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E8300000-2017-057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件编号 浦曹府〔2017〕16号 发布机构 曹路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2-28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曹府〔2017〕16号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编制。
  全文包括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对策建议;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设想。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浦东新区门户网和曹路镇门户网下载(浦东新区门户网网址:http://www.pudong.gov.cn/;曹路镇门户网网址:http://www.caolu.gov.cn/)。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曹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8631188。
   
正  文
  2016年,曹路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新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纲要》、《规划》等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曹路镇人民政府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善民主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夯实依法治镇基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创业热土、宜居家园”新曹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组织网络建设,以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为契机,着力打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受理民事矛盾纠纷816件(其中群体性及重突大矛盾纠纷11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797件,未发生因调解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案件;轻伤害案件委托调解14件、治安案件委托调解344件;司法“110”接处警462件;解答法律咨询414件。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监督制度。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复议应诉工作的若干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明确法制机构、各业务部门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职责。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整合政府律师咨询团资源,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处理能力,提升镇政府依法行政效能。2016年度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18件,接受行政复议建议数1件。
   三是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职责,严把依申请公开受理、拟办、催办、督办、答复和上报等环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发出告知书53份。截止2016年底已答复45件,其中:“同意公开” 10件,约占总数的23%;“申请信息不存在”9件,约占总数的20%,主要原因是信息未制作;“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5件,约占总数的10%,均已告知建议联系单位。
   四是做好各类关爱帮扶工作。2016年,为2842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款109.02万元;为876户大重病家庭发放医疗救助84.92万元;为444户大重病家庭发放专项救助232万元;个案帮扶275户困难家庭,发放帮扶款76.05万元;为1625户困难家庭发放市临时救助款37.29万元;为86户困难家庭发放新区医疗救助款68.82万元;为2户困难家庭发放新区急难救助款0.8万元;为948户困难家庭发放非大病一次性救助款60.86万元;为463户困难家庭发放节日一次性补助款18.55万元;为45名困难学生发放帮困助学金14.6万元。各项救助款共计706.11万元,覆盖人次7623人次。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行政决策规范化、民主化
   一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6年召开8次镇长办公会议,对政府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减量化、畜禽退养等涉及镇社会、经济、民生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均通过集体讨论和集体决策。注重发挥司法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主动开展各类咨询,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论证,力求决策科学可行。
   二是 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监督 邀请镇人大副主席、纪检监察室主任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凡是事关曹路镇长远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事先征求镇人大和人大代表意见,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向镇人大和全体人大代表报告政府工作。2016年,就政府依法行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向人大专题报告,就国土资源部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等工作接受人大代表专项视察。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有序有效开展财务收支、经济责任、专项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等审计工作。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完成镇级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按照管办分离、职能归口、协调有力、服务高效的原则,设置“6+1”机关内设结构和“6+2”事业单位,配齐配强干部,健全责任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增强工作实效。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和廉洁性备案审核,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2016年,经评估后重新制定《曹路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个人建房审批后管理的办法》。
   三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对接新区城管体制改革,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健全、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明确,执法交叉关系基本理顺,执法盲区基本消除的要求,加强曹路城管中队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清晰工作界面、明确工作职责、畅通工作渠道、优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三)不断提高行政规范度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新区法制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东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对信息依申请公开类案卷56件、城管行政处罚类案卷5件进行了抽样评查,并参加了2016年浦东新区案卷现场抽查,案卷质量有所提升。
   二是做好具体行政行为统计。在新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对有关单位和部门2016年度以镇政府名义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统计,并填写《上海市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统计表》上报新区法制办。驻镇的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数据不作为曹路镇统计范围。
   三是抓实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社区暨街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会要求,按照“明确责任、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以“两张清单”为基础,对照各部门职责,梳理信息资源,同时明确信息的动态收集、发布、维护的规范和程序,推动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持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按照城管中队规范化建设标准,健全城管中队管理制度。围绕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好“干部学习城”等学习载体,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
   二是探索依法治理向基层延伸机制。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人大换届选举法制宣传周,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等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探索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模式,结合法律咨询进社区、横幅、展板、黑板报等形式,宣传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在大型居住社区“全覆盖”。加大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提高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意识。提高法律图书角及法宣电子屏的使用效率,为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借力新区讲师团成员资源,开展法律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举办法制讲座13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曹路镇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还不够系统、不够透彻,对于相关程序法以及证据保留方面的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部分执法案卷在文书和归档方面还有些瑕疵,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加强,服务群众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是群众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群众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还有待提升,一些不文明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学法用法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7年,曹路镇人民政府将对照《纲要》、《规划》提出的关于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考核,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改善城市法治环境。
   一是着力提升政务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效能和质量。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及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执行不力的进行问责。探索推进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岗位、明确事项、明确责任,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提高岗位执行力。
   二是着力提高干部法治素养。认真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托干部培训三年计划,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分析法制工作现状,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专业水准。
   三是着力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抓好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各个环节,规范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流程。提升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以专题报告、专项视察等方式向人大报告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四是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事权下放工作全面有效承接,立足镇情、围绕中心、以人为本,以实践和实效作为检验改革成果的标准,力争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坚持问题导向,突破难点、创新驱动,切实破解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培训力度,通过法制讲座、案例研讨、网络学习等方式,促进执法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
   五是着力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基层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两个委托”调解工作,巩固“所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围绕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探索行业化、专业化调解模式,发挥物业调解委员会作用,稳妥有效的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六是着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向群众、向基层、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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