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0

 

 

 

 

 

2023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3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

 

 

 

2023年,川沙新镇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推进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川沙新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镇主要领导牵头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下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交流讨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通过主题讲座、专题学习等方式,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并结合浦东打造引领区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工作能力水平,确保完成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考核任务。对照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管理等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勇于突破、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主要领导在党委会上多次研究法治建设重要议题,包括本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议题。充分发挥川沙新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配备专职法制干部,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工作。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开展法治建设责任制阶段性自查。牵头召开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制定并下发《川沙新镇2023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川沙新镇2023年度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表》,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法治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认真组织并入围创建“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评选。

镇主要领导牵头研究修订《川沙新镇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更新和报备信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机制,聘请涉及依法行政、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多个专业化律师团队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应对社会治理、动迁补偿、行政执法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及重大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面对辖区内案情复杂、数量较大的行政争议实际现状,川沙新镇实现了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零”的目标。

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以“三个一”形式推进述法工作环环相扣,不断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聚焦“一个意见”,厘清述法任务边界。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不同的职责分工,确定述法重点内容,切实增强述法方向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召开“一次会议”,强力推动现场述法。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就自身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向镇党委作一次专题述法,并作为党委会上的专项议题,推动述法形式从“纸面”到“台前”。三是组织“一次评议”,促进履行工作职责。川沙新镇各办、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主要负责人可登录政务工作平台查看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述法材料,并据此进行民主评议,切实发挥以述法促履职的正向监督作用。

(二)坚持不懈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举办“产业沙龙”、“行业精英川沙行”,搭建政企有效沟通、企企资源对接的综合服务平台,架设政企沟通的“连心桥”,打通政企之间的“最后一米”,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积极落实上海市、区两个50条政策,确保“缓免减退补”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快享,并成立企业服务直通车,建立企业快速回应和解决机制。建立“保姆式”专员服务清单和重点企业服务清单,通过财政扶持、人才补贴等政策助推企业发展,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法治保障要求、计划,结合川沙新镇实际,聚焦基层治理难点,通过向镇人大代表“家站点”、法律专家征询等方式积极开展调研论证,上报《加紧制定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管理办法的建议》、《关于解决新业态就业群体与发包企业或平台间矛盾的立法建议》、《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规范化建设的立法建议》、《关于支持老旧小区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的立法建议》等4项立法建议,完成区级以上法律法规规章意见征集13次。

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并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制定《川沙新镇2023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配合做好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估,完成并上报《2022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川沙新镇法治建设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川沙新镇“八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2023年度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年中自查表》、《川沙新镇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自评报告》等各类总结性材料。

加强合法性审核、履行跟踪等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1143件,未发生因管理失误或未积极应对导致的败诉案件。依据《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和专业评估团队的作用,严格规范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防控长效机制,切实防范经济领域重大法律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集体资产的安全。

(三)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

积极配合浦东法院“司法为民十项举措”项目,川沙新镇与浦东法院川沙法庭共建“法官工作室”,有效实现司法服务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优质专业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持续推动基层法治观察点川沙法律服务所开展常态化法治观察工作,上报《关于加强小区加装电梯规范化制度设计及法制化建设的建议》、《加强游戏管理,切实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增加保护栏》、《全社会应重视人的道德和家庭传统思想教育,努力改善社会道德和家庭生存环境》等3份法治观察建议书。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及上级单位组织开展法治督察、法治创建等工作要求,对照法治督察整改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并举一反三落实落细具体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新一轮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对标对表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提升,推动川沙新镇入围创建“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评选。申报2023年度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发挥联勤联动机制优势,探索违法居住新模式》和全面依法治区立项课题《基层执法中队开发“智慧街居”平台在小区综合治理中法治研究》。

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制联络员、法制干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建设专题培训8次,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法治业务培训8次,组织本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等法治建设工作。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23次。

(四)从严从紧抓好保密机要工作

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保密、机要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党委议密经常。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明确职责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将保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干部职工,把保密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党政办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保密专管员,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党群办会同党政办对全镇的涉密岗位、涉密人员进行审查、调整。

抓好全体机关干部的保密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制教育和保密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意识,纠正“无密可保”和“有密难保”的错误认识,增强保密责任感。以领导干部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结合失泄密事件的反面典型案例,经常性地开展针对性保密教育。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部门保密责任书,对新进人员进行入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在现有《川沙新镇保密工作制度》、《川沙新镇工作秘密管理办法》和《川沙新镇关于加强手机及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三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制定并下发《川沙新镇涉密岗位及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和《川沙新镇2023年保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公文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涉密公文的收发、传阅、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登记、签字手续,密件按要求放在专门的保密柜。从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对区下发的保密材料按照相关流程和范围严格管理,做好每个环节的登记,实现闭环管理。

涉密网络管理规范,在定期召开的镇工作例会上传达区保密管理部门最新的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最新要求,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提高全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保密意识。在全镇季度工作会议上,对保密工作要求以工作提示的方式印发。严格落实上网保密审查,加强涉密(非密)网络设施设备的检查指导,经常对保密重要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或苗头倾向进行指出并加以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加强电子设备管理,规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环等设备的使用,防止在公共网络中处理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职责、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办公计算机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五)多维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根据各社区及所辖居村的不同情况,积极组织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下基层”项目,在基层一线分别开展9场主题宣讲活动。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党员、楼组长等其他基层骨干力量共400余人参与主题宣讲活动。宣讲期间,除现场讲课外,针对基层依法治理的共性问题、不同村居的个性问题,开展基层治理问题的现场互动。宣讲结束后,组织居村法律顾问等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为民服务活动。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浦东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川沙新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实施方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安排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并将清单所涉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后下发,供镇领导班子、调研员、各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学习。

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以“川沙新镇715城管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为2023年度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大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的宣贯实施力度,依托川沙“智慧街居”2.0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精细化和高效化治理,让数据多“跑”路,让商户少跑腿,让市民同参与,让执法更高效。

运用新媒体、新形式等渠道载体向社会公众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专门开设普法微信公众号“名镇宣法”,每周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新法速递、宣法资讯等内容,并通过建立基层法宣联络员机制助力宣传推广。2023年累计发布各类普法文章38篇。此外,向“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报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共有9条信息被采用。

积极打造区域法治文化品牌,推进法治文化与新时代廉洁文化融合发展,2023年申报的川沙新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馆已入围第二批浦东新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评选。积极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界龙村、华盛居民区成功创评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稳步推进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评估工作,指导和培育德馨居民区创评新一轮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六)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

在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党内法规主题学习,并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普法活动中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制定《川沙新镇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操作细则》,明确文件审核、备案机制和审批流程。高质量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区委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2023年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已全部完成备案。严格落实《川沙新镇土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做好组织领导、制度制定工作,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培训、保密审查、信息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年度报告(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等工作。做好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依法做好申请的办理工作,累计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6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案件纠错率为0%。完成报送创新案例总结《“创建生态圈·共享新机遇”——川沙新镇搭建对企机制化沟通渠道》。

组织开展主题为“走进民生项目现场,建言献策助力发展”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会的形式,了解今年川沙新镇重点工作和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零距离”感受决策为民、发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做好网络问政等公众参与、回应公众诉求等工作。完成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川沙新镇黄楼、六团集贸市场周边店招设置导则》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材料及时完整归档。

(七)全力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做好复议答复。2023年度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其中4起行政复议经行政调解后当事人撤回申请,其余6起均驳回申请,纠错率为0%。积极落实复议意见书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完成并上报2022年度行政复议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对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培训教育,规范工作流程,并向镇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处理涉及撤销房产违建注记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经行政调解,当事人均撤回复议申请。积极配合区政府成立川沙新镇行政复议基层受理咨询点,打造行政复议“治理共同体”。

加强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做好答辩、举证工作;配合法院的调查、协调化解工作;自觉执行司法判决,落实司法建议书。全年共处理行政诉讼14起,其中1起行政诉讼经调解后当事人撤回起诉。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针对重大案件积极寻求对策,及时与区政法委、司法局、人民法院沟通,并就疑难案件召开专家研讨会,随时把控相关案件的进展。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回复6份诉前检察建议书。针对部分检察建议书中反映的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的问题,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落实工作举措,抓实抓细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反馈问题,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八)全面落实执法监督工作

依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现场(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川沙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全体行政执法队员已全面配置5G执法记录仪。同时,通过制定《川沙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确保行政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制定《川沙新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程序,重大案件邀请律师提前介入,对案件程序、适应法律法规等进行指导。截至202311月,累计开展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共105起。川沙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2023年未有相关不满意件的信访投诉。

按照要求完成中央、市、区各专项工作任务,落实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的对接和使用,做好行政执法各项数据归集和统计,并配合各级调研督查等。2023年,一般案件立案207起,结案294起,处罚金额729188元;简易案件立案304起,处罚金额30800元;执法证共有53张,2023年注销1张,新办2张;执法人员抽查考试19人;信息报送5次;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执法舆情3次。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本单位自行承办案件进行自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50件。开展2023年度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共自查行政执法案件133起。

川沙新镇推出小程序“川沙城管智慧街区”,旨在为便民增效,让市民同参与,让执法更高效。通过扫描二维码,打造商户端、执法端、市民端“三位一体”的数字标识,覆盖所有沿街商户。结合区域特色,添加“商户信息自主填报”“前置证照”“申报备案”“商户互动”“市民意见”“相关回执”“城管动态”“城管课堂”等功能模块。通过“智慧街区”,商户可线上申报店招和装修报备,做到让数字多跑路、让市民少跑腿。

(九)不断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出街镇率不高于1%。传统类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100%。2023年全镇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499起,成功调处1455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1%。通过“解纷一件事”平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优化调解工作流程,扎实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联合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成立“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工作室,合力化解复杂纠纷。2023年累计受理“解纷一件事”平台推送纠纷14件,跟进调解14件,成功调处1件。做好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推送的案件化解,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做好调解程序前置,提升案件启动率和调解成功率。2023年度累计受理诉调对接案件14起,成功调处3件;受理访调对接案件6起,成功调处5起;无行政调解类案件。202311月,定千调解工作室入围浦东新区“十佳人民调解组织”评选,徐定千同志入围浦东新区“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

川沙新镇94个村居和6个社区的法律顾问签约率均为100%,及时做好“法到家”基本信息动态维护,把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纳入常态化工作体系。法律顾问全年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12场,共计3613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849人次,为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395人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代为申请并提供法律援助18件,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群众联系上门办理公证业务3件,对居(村)委会对外签订的各类民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8份,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5份,预防和化解居(村)委会疑难矛盾纠纷425起,受居委会委托,对业委会、业主大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指导和监督41次,为居(村)委会提供法律建议7份。

(十)着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

川沙司法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发挥党建引领和凝聚作用,各项工作依托党建引领,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极大推动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的相关要求,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

做好“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动态维护,及时录入矛盾纠纷排查任务情况,确保准确率和使用率均不低于95%。通过建立定期更新机制、设立专岗专责的信息录入员、加强信息录入员培训、建立纠错机制和考核标准、强化沟通协调等方法,有效推进“智慧调解”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及时录入,促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2023年,“智慧调解”信息系统的准确率和使用率始终稳定维持在97%以上,且无未录入任何调解协议书的情况。

建立健全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册,按要求报送人民调解案例、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建立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册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动态维护和管理,并对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册定期更新,及时更新信息,删除过时信息,确保名册的时效性和准确性。2023年,已报送人民调解案例2篇,并及时准确上报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数据报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川沙新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的工作,目前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传统方式以发放宣传手册、窗口接待受理、集中授课讲座等为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需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需要进一步加快,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精准惠企便民“更走心”。二是打造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要着眼于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注重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更加突出川沙的发展优势。管理模式创新、经验材料推广等方面有待提升,通过深化司法为民服务,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积极总结、提炼、推广经验做法,形成更多的法治建设特色亮点。

三、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一个中心”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推动、根本保证作用,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法治建设责任制部署大会,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并纳入全镇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落实专题述法要求。

(二)深化依法行政,突出“一个重点”

聚焦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不断完善扁平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重大问题会商以及部门单位联席协调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政务网线上备案审查系统,年均审查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书一千余份。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面对辖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复杂,川沙新镇连续三年实现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零”目标。

(三)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一张网格”

积极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五违”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治违控违”工作机制,全面消除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有力开展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坚持“一网统管”城市治理理念,探索运用“人、房、地”智慧管理系统,发挥好“智慧街区”微平台管理作用,建立城管监管、商户互动、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智慧管理体系,不断整合执法职能,提升执法效能。

(四)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一个平台”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川沙新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制定《川沙新镇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办好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日等系列活动。

(五)深入普法宣传,开拓“一批阵地”

制定和实施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法宣活动和区域特色法宣活动。深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川沙公园法治长廊获评区级首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品牌阵地。充分运用新网络技术,不断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通过“名镇川沙”、“名镇宣法”微信公众号构建“零距离”普法新路径。积极参与“百屏联动”法宣活动,全镇112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内容。从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连续三年将715城管公众开放日列为年度重点普法活动。

(六)推动溯源治理,探索“一套机制”

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年度信访满意率达96%以上,办理联系率达到100%,矛盾纠纷出街镇率低于1%。传统类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探索建立“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展非警务警情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定千调解工作室、川沙法律服务所等一批公共法律服务特色资源的优势特长,助力解纷止争,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七)提升自治效能,建立“一组联盟”

深化社区、居村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2023年开展各类法律知识讲座108场,参与群众3024人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2685人次。与浦东法院共建驻村法官工作室,探索巡回司法、法进社区等特色便民举措,为社区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便民服务。通过整合法官、社区民警、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团队力量,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联盟”。积极推进基层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界龙村、华盛居民区成功创评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八)凝聚合力发展,绘就“一张蓝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持系统思维、注重强基导向、把握守正创新、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保障作用,坚持把法治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管理等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流程做好法治供给工作,深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绘就川沙“经济强镇、产业重镇、文化名镇、幸福新镇”的新蓝图。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川沙新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

要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同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效率。要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要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优化创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促进政府高效履职。要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

(三)要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

要通过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要坚持法制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推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全镇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镇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完善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要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丰富干部学法的形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普法工作新局面。要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打造区域特色亮点法治文化。加强宣传的多样化、有效化,不断扩展普法工作的宽度。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现普法内容制作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六)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预防体系

要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打造集成性、协同型、职能化一体化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优化“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按照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牢固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七)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全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要继续深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法律服务站(室)的软硬件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要定期听取社区和村居对于公共法律服务的评估意见,完善考核、评优、淘汰机制,确保为全镇居村民提供便利、优质、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充分运用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化解纠纷,鼓励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基层治理重要环节,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充分发挥现代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咨询、远程对接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到家等智能化信息平台作用,从面对面、点对点服务不断向网络大数据集群服务延伸,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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