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浦东综合执法体制优势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1-07 |
局机关各处室、各支(大)队、各街镇中队:
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浦东综合执法体制优势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6日
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浦东综合执法体制优势的实施意见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浦东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浦东综合执法实际,现就进一步发挥综合执法体制优势、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总指引,坚持高站位、谋全局、讲成效的总思路,以全面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体制优势,进一步促进执法实践为目标,确保浦东综合执法监管提质增效,助力优化浦东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系统谋划。
以解决综合执法体制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抓手,分析目前制约综合执法体制优势发挥的短板,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深化的具体举措。强优势、补不足,做好全面系统谋划,拓宽纵深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二)坚持效果导向,突出实战实用。
总结提炼浦东综合执法体制优势所在,指导推进实践,重点聚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专业化和队伍规范化水平的全面提升。坚持依法行政与群众需求相平衡,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浦东综合执法的“特点”真正转化为“优点”。
(三)坚持发展导向,持续深化提升。
坚持边改革探索边实践验证,不断挖掘综合执法体制的潜能。先行先试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浦东模式”,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着眼长效深化浦东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浦东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三、工作举措
近年来,浦东城管积极探索,创新突破,不断激发综合执法体制内在动力,综合执法体制优势初步显现。面对新形势,展望新未来,浦东城管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拓展浦东综合执法体制新优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执法事项整合,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机制。
1. 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机制。要按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综合监管工作规定》(2023年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要求,全面抓好落实。要加强与上级执法部门的沟通,力求实现上级执法部门“常态化专项执法”模式与浦东综合执法局“综合查一次”模式有机衔接,使“综合查一次”真正落实到位。
2. 持续提升“综合查一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各实施主体要加强研究和探索,各执法支(大)队要相互配合、支撑,并加强对街镇执法中队的指导、支持,提升“综合查一次”专业能力。全面制作并不断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指引”,优化“检查表单”;加强研讨培训,提升整体水平。
3. 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智能化水平。加强应用场景建设和数据分析,不断提升应用场景的智能化,提高数据分析的实用性,注重赋能一线执法。
(责任部门:勤务监督处,城管学校,信息指挥中心,各业务支(大)队,各街镇中队)
(二)持续推进法条竞合,全面构建公平公正法律保障体系。
1. 近期:对浦东综合执法所适用的不同法律法规中“相同”或“相近”执法事项(重点为常用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加强法条竞合下的执法适用研究,建立适合浦东综合执法实践的统一适用标准。
2. 中期:对浦东综合执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事项开展全部梳理,全面开展法条竞合以及执法适用研究,制定《浦东综合执法法律适用词典》,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3. 远期:在《浦东综合执法法律适用词典》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系统研究,力争制定浦东综合行政执法单一法规。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案件管理中心)
(三)积极推进执法队伍统合,全面构建协同、高效的执法勤务模式。
1. 优化“专综结合”的执法界面。理顺条块关系,持续完善支(大)队与街镇中队执法界面划分机制。在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规划下,立足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研究实现以监管对象为划分基准、将执法事项对应到监管对象上的界面划分工作机制。加强发挥各业务支(大)队的指导作用,同步建立区级执法机构的牵头、组织、指导等工作机制。
2. 强化“专综结合”的执法能力。加强各业务支(大)队和街镇中队适应“专综执法”机制的队伍能力建设。各业务支(大)队在做强本专业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拓展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能力;各街镇中队在增强“下沉事项”综合执法能力的同时,构建中队“专业执法联络专员”机制(指:一个中队至少有一名队员相对熟悉某一专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业务,并作为该支(大)队的执法联络专员),提升“专业联络专员”的专业执法能力。城管学校要会同各业务支(大)队深化“专综结合”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培训。
3. 深化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大勤务”机制。建立与“专综结合”相对应的勤务机制,在执法权责清晰的基础上规范执法联动,研究形成联合联动勤务模式。更迭升级三级指挥体系,统筹执法力量,增强调度能力,各执法队伍在需要时能迅速响应,形成专综一体、全面高效联动的勤务模式,确保整支队伍有序运转、命令任务高效落实。
(责任部门:综合协调处,勤务监督处,城管学校,信息指挥中心,各业务支(大)队,各街镇中队)
(四)持续深化执法业务研究和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1. 完善城管综合执法“学位课程”(“应知应会”科目)和教学系统设置。按照“系统规划全面、分类分层精准、共性个性协调、学用转化高效”指导原则,以高等学院开设“城管综合执法专业”的理念,设置课程和教学体系,重点围绕法学基础理论、行政程序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行政实体法(浦东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专业执法)、检查、办案实践培训和浦东城管特色工作进行设置,确保课程与管执理念、岗位职责、任务要求高度契合,推进执法队伍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
2. 提升执法监管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浦东综合执法不同监管对象特点,构建差异化、全覆盖的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实现检查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分类分级执法检查水平;全面构建可实操、可培训、可复制的规范化执法检查模式,制定科学化和实用性的检查指引手册,进一步规范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
3. 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严格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健全案件质量讲评通报机制,发掘学习优秀经典案例;加强执法办案的销项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完善更新办案指引手册,确保有效指导和规范执法实践,多举措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责任部门:勤务监督处,城管学校,案件管理中心)
(五)持续完善管执联动机制,全面促进管理能级提升。
1. 健全联动机制。优化完善“管”“执”之间的联动,推进落实签订备忘录、召开联席会、移送案件线索等发挥主要联动作用的常态化机制;各业务支(大)队根据实际需求,探索更具建设性的个性化联动机制;研究整理形成比较体系化、统筹性的管执联动工作机制。
2. 深化双向促进提升。不断加强“管”“执”之间的双赢提升。按需向管理单位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书;探索双向培训和学习等新机制;各专业领域执法部门拓展研究管理领域知识与技能,充实和延伸专业知识储备,不断深化促进“管”“执”的互促提升。
(责任部门:各业务支(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树立理念。
牢固树立“守正创新,担当有为”的浦东城管精神,在这一浦东城管人的价值导向、行动准则和行为指引下,充分认识浦东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长远影响,为深化推进发挥浦东综合执法体制优势夯实理念根基。
(二)提升能力。
能力的提升,是确保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各单位要不断提升执法研究和实践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突破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系统又专业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
(三)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形成一套有目标、有质量、有实效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方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四)跟踪评估。
做好《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全面反映贯彻落实情况、充分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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