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1637
文件编号 浦川新府〔2023〕75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04

 

 

浦川新府〔2023〕75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

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川沙新镇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2022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以及“2023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

 

 

2022年,我镇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和《浦东新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推进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我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委区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98,召开2022年党委中心组第六次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专题学习。114日,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二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和区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精神,聚焦推进落实中央《引领区意见》、市《行动方案》、区《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92日召开党组织开展川沙新镇党委中心组第五次学习(扩大)会,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为浦东引领区建设贡献川沙力量和智慧。三是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建立联络员制度,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法律规定及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纠纷和问题的研判和化解。疫情期间审核各类通知公告、规范性文件等200多件,信息公开42件,合同200多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100多条,及时上报并填写法治保障工作情况。四是配合完成区委依法治区办及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浦东新区法规、管理措施和区委区政府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等专项督察,并积极配合、落实督察反馈整改。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活动,结合上海法治文化节活动进行设摊宣传。川沙法律服务所获评新区首批基层“法治观察点”。五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履行跟踪等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合同审核及日常管理,根据《川沙新镇合同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查,通过网上审查流程系统,防范法律风险。全年共审核合同980

(二)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力量,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党委会议题中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719日,镇党委会就2022年度法治责任制工作相关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下发至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2022年川沙新镇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指标考核任务分解表》进行了内容解读和责任落实。其他就关于国开案件的应诉事宜等重大涉法问题也在镇党委会进行了研究和决策。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独立成段,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年终四个责任制民主测评会上进行现场口头述法。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过川沙新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司法所承担依法治理日常办事机构职能。四是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力量,配备专职法制干部,固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组织申报并实施依法治区项目、案例、课题,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系统化。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并将制定《川沙新镇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指标考核任务分解表》并下发各单位,组织对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建立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着手,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提升工作效能。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党委会、镇长办公会);重大行政决策各流程完备(如公众意见收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并通过多渠道公开草案及相关材料。建立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就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召开专题会,通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今年提前完成全年《法治浦东》法治信息任务指标,并上报经验简报2篇。六是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单位班子集体学法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制联络员、法制干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5次,城管中队组织法治业务培训8次,组织本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七是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成立保密、机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列保密相关制度并落实;制定保密工作要点、开会下发布置推进;经常开展宣传教育、绷紧保密弦;涉密人员及定密管理有序规范;界定范围涵盖全面、认定准确,管理措施规范有效,事项清楚;涉密文件、设备及活动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列入计划,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有制度有落实有责任部门。八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公共利益保护,积极开展、支持或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全年无公益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回复诉前检察建议书,今年回复检察建议书2件。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培育区域特色法治文化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融合运用新媒体渠道载体,向社会公众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依托地区资源开展区域特色法宣活动。设计制作法治文化产品,不断完善川沙公园法治长廊、步行街法治橱窗法宣阵地建设。合作联动、借力造势,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合作,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活动。疫情期间,为配合“城中村”防疫工作,将法制宣传漫画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分发张贴至各村居,通过广播、喇叭等设备在日常巡街等工作同时宣传防疫政策和法律后果,提高群众对于防疫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助力“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运用“名镇川沙”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信息。在新川路、川沙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法治公益广告及法律法规等宣传内容。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专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传播依法行政理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申报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上报715城管公众开放日为2022年度重点普法活动,将“智慧街区”小程序作为基层共享共治的城市管理网络平台,通过其中普法宣传专栏进行在线普法。三是组织开展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活动,营造具有特色的行业法治文化。9月举办上海首届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由川沙司法所牵头,组织新区法院川沙法庭、镇综合执法队、矫正中心、定千调解工作室等单位在新川路进行设摊普法宣传和法律政策咨询,现场共分发环保袋、扑克、《法治百宝箱》、餐巾纸、卫衣、口罩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和产品1000余份。同时组织社区开展法治文化节之《民法典》法治讲座,制作《老徐说法》系列普法节目三部曲《法治之光》《典亮人生》《宪见之明》通过网络进行播放,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四是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202212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124-10日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128日下午,由川沙司法所牵头,组织新区法院川沙法庭、镇综合执法队、矫正中心、定千调解工作室等单位在新川路进行设摊普法宣传和法律政策咨询。巨幅海报展板展示了宪法知识、现行宪法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宪法名言《老徐说法》系列普法节目等内容。活动受到了来往群众的热烈响应,咨询人员络绎不绝,现场共分发宪法纪念围巾、口罩、环保袋、餐巾纸、扑克牌、《法治百宝箱》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和产品2000余份。五是深入宣传民法典和与职责相关的新法新规。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参与新区民法典网络培训学习,社区村居组织法律顾问开展相关法治讲座108次,3024人次。六是开展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的宣传,主动做好立法执法过程的同步解读释法。城市管理中运用智慧街区平台建立基层执法事项清单,依托多媒体网络终端积极开展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的宣传,主动做好立法执法过程的同步解读释法。七是积极打造区域法治文化品牌,川沙公园法治长廊获评区级首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品牌阵地。八是及时向“法治浦东”公众号报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共有4条信息被采用,分别为713日《川沙新镇开展“行业精英川沙行”活动》、715日《川沙新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718日《川沙新镇开展线上普法活动》、722日《川沙新镇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活动》。九是稳步推进2022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计划。积极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推进德馨居民委员会创评新一轮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方面,做好组织领导、制度制订、业务培训、保密审查、信息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年度报告(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等工作。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已落实。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维护、年度报告发布、业务培训、保密审查、信息移交等。二是推进“五公开”方面,做好年度重大决策公开、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动态调整、公文主动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双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工作。重点领域方面,积极做好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年度决算、规范性文件等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的发布于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已落实完成。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意见收集等相关流程信息已完成;重点领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按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历史文件(未定性或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转主动公开、动态调整转主动公开工作已完成。三是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回应关切方面,做好政策解读时效性、多样化工作,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公众参与、回应公众诉求等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并设置双向跳转链接,做到多样化解读、及时解读。四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按序按时切实推进完成,注重创新案例总结及工作成果应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按序按时切实推进完成,总结提炼创新案例总结1篇。五是依申请办理方面,依法做好申请的办理工作。全年截至11月共收到申请74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案件纠错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六是切实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其他各项任务。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相关流程已发布。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四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未违反规范性文件禁止事项要求,未违反规范性文件实施时间和有效期规定,未违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今年我镇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做好复议答复和答辩举证工作。全度共办理行政诉讼16件,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0.00%,行政复议纠错率为0.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针对重大案件积极寻求对策,及时与司法局、法院沟通,就一些疑难案件召开专家研讨会,随时把控相关案件的进展。三是按时按要求有质量地完成全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及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现场(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配备与行政执法工作量相适应的音像记录设备,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用语指引、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的事实理由、陈述申辩、听证和诉讼复议的权利。统一使用执法终端系统,做到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行政处罚统一公示,相关数据统一归档。明确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程序。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落实工作力量,配备专人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审核,2022年共审55起城管执法案件。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本机关自行承办(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案件进行自查,共抽查50件行政执法案卷,并配合有关部门实地检查。日常工作中做到认真分析严格自查,全面梳理并总结问题。加强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积极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托“智慧街区”小程序公示执法清单,不断整合执法职能。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的事实理由、陈述申辩、听证和诉讼复议的权利。统一使用执法终端系统,做到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行政处罚统一公示,相关数据统一归档。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以及《民法典》及执法业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三是按照司法建议书、行政检察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并落实反馈。收到1件司法建议书,落实整改后及时回复。按时上报执法数据统计、行政执法情况报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等,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按时上报执法数据统计,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案件。至12月底,共办理建议案件337件,一般程序案件875件,结案804件。

(八)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一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出街镇率不高于1%。传统类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100%,加强疫情后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扎实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20221-10月,调解工作室共受理接待咨询328起, 电话咨询48起,接待群众700余人次。直接受理矛盾纠纷43起,成功调处41起,缓解2起。并协助法院处理诉前调解矛盾纠纷25起。今年1-10月,服务窗口共接待涉及信访咨询2233人次,参与重大信访矛盾处理6件,化解成功3件,缓解2件。开展“110”非警务警情类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10月共接处警1221起,基本做到就地化解,对于不能立刻化解的,通知当事人择日调解。切实做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矛盾不上交。二是村居法律顾问签约率为100%,及时做好“法到家”基本信息动态维护,督促做好工作日志的实时录入,建立居村法律顾问的监管与评估机制。发挥社区、村居律师作用,充分运用律师等专业团队力量化解纠纷,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深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制定考核细则,及时听取社区和村居对于律师服务的评估意见,完善考核、评优、淘汰机制。确保基层村、居、社区工作站律师定时上岗,为全镇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全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08次,3024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16次,2685人次,为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315次,345人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代为申请并提供法律援助14件,为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群众联系上门办理公证业务4件,对居(村)委会对外签订的各类民事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7份,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4份,预防和化解居(村)委会疑难矛盾纠纷358件,受居委会委托,对业委会、业主大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指导和监督32次,为居(村)委会提供法律建议5份。三是积极配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完成2022年度人民陪审员意见征询以及初审工作。本批次,川沙区域共有193名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意见征询,材料收集,初步审核,共有17名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初审。四是建立健全调解员名册,按照编撰要求,报送人民调解案例4篇,及时准确上报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数据报表。

(九)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建立完善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发挥党建引领和凝聚作用。川沙司法所自2012年成立独立党支部,现7名在编公务员中6人为中共党员,1人为预备党员。川沙司法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发挥党建引领和凝聚作用,各项工作依托党建引领,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极大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深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相关要求,完善和升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以及“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在司法所完成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办公硬件及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法律咨询窗口、“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制作“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铜牌、上墙制度、版面、工作台卡、工作证、服务卡、海报宣传、陈列展示架等硬件设施。三是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配齐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司法所政法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四是做好“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动态维护,确保准确率和使用率均不低于95%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虽然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法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的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仍需加强,要进一步规范备案等流程。二是政务公开力度仍需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覆盖面仍显不够。要加大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尤其是对于公众关注的信息和问题,更要及时准确的公布。三是法治教育力度尚不够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不够多样,专题式、专业化、专项性的法治培训活动较少。四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继续加强,办理案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五是基层法律顾问的作用仍应继续拓展,基层法治观念仍需提升。

三、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镇党委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多次专题组织并带头学习重要文件精神,明确学习形式和要点并坚决贯彻落实。在各类业务培训、党建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接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培训,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模范守法遵规、依法决策

镇党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形成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体系。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到位。

(三)健全完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相关成员单位职责清晰,任务分派、督促落实、考核、培训等制度机制运转良好。组织落实工作力量,固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建立重大问题会商以及部门单位联席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扁平化、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一网统管”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要求,健全联勤联动站组织架构,织密城市管理网络“12345”热线和工单处置综合绩效保持在新区中上游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一网通办”要求,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和“代办式”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镇、社区、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健全完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方便群众办事。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积极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防控等法定流程,编制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全过程记录和归档立卷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决策执行过程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回应。

(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在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明确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审核率达到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合同备案审核,健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

严格规范性合同管理,面对合同总量大、领域广、情况复杂的特点,进一步落实各级职能单位具体责任,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团队和专业化评估团队的作用。依据《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从全面规范合同的承办、研究、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归档、监督等方面着手,强化源头管理,注重机制创新,通过备案审查制度对合同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全面规范政府合同行为的流程管理,从而保障财政资金和集体资产的安全。

(八)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积极发挥专业化法律顾问团队作用

建立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机制,聘请涉及依法行政、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多个专业化律师团队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各类社会治理、政府决策、具体管理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及重大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面对新镇情况复杂、数量较大的实际,实现了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零的目标。

(九)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积极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细化梳理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强化职能责任落实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程序,对一般及重大执法案件的处理流程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程序。积极落实工作力量,配备专人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审核,不断规范完善办案流程,提升案件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单位业务培训,提升办案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针对执法监督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对策,并对特色经典案例整理总结,形成同类案件的指导性意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十)运用多媒体网络技术平台,推进精细化城市管理

创设“川沙智慧街区”,为每一个商户设立电子身份标签绑定,接入区级平台《浦东城管app》,建立城管监管、商户互动、社会监督三位一体智慧管理体系。添加“产权租赁信息”“前置证照”“申报备案”“商户互动”“市民意见”“相关回执”“城管动态”“城管课堂”等功能模块,多维度丰满商户数字肖像。根据商户行业类型浓缩归纳九大行业,针对不同行业精准推送不同服务内容,建立行业商户星级评定体系,与商户、市民共建共治共享。“川沙智慧街区”小程序的诞生,让一线队员现场工作效率大大增加。同时,在平时的监管任务中,对于不同行业,城管部门可主动推送相关行业通知及自查清单,由商户主动阅读、自主反馈,根据商户的反馈情况,可有效地研判商户的配合度,对于不配合的商户可主动上门监管,有的放矢减负增效,提高执法的效率,并及时发现商户变更,闭店等情况上报区级平台。

(十一)依托专业化调解工作平台,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定千调解工作室负责人为浦东新区一级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徐定千同志,工作室的主要运作模式是依托镇调委会以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调解工作,是川沙新镇启用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成功探索。除参与一般、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化解等基本职能外,定千调解工作室与信访、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通过网络案件平台系统与相关部门远程对接,进一步推进访调、诉调对接,形成了复杂纠纷分析研判会议制度。此外,工作室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并在培训基层调解员、培育社区村居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力量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如积极参与编制案例汇编、拍摄普法宣传片、开设培训讲座等。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调解工作需求,工作室依托多媒体技术,建立“互联网e调解”远程诉调对接平台,因故不能到场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技术进行调解。

(十二)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地区特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

2022年川沙公园法治长廊获评新区首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本镇公共空间,在地标性文化景点内,设计制作了与公园古典风格相和谐的“法治长廊”宣传栏,选材是以百姓需求的法律常识为主,包括法律格言、法治小故事、法治案例、法条速递等内容,并根据年度宣传重点不断更新版面。充分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在川沙政府网站、名镇川沙、《新川沙》报等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同时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益民服务,努力实现多样化、精准化的服务型法治宣传新模式。法治文化节活动期间,特邀调解明星徐定千出镜,制作了《老徐说法》系列普法节目三部曲,第一部为《法治之光》,第二部《“典”亮人生》,第三部《“宪”见之明》。视频从老百姓身边说起,用最浅显的语言,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分别讲述了法治的含义、民法典断案及宪法知识。这种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

(十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基层依法治理

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充分运用律师等专业团队力量化解纠纷,鼓励社区、村居顾问律师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和村居重大涉法事务,参与村庄治理、社区自治、民主选举、议事决策、普法宣传等基层治理重要环节,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界龙村、华盛居民区成功创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德馨居委会入围年度评选。积极落实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人”工作,定期组织培训。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将建设法治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当好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司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推动、根本保证作用。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司法所建设,优化司法所职能,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通过精英带队、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专题培训等有效措施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各部门法治带头人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组织申报并实施依法治区项目、案例、课题,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系统化。积极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认真组织参加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各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围绕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根据新区相关规定,形成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未违反规范性文件禁止事项要求、实施时间和有效期规定、三统一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现场(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配备与行政执法工作量相适应的音像记录设备,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用语指引、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明确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程序。充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积极落实智慧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等创新执法方式。

(五)进一步做好行政案件复议应诉工作

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做好复议答复和答辩举证工作。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运用顾问律师等专业团队力量,对政府对外所签订的合同及各类行政行为进行法治审查,树立行政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针对重大案件积极寻求对策,继续应对好六灶2.1国开川沙公司纠纷案后续等。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公开的力度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办好政策解读、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法治建设走向深入。

(七)进一步深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要全面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镇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化建设,组织好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法宣活动。设计制作特色法治文化产品,不断完善原有阵地建设,不断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积极助力“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

(八)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化解预防体系

不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新时代新形势新矛盾新要求,打造集成性、协同型、职能化一体化矛盾纠纷治理体系。按照“抓调解,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调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牢固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九)进一步优化完善全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法律服务站(室)的软硬件建设,结合联勤联动相关要求做好站点建设。定期召开例会,制定考核细则,及时听取社区和村居对于律师服务的评估意见,完善考核、评优、淘汰机制。确保基层村、居、社区工作站律师上岗率,为全镇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充分运用律师等专业团队力量化解纠纷,鼓励社区、村居顾问律师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基层治理重要环节,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咨询、远程对接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到家等智能化信息平台作用。从面对面、点对点服务不断向网络大数据集群服务延伸,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及时、有效。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