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MB2F313140202200267 |
文件编号 | 浦安委办〔2019〕36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0-28 |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浦东新区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浦东新区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下半年以来,本市先后发生数起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深刻。10月1日16时12分,徐汇区天钥桥路859号北海大厦701、702室的“云贝日托幼儿机构”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调查,701、702室业主破坏原有建筑结构,擅自拆除2户住宅之间的分隔墙及户内大部分隔墙出租,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而经营方擅自将原为住宅使用的701、702室作为幼儿日托机构对外经营,且未向任何部门申办经营许可,其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明知放假期间无人值守,仍未切断室内总电源。火灾发生后,应勇市长、陈寅常务副市长、龚道安副市长等领导作出批示、指示,要求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城市运行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9日17时01分许,宝山区蕴川路3735号上海鑫德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11月10日1时05分许,嘉定区武双路728号上海胜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燃烧物为木架、围布等,未造成人员伤亡。11月10日8时58分许,金山工业区揽工路568号上海宝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租的1号厂房发生火灾,导致厂房内大量泡沫制品起火燃烧,烟雾非常大,未造成人员伤亡。为吸取上述火灾事故教训,结合近期本市气候持续干燥,火灾风险较高的实际情况,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及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层面成立以新区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消防委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浦东分局、浦东消防支队)、区商务委、建交委、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街道、镇分管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在浦东消防支队设工作专班,负责专项工作中情况收集研判 、进度跟踪推进。办公室分设协调小组,即“大型商业综合体协调小组”,组员由区消防委商务委条线联络员、区商务委消防条线联络员承担;“商住两用房协调小组”,组员由区消防委建交委条线联络员、区建交委消防条线联络员承担;“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组员由区消防委城管执法局条线联络员、区城管执法局消防条线联络员承担,厂房、仓库等其余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区消防委办公室统筹协调。
区相关部门及各街道、镇也应视排查整治体量大小、风险高低、时间紧缓情况成立专班,确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成效。
二、整治对象
结合今年以来浦东新区社会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火灾形势特点,确定此次专项工作排查整治对象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两用房、厂房、仓库、规模性租赁、“三合一”等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出现的突出火灾隐患。
三、排查重点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排查单位①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是否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是否以书面合同方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②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受遮挡妨碍或损坏、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及每年全面检测;③餐饮后厨消防安全:是否规范使用明火、可燃气体,是否明确专人在闭餐后负责“关火断气”,是否定期检测维护燃气灶具、管路、阀门、配件,燃气探测报警、紧急切断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定期清理排烟管道、及时清理后厨杂物;④电气消防安全: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上,是否采取有效防火隔离措施,是否违规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气取暖设备是否设置过载保护装置,营业结束是否及时切断非必要电源,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检查,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是否由具备执业资格的电工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是否定期检测维修,及时排除故障;⑤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堆放杂物,是否违规设置柜台、货架,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是否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闭合状态,有顶棚的步行街、中庭是否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游乐设施及堆放可燃物,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门、疏散通道是否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装饰物;⑦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材,施工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⑧应急处置能力:微型消防站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和“3分钟到场”的要求,是否与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落实应急联动机制,是否与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形成联勤作战体系;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至少2人”要求,当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操作规程及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单位是否明确应急疏散引导员,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二)商住两用房。是否存在“居改非”;是否破坏原有结构或防火分隔致防火分区面积扩大;居委、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建立有效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居改非”情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楼梯间是否及时清理、弱电间等区域是否违规堆物。
(三)厂房、仓库。是否存在不顾建筑使用性质随意出租,只租不管、层层转租,对承租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自流;是否存在搭建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形;是否存在承租方擅自施工改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变更仓库储存物质类别、改建冷库、增设夹层情况、违规住人;是否存在临时施工管理不规范和动火作业缺乏动火审批、现场监护问题。
(四)规模型租赁场所。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保持完整好用;是否存在临时搭建建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形;是否以书面合同形式规范住宿人员消防安全行动及职责;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供气;场所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是否存在临时施工和临时动火情形;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畅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门窗洞口是否设置铁栅栏;是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是否“实名制”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和夜间值守、巡查,值守人员是否胜任初起火灾发现、处置及人员疏散职责。
(五)“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存在同一空间内居住与其他功能合用的火灾隐患,发现即当整治清理。
(六)电动自行车。小区非机动车库、合用车库等是否住人;沿街门面、住宅小区、农村自建房、出租房等场所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上及人员主要出入口附近;是否存在“飞线”充电情形;是否存在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取下带入室内充电;走访调查是否存在经改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四、行动步骤及主要措施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11月15日)。一是发动基层网格。区商务委(大型商业综合体)、建交委(商住两用房)、城管执法局(违章搭建、“居改非”等综合执法)按照各自业务职能,对照上述场所及排查重点分别补充完善针对性提示措施下发各街道、镇及相关基层职能部门。各街道、镇汇总通知要求及区有关部门提示精神,结合本辖区情况研判,制定排查整治细化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居村委等任务分工,并做好通知发动工作。二是发动社会单位。区商务委、浦东消防支队完善更新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清单,并“一对一”通知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及完成时限。各街道、镇,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居村委等采取官方宣传平台、户外电子屏、各类宣传板块、微信工作群及上门入户等渠道对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的场所进行广泛告知发动。
(二)单位自查自纠(11月15日-20日)。在动员发动基础上,推动社会单位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步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规模型租赁场所的,报属地消防大队,商住两用房、居民小区、农村自建房报属地街道、镇,厂房、仓库、沿街商铺报属地公安派出所。
(三)全面抽查督导(11月20日至12月20日)。各街道、镇,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分别对照单位提交的“清单”,按每日不少于三家单位/小区的数量分类别进行抽查检查,优先检查未上报或未按时上报“清单”的单位/小区。区层面各部门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半天的要求同步开展下沉督导检查,其中,区商务委牵头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场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厂房、仓库,区建交委牵头组织对商住两用房,浦东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对沿街商铺、住宅小区、农村,浦东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对规模型租赁开展督导检查。浦东消防支队同步对上述各督导组提供技术支撑。督导中,各组重点检查单位是否知晓此次专项工作及排查重点,是否存在应通知未通知情形,属地及各部门抽查是否符合要求,每次抽查是否覆盖排查重点等。督导情况将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视情进行通报。
(四)全面总结归档,攻坚清除难点问题(12月20日—12月31日)一是持续完善清单名册。各街道、镇,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坚持边抽查边梳理原则,在组织发动及抽查检查过程中完善各类型场所清单,逐栋查清应纳未纳的厂房、仓库(单栋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以及商住两用、规模租赁场所清单,确保监管无盲区。二是梳理不放心场所清单。及时将单位自查及抽查中发现的短时期内难以完成整改重大隐患单位、隐患集中区域、“三合一”场所列入“不放心场所”清单。三是及时上报攻坚解决。对于涉及多个违法领域,本级难以彻底整改的隐患统一上报至区安委办,启动联席会议,运用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等手段努力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加强联合执法。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两用楼房、厂房、仓库、规模型租赁、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农村自建房等多种类型,体量较大,各街镇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要牵头公安、安监、消防、住建、城管等部门,建立排查整治“回头看”联动联勤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抄送、事故通报、分片排查、 综合查处、联合督办等各项任务。
(二)全面核查清单,依法从严管控。对照今年“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来已排查出的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册,通过分片包干等形式对其单位信息和消防安全现状开展核查检查,确保核查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镇要建立每日逐级工作报告制度, 将每日排查区域、基础信息、发现和上报问题、核查情况及部门联合处置等情况上报区工作专班(相关数据表格已发至各消防大队)。区级和街镇工作专班对每日上报的排查工作进行复核抽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卢凯,联系地址:杜鹃路260号111室,
联系电话:22047149,邮箱:pdxfzd2643@163.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