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E8900000-2018-002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件编号 | 浦曹府〔2018〕1号 | 发布机构 | 曹路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2-02 |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曹府〔2018〕1号
浦曹府〔 2018 〕 1 号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2017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 - 2020 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 2017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正 文
2017 年,曹路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新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 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等有关规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曹路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新区法制办的指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出发,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导向,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加强法治实施、严密法治监督、强化法治保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等方面认真抓好法治建设,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 、建章立制,明确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在党代会、人代会、班子会议等重要场合及重要报告中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和要求,并通过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党委会及其它专题会议,就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二是按照新区要求设置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曹路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浦曹委〔 2017 〕 50 号),同时配备法制干部 2 名;三是推进曹路镇责任体系建设,制定《曹路镇落实“四个责任制”,深入推进责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梳理各部门责任事项,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体现责任体系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形成法治政府运行和监督的实体化抓手。
2 、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镇政府班子成员向人大代表进行城市运行安全、社区治理创新、集体资产监管等专项工作报告,接受代表对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的专项视察,并召开年中和年末知情知政通报会,集中向人大代表通报重点工作,接受代表现场问询和质询。另外,实事工程项目、预算安排等重要事宜做到预先向代表征集建议,听取意见。
3 、促进公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作政务公开目录清单,配合新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梳理工作, 2017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8 件,已答复 86 件,主要涉及动迁征收等事由。其中:“同意公开” 15 件,约占总数的 17.04 %;“申请信息不存在” 20 件,约占总数的 22.73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 7 件,约占总数的 7.95 %,均已告知建议联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55 条。
4 、精细管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晰、协调有序、全程监管的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指挥集中统一、信息互联共享、处置联勤联动。持续推进公共场所技防设施建设,强化重点地区、部位、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加强群众性、专业性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加强食药品、农产品、地下空间安全监管,协同推进交通违法等顽症专项治理。结合“三沿”“两园”“一环”整治重点,层层压实责任,全年共整治违法建筑 807 处 110.57 万平方米、违法用地 41 宗 139.21 亩。坚持“统一指挥、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整治”工作方针,全面推进中小河道整治, 3 条市考河道和 29 条年度轮疏项目通过验收, 4 条区考河道和 74 条新增黑臭河道整治接近尾声。
二、主要工作特点
1 、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依法推进重大案件相关工作,如曹路大居南扩区域 24 幢民宅行政诉讼案、陆洋土地纠纷案、明中石化行政诉讼案、顾路实业总公司劳动人事部执行异议案件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曹路镇政府为被告的已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 24 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12 次,出庭应诉率为 50% 。在此基础上还安排城管、安监等有执法权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环境整治办公室、征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通过实际案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守新区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流程,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和廉洁性备案审核,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备案工作。
2 、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抓好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各个环节,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和集体议事程序规范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控性;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整合法律顾问咨询团资源,参与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周四领导信访日接待、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重大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从专业角度予以审核,为镇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 、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用法。利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契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集体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新区法治专题培训,及时传达市、区法治建设相关精神;二是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结合新进人员带教,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安全标准化培训等,围绕行政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开展法律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举办法制讲座 11 场次,推动普法工作向群众、向基层、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 年,曹路镇人民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公务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8 年,曹路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相关要求,本着“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原则,对照法治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执法监督、业务培训,强化执法考核,全面深入推进法制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依法执政。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抓住基层依法治理这个重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抓好党内法规制定、党委依法决策、党务公开三项重点,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形成与岗位匹配的正面清单,进行相关培训,并逐步将将责任体系工作平移到监察平台,确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立足镇情、围绕中心、以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突破难点、创新驱动,切实破解综合行政执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培训力度,通过法制讲座、案例研讨、网络学习等方式,促进执法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根据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要求,不断健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内部权力制约制度和监督制度,防止行政权力滥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能力。 规范决策程序,抓好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各个环节,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流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依法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努力提高“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效能和质量。以“社区事务自治、社区管理共治、社区文明德治、社区秩序法治”为理念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建成依法依规、自我管理、民主协商、睦邻互助的群众自治新社区。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属地原则推进各执法机关和各部门普法工作,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增加自选动作,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镇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等全面学习各类行政法律法规,建成一支坚守信念、勤政务实的行政工作队伍;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组织镇、村(居)两级组建专门宣传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监督。 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及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执行不力的进行问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民生领域重大决策出台之前向人大报告,听取代表建议;加大监察力度,发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积极探索从单纯的执法整治向行政服务模式转变,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增强服务群众观念。
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5 日
浦东新区曹路镇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