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团镇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6954X0202200045 |
文件编号 | 团府〔2022〕23号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7-01 |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大团镇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大团镇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以更加坚定果断、全面彻底的措施有序有效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加快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大团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建立平战衔接、转换迅速的防控指挥体系,完善便捷灵敏的发现机制、及时高效的处突机制、分级分类的动态调整管控机制等,做到实体化运作、高效协同处置,确保常态化防控阶段快速处置疫情,共同守护无疫大团。
二、组织领导
(一)设立大团镇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胡俊生 党委书记
常务指挥长:王震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长:沈洪平 人大主席
程晓龙 党委副书记
王大鹏 党委副书记
桂虔平 党委副书记
(二)指挥部下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王大鹏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范忠红 副镇长
副 组 长:缪 锋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俊 党委委员
秦 英 党委委员
胡发炜 党委委员
郭彬彬 党委委员
顾惠斌 人大副主席
周少芬 副镇长
沈仁忠 副镇长
成 员:各机关科室负责人
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各村居党(总)支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范忠红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徐周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胡计、樊军卫、唐忠华、陶春霞同志担任。
如遇人员职务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替。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九个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领导:范忠红
组 长:徐周杰
副 组 长:祝志明、胡 计、唐志红
工作职责:
1.指导各单位(部门)、村(居)具体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调配各类工作力量,做好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核查、督促和上报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2.组织常态化筛查工作,对高、中、低风险地区进行划定和动态调整,针对不同风险区域分类组织抗原、核酸筛查工作;指导常态化采样点建设、点位运行管理及采样志愿者队伍培训管理等。
3.负责“浦东新区社区疫情防控智能应用系统”及联防联控平台的管理,对抗原异常、单人单管阳、混管异常人员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开展流调工作;对应检未检人员落实跟踪采样。
4.落实对阳性感染者、密接人员、“三出两回”人员(出院、出舱、出隔离点、就医回家、非闭环工作人员回家)和来沪返沪人员等的管理指导,督促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5.牵头负责镇域范围内重点场所和涉阳村组、楼道、封闭区域、临时征用宾旅馆等消杀工作。
6.协调阳性感染者、密接人员转运的点位申请、转运及接回等工作。
7.做好防控工作所必需的药器械的发放、调配工作。
8.加强镇域内企业、工地、养老机构、学校、办酒户、沿街商铺、宾旅馆、酒店等场所常态化的防控指导。
9.指导推进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10.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力度,预防次生伤害。
(二)物资保障组
牵头领导:范忠红
组 长:顾莉莉
副 组 长:王 结
工作职责:
1.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采购、调配使用及应急车辆派遣、后勤生活保障等工作。
2.落实防疫工作期间资金保障,防疫物资的政府采购等。
(三)组织保障组
牵头领导:秦 英
组 长:石小岑
副 组 长:季洪波
工作职责:
1.在保证基本职能运作的情况下,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做好防疫工作力量的统一调配使用,重点向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村居增派防疫工作力量,并落实关爱机制和调休机制。
2.明确选派人员职责分工,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3.复核复查机关事业单位外出人员情况。
(四)宣传报道组
牵头领导:郭彬彬
组 长:王敏华
副 组 长:胡红刚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发布防疫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2.强化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市民自我防范意识。
3.挖掘防疫工作中党员志愿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先进典型事例,广泛宣传报道。
4.督促指导宗教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组
牵头领导:周少芬
组 长:张仁东、施葛文
副 组 长:陈 锋、顾 军、韩 中、马玮薇
工作职责:
1.督促企业法人、商务楼宇业主(或开发商)认真落实本市常态化防疫工作要求,对进入人员扫“场所码”、“数字哨兵”,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测量,对来沪返沪人员及时做好登记并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社区健康管理、核酸检测公共部位消毒、食堂卫生管理等措施。
2.组织力量加强检查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工作方案,按要求做好各类人员的信息登记,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立即责令停产,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3.全覆盖排查镇域内合作社、田间窝棚等,参照企业要求做好外来人口信息登记。
4.加强对农贸市场内的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加强自我防护宣传,落实人员进出日常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督促商户,尤其是海鲜、冷冻食品等经营户,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
(六)建设项目工地防疫组
牵头领导:沈仁忠
组 长:朱东青
副 组 长:樊军卫、黄秀萍、倪建华
工作职责:
1.督促各工程承建单位落实常态化防疫工作措施,包括所有务工人员(含工地管理人员、后勤人员)每日测量体温,进入扫“场所码”、“数字哨兵”,对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地、食堂等公共区域消毒,指导工人自我防护等。
2.加强对所有工地的排查,督促工地做好来沪、返沪人员的信息登记,并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社区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3.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立即责令停工,并按规定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七)沿街商铺(旅馆、酒店、单位)防疫组
牵头领导:王大鹏、缪 锋
组 长:王 慧
副 组 长:祝志明、樊军卫、刘德信、唐旭峰、李军民
工作职责:
1.督促所有商铺(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场所码”、“数字哨兵”运用,做好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登记,落实集中隔离、社区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2.督促各商铺(单位)落实场所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加大对宾馆、酒店、民宿内工作人员和旅客的排查,督促落实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填写健康登记表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原则,对确需举办的严格按照集体类活动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3.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其从业人员中发现确诊病例,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巡查督导组
牵头领导:王 俊、顾惠斌
组 长:王 毅、刘志国
组 员:监察办、人大联络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加强对各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常态化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督促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冲锋在前。针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后果的情况进行追责问责。
3.对防疫物资的采购、发放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4.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视察评议监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九)包干联系组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对应联系村居,督促指导联系村(居)严格按照上级防控要求,加强重点人群排摸与管控,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控制聚集性活动等,保障全镇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疫情形势,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出发认真抓好落实,全力以赴落实“平战衔接、转换迅速”的要求,切实守护无疫大团。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坚决与侥幸心理、形式主义、按部就班、“鸵鸟心态”作斗争,拧紧每一个“水龙头”,落实每一条防控措施,压实每一个责任环节,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注重工作协同,相互补台、相互配合,切实提高防控工作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把压实责任、落地措施作为重点来加以强调和部署。对于责任未落地、措施不得力的,严肃开展问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年终考核时采取“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