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SY7842864560202200004
文件编号 浦川新府〔2022〕2号
发布机构 川沙新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12

 

 

 

浦川新府〔2022〕2号

 

2021年度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是十四五规划》和《浦东新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以及“2022年度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 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浦东新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推进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现将我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委区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2月19日季度工作会议上,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开局起步工作,新镇班子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各办、事业单位、直属公司、社区、村居等主要负责人共200多人参与学习研讨。6月21日,新镇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第七次学习(扩大)会,邀请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陈方刘作专题辅导报告,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镇班子领导、各社区党委副处级以上人员、各事业单位、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等约100人参加学习。二是司法所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加强合同审核及日常管理,根据《川沙新镇合同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合同进行审查,并建立了网上审查流程系统,防范法律风险。

(二)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力量,健全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党委会议题中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6月21日,镇党委会就2021年度法治责任制工作相关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对下发至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川沙新镇法治责任制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进行了内容解读和责任落实。二是落实工作力量,成立法制机构并配备专职法治干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成立川沙新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建立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固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组织申报并实施依法治区项目、案例,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着手,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目标,提升工作效能。建立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四是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积极向《法治浦东》撰写法治信息。全年单位班子集体学法2次,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制联络员、法制干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5次,城管中队组织法治业务培训3次。五是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根据市委保密委2021年工作要点,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深入、细致查找失泄密风险隐患。根据区保密委要求,完成了工作秘密目录清单和涉密人员、涉密岗位的统计上报。六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年无公益诉讼。2月,对《沪浦检五部行公建【2020】93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军事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进行回复,对所反映的朱家店抗日之战纪念碑碑体文字维修加固工作已于4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培育区域特色法治文化

一是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落实普法长效工作机制。根据《2021年浦东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制年度重点活动,川沙公园法治长廊获评新区法治阵地。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和城管中队合作组织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地区资源开展区域特色法宣活动。设计制作法治文化产品,不断完善川沙公园法治长廊、步行街法治橱窗法宣阵地建设,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重大法宣活动。今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场宣传活动,司法所、定千调解工作室、川沙法庭等单位参与设摊宣传普法活动,现场共分发《民法典法律知识宣传手册》、T恤、雨伞、太阳帽、餐巾纸、购物袋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和产品1000余份。三是充分运用多媒体网络技术,依托各类媒介进行宣传。依托《名镇川沙》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助力“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各类法治信息32条。在新川路、川沙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法治公益广告及法律法规等宣传内容,川沙公园法治长廊、步行街法宣橱窗则在持续更新和维护中。积极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界龙村和华盛居民区成功创评基础上,指导推进德馨居民委员会入围2021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评名单。

(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不断推进“五公开”,做好年度重大决策公开、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动态调整、公文主动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双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工作。积极做好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工作。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年度决算、规范性文件等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的发布于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全年于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223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17条,维护信息79条次。我镇公文类政府信息,除法律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以外,主动公开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当面、信函、网上三种渠道收到的申请都做到收件及时、补正及时、处理及时、发出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1件,现场接待3600人次。召开信息公开专题讨论会8次,就疑难复杂案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案件纠错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7月15日,川沙新镇开展“建党百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为主题的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9月17日上午,组织开展了以“聚焦乡村振兴,走进美丽连民”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议事规则,依法明确了行政决策权限以及内部审议规则,形成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体系。二是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一是依托党建引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发挥党建引领和凝聚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深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相关要求,完善和升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以及“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三是做好“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动态维护,确保准确率和使用率均不低于95%。

(七)优化升级“家门口”,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一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出街镇率不高于1%;传统类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扎实推进信访矛盾人民调解工作,避免民转刑。2021年镇调委会共受理接待咨询582起,共计受理矛盾纠纷121起,成功调处117起。二是村居法律顾问签约率为100%,及时做好“法到家”基本信息动态维护,督促做好工作日志的实时录入,建立居村法律顾问的监管与评估机制。完成家门口村居律师服务采购立项和招投标工作,居村法律顾问解答法律服务咨询1061人次,参与调解纠纷219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75人次,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37份,出具法律意见31件。三是积极配合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等选任工作。完成2021年度第一批次人民陪审员意见征询以及初审工作,川沙区域共有7名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初审。四是按照编撰要求,报送人民调解案例5篇,及时准确上报人民调解工作各项数据报表。五是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条线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工作水平。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45次。

(八)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做好复议答复和答辩举证工作。全度共办理行政诉讼41件,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0.00%,行政复议纠错率为0.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针对重大案件积极寻求对策,及时与司法局、法院沟通,就一些疑难案件召开专家研讨会,随时把控相关案件的进展。三是按时按要求有质量地完成全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数据及信息材料的报送工作。

(九)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明确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程序。积极落实工作力量,配备专人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审核,自8月起至今已审核开展行政执法案件37起,其中34起审核通过,3起退回。日常工作中做到认真分析严格自查,全面梳理并总结问题。加强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切实提高工作质量。积极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立川沙新镇综合执法队。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的事实理由、陈述申辩、听证和诉讼复议的权利。统一使用执法终端系统,做到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行政处罚统一公示,相关数据统一归档。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按时上报执法数据统计,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案件。开展2020年度浦东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本机关自行承办(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案件进行自查,共抽查50件行政执法案卷,并将相关问题反馈有关部门。三是与镇综合执法队合作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以及《民法典》及执法业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虽然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法治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的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力度仍需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覆盖面仍显不够,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性、灵活性不够。二是法治教育力度尚不够强。法治宣传教育传统模式较多,创新形式不够多样,专题式、专业化、专项性的法治培训活动较少。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继续加强,办理案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法律顾问的作用仍应继续拓展。五是基层群众法治观念仍然需要强化,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了解学习不够,普法宣传工作任重道远。

三、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镇党委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多次专题组织并带头学习重要文件精神,明确学习形式和要点并坚决贯彻落实。在各类业务培训、党建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接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培训,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模范守法遵规、依法决策

镇党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形成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体系。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到位。

(三)健全完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成立川沙新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职责清晰,任务分派、督促落实、考核、培训等制度机制运转良好。组织落实工作力量,固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建立重大问题会商以及部门单位联席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扁平化、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一网统管”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要求,健全91个联勤联动站组织架构,织密城市管理网络 “12345”热线和工单处置综合绩效保持在新区中上游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一网通办”要求,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和“代办式”服务工作,建立健全镇、社区、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健全完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方便群众办事。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积极落实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制度。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防控等法定流程,编制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全过程记录和归档立卷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决策执行过程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回应。

(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在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明确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前置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审核率达到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全面规范合同的承办、研究、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归档、监督,强化源头管理,注重机制创新,用以防范法律风险,从而保障财政资金和集体资产的安全。

(七)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街道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成立镇综合执法队。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装备、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到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执法活动,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处置机制,依法规范组织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今年以来先后有心圆西苑、界龙花苑成为疫情中风险地区采取封闭式管理,我镇第一时间成立临时党支部,统筹开展各类工作,使得小区在封闭期内平稳有序。

(八)积极运用专业化律师团队参与法治工作

建立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机制,聘请涉及依法行政、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多个专业化律师团队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各类社会治理、政府决策、具体管理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及重大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面对新镇情况复杂、数量较大的实际,实现了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零的目标。

(九)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政务诚信,认真履行合同。建立服务清单,及时解决企业合理诉求。通过财税补贴、人才服务等政策资源助推企业发展。结合“大调研”工作,搭建平台增强政企良性互动。贯彻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确保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十)自觉接受各方对行政权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对于政府工作的意见和改善建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妥善处理人大代表的书面意见。

(十一)不断做实做强镇管社区,完善基层社区村居协商共治机制

深化家门口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成功创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推进自治金项目运行,引导群众深入参与社区治理。全面推广“1+1+X”工作法,在此基础上形成民主法治示范的制度与规范,创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积极落实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人”工作,共推荐97名法治带头人、289名法律明白人,并定期组织培训。

(十二)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地区特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

将法治元素融入本镇公共空间,成功创评法治长廊为新区法治文化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努力实现多样化、精准化的服务型法治宣传新模式。依托基层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编排演出法治宣传小品、相声、时装表演、诗词朗诵、小组唱、歌舞、戏曲、曲艺、书画、春联、手工艺作品评比等丰富多彩的节目,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带到老百姓身边,获得了突出的宣传效果,并广受群众赞誉。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我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将建设法治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当好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稳步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进一步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推动、根本保证作用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司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推动、根本保证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依托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机构平台,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落实工作力量,配备专职法制干部,固定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通过精英带队、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专题培训等有效措施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各部门法治带头人的作用,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对照法治建设体系和法治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指标,组织申报并实施依法治区项目、案例,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系统化。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

根据新区相关规定,形成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未违反规范性文件禁止事项要求、实施时间和有效期规定、三统一制度。

(四)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现场(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配备与行政执法工作量相适应的音像记录设备,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用语指引、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明确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程序。充实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进一步做好行政案件复议应诉工作

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团队力量,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做好复议答复和答辩举证工作。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运用顾问律师等专业团队力量,对政府对外所签订的合同及各类行政行为进行法制审查,树立行政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公开的力度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办好政策解读、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法治建设走向深入。

(七)进一步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

根据镇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针对已有计划和项目开展更为具体化的活动安排,并注重文字、视频、照片和影像资料的留存,做好开局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组织好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法宣活动。设计制作特色法治文化产品,不断完善原有阵地建设,不断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积极助力“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推广。

(八)进一步优化完善全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家门口”法律服务站(室)的软硬件建设,结合联勤联动相关要求做好站点建设。定期召开例会,制定考核细则,及时听取社区和村居对于律师服务的评估意见,完善考核、评优、淘汰机制。确保基层村、居、社区工作站律师上岗率,为全镇居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充分运用律师等专业团队力量化解纠纷,鼓励社区、村居顾问律师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和村居重大涉法事务,参与村庄治理、社区自治、民主选举、议事决策、普法宣传等基层治理重要环节,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现代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应用,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咨询、远程对接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到家等智能化信息平台作用。从面对面、点对点服务不断向网络大数据集群服务延伸,提高法律服务的精准、及时、有效。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印  

 核稿:庄志华                                      (共印3份)

相关附件: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