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名镇宣法”每周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新法速递、宣法资讯等内容,并通过建立基层法宣联络员机制助力宣传推广。2024年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普法信息百余篇,并有部分被市级、区级平台录用。

(七)探索“警地融合”,凝聚治理合力

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所长兼任镇党委委员作用,抓牢基层派出所在治安与法治方面职能责任,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方面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筑牢法治之基、行使法治之力,以高水平社会安全保障高质量辖区发展,助力川沙新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立足改“进社区”为“驻社区”,将警务室与各社区、居村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紧密结合,做好警力前置、服务前置,以基层驻点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主阵地”,努力实现“发现早、处置快、效果好”的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政审前置制度,通过镇平安办协调对接,与属地派出所商定联合预审机制。围绕“一管三防”,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治理合力。聚焦统筹协调,发挥“上下联动、左右联通、效果联评”的资源优势,采用“滴灌式、精准化”防宣,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综治宣传体系,有效破解治理难题。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5年,川沙新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将建设法治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当好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

(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质保障,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

规范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到依法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持续提高具有法律等专业背景的居村人民调解员比例,积极吸纳律师、法学教师、法律工作者,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提升居村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业务指导、经验交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从实际工作需求出发,围绕调解工作中的多发纠纷类型、疑点难点案件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着重讲解法律法规政策、调解心理学、调解实务技巧、案例教学与讨论、调解协议书制作等,切实提高居村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此外,进一步加强居村人民调解员配备、场所保障和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居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居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和调解实效,给予一定办案补贴。对调解志愿者,按照志愿者管理规定,给予志愿者津贴。

(三)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全镇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优化创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促进政府高效履职。

(四)要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

要通过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要坚持法制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推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镇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完善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要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丰富干部学法的形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普法工作新局面。要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打造区域特色亮点法治文化。加强宣传的多样化、有效化,不断扩展普法工作的宽度。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现普法内容制作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六)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预防体系

要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打造集成性、协同型、职能化一体化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优化“三所一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按照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牢固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七)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全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要继续深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律服务站(室)的软硬件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要定期听取社区和村居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评估意见,完善考核、评优、淘汰机制,确保为全镇居村民提供便利、优质、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充分运用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化解纠纷,鼓励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基层治理重要环节,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现代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咨询、远程对接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到家等智能化信息平台作用,从面对面、点对点服务不断向网络大数据集群服务延伸,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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