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6172
文件编号 浦府办〔2023〕26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7-19

 

浦府办2023〕26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12345市民

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意见

 

浦东新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是本区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重要平台,是连接政府与公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22〕2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12345热线服务水平,统筹用好政务资源,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就进一步优化12345热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刻认识浦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肩负的使命责任,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紧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目标定位,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多方协作、有力有序推动落实各项任务,有效地为企业、群众破顽症、解难题,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级,提高热线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围绕实现新区12345热线年度绩效进入全市前列的目标,完善12345热线工作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实现市民服务“一号响应”、民意诉求“一线通达”。加强12345热线与区联席单位的对接联动,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协同,进一步推动新区热线提质增效。提升12345热线运营管理和自身建设水平,加强流程再造和资源配置,提升接办效率和质量,确保市民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加强数字化、智慧化赋能,持续推进12345热线平台能级提升、数据共享应用,助力提升浦东城市治理效能。

二、进一步优化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体系,提升管理效能

(一)强化管理机制。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热线工作情况并对各承办单位进行点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承办单位要把热线工作作为党委(组)会或行政办公会的必审议题,每(双)月要研究民情事项,形成专题材料或方案。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热线工作领导,牵头研究并优化完善12345热线各级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结合《工单办理操作规程》,研究完善各单位内部热线工作机制和操作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加强工单办理实效,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加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管理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并落实与街镇的联勤联动机制,围绕涉及本部门、本条线的投诉事项,尤其是街镇作为承办单位的,要赋予街镇权力、下沉工作力量、加强专业支撑,形成解决问题合力。(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镇)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承办单位要科学调整热线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细化岗位职责分工,保持工作队伍稳定,探索建立完善热线平台人员派驻机制,进一步强化热线系统内多向沟通联动。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热线队伍培训,持续提升12345热线平台运营管理人员、话务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热线系统纵向、横向、双向的学习沟通,共享有效管理经验、运行机制,共同推动提高全区热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镇)

(三)强化业务规范。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 “首问责任制、指定责任制、兜底责任制”三个责任制、“八审八不准”和负面清单等热线办理要求,进一步提高改进话务质量,明确设施量管理权责,规范工单办理流程,确保做好各环节质量管控,提高工单办理反馈质量。实时跟踪督办“群发”“重复来电未解决”“二次回访不满意”等问题工单,开展专项治理,紧抓回访、复核、抽查、督办等环节,大力提升热线工作效能。严格落实退单审核规则,压实办理责任,坚决杜绝承办单位推诿扯皮现象。密切关注超期工单,及时开展催办监管,避免工单大量堆积,强化热线办理时效。(责任单位: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镇)

(四)健全考评体系。区层面参照市级相关考核规则并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实现流程标准化运营管理的闭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动态调整考核权重,突出考核重点,强化结果运用,定期分析承办单位办理效能。对诉求量较大、热线绩效长期较差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由两办督查室参与上门会诊、督查指导。灵活运用督查督办、专题研究、专项治理、通报约谈等方式,强化底线意识,对出现推诿扯皮、谎报瞒报等情况的承办单位,按照规定予以通报或约谈,严格落实责任;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移送区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地区工作党委、区城运中心)

三、进一步优化市民服务热线协同联动,提升服务水平

(一)建设政务服务热线特色标准化运营。积极响应市级关于优化12345热线服务质量指标的工作要求,针对新区实际形势和热线办理情况,细化分解市民满意度,优化热线绩效考核指标;针对热线话务录音,利用AI质检,提高热线话务规范水平,建设具有浦东新区特色的热线运营管理标准。(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有关单位)

(二)建立民情专题机制,推动民生疑难问题解决。把群众诉求中的高频共性难点问题纳入12345热线民情专题,形成民情专题库,明确牵头领导和主责部门,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有关单位)

(三)强化热线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疑难复杂工单研商机制,深化完善联席会商研判机制,凝聚各级力量,强化多方统筹协调,提升联动工作效能,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问题解决,建立长效处置机制,实现热线处置难点的有效破解。(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有关单位)

(四)加强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提升协同治理和联勤处置水平。健全职责明晰、优势互补、科技支撑、数据共享的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机制,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健全日常转办机制,一键转交各职能部门,提高部门热线分平台与城运分中心协作能力,实现在各层级快速分流转办,提升市民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区公安分局)

四、进一步优化市民服务热线处置能级,提升治理能力

(一)建设智能化项目,提高热线运营能力。完善热线平台智能派单系统建设,不断扩充智能派单业务类型,加大智能派单比重,加强算法赋能,提升派单速度,完善管理熔断机制,提升派单准确度,助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热线平台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有关单位)

(二)推动数字化建设,驱动热线敏锐感知。完善民情民意系统开发,推进建设民情民意感知区平台、区纪委平台、区检察院平台、街镇平台,建立健全热线预警监测体系,强化对新发、高发、群诉等趋势性问题的感知能力,推动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变,实现以防减治。(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区城运中心、各有关单位)

(三)强化科学化管理,助力热线治理效能。构建“1+2+X”效能数字监管平台(即1个展示端,2个应用端,以流程监管、重点工单、现场督查、绩效、分析报告等为主的X个多元业务监管模块),整合工单全流程处置数据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数据,强化热线管理前瞻预警、全流程监管和数据分析,助力掌握新区热线运营总体态势,精准查找问题不足,协同保障热线工作有序运营。(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有关单位)

(四)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提升决策能级。强化热线数据运用,挖掘提炼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通过“民情热点周周报、重大事项专题报”方式呈报区委区政府,为科学精准决策提供需求侧参考。通过街镇工作画像等形式,准确把握承办单位工作特点,助力科学运营。(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各街镇)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压实尽责履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热线工作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关心、亲自参与、亲自推动热线工作,将重大、复杂、疑难工单事项纳入议事日程。对国办转办、媒体件、群发、高发、重复来电未解决等重要事项要提级管理,由班子领导参与工单回访,主动与市民沟通了解实际情况,推进诉求解决和化解。对于市民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历史遗留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要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攻坚克难,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

(二)完善运营保障。各承办单位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市民合理诉求,持续完善热线运营管理规范。强化“三个责任制”资金保障,对历史遗留问题、重大事项、治理顽症设立专项处置经费。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重视人才培养,树典型、立标杆、学榜样,表彰优秀团体和个人,营造比学赶超互学互助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社会参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对待市民建议,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热线的民意“直通车”作用。通过新区相关媒体和公众号,扩大宣传。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热线事项,了解现代化城市系统建设情况,体验城市治理工作日常,发挥群众监督正能量。

 

 

 

 

抄送: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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