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MB2F313140202100095 | ||
信息名称 |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本区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 ||
文件编号 | 浦应急〔2020〕9号 |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本区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浦应急〔2020〕9号
2019年,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有力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未突破市局下达指标,但全年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量仍偏大,相关行业事故多发,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偶有发生。现将本区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共接报各类事故信息158起(死亡事故73起,重伤事故48 起,轻伤及其他事故37起),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29起,全年共对45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涉及的38个责任单位、16名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合计处罚金额881.71万元。对涉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5名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本区地域内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52起,死亡56人,包括一起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事故发生起数同比下降5.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8%,具体统计分析情况如下:
(一)按监管部门分类
安监部门监管的一般工贸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8起,死亡2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7.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5%;
建设行业监管的建筑施工工地发生死亡事故28起,死亡29人,其中市报监14起14人,区报监11起12人,未报监3起3人。建筑施工工地事故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51.8%,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6%;
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特种设备相关事故6起,死亡6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0.7%,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0%;
(二)按经济类型分类
私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37起,死亡40人,占死亡人数的71.4%,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
国有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2起,死亡12人,占死亡人数的21.4%,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3.3%;
外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个体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3人,占死亡人数的5.4%,同期无事故。
(三)按行业领域分类
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28起,死亡29人,占死亡人数数的51.8%,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6%;
制造业发生死亡事故9起,死亡11人,占死亡人数的19.6%,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占死亡人数的8.9%,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发生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占死亡人数的7.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2.9%;
批发和零售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3人,占死亡人数的5.4%,同期无事故发生;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3.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
其他行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3.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
(四)按事故类别分类
高处坠落死亡25人,占死亡人数44.6%,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5%;
起重伤害死亡6人,占死亡人数的10.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4.3%;
触电死亡5人,占死亡人数8.9%,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6%;
中毒和窒息死亡5人,占死亡人数8.9%,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5%;
物体打击死亡4人,占死亡人数7.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5.6%;
车辆伤害死亡3人,占死亡人数5.4%,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7.1%;
坍塌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3.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0%;
其他伤害死亡3人,占死亡人数的5.4%,同期无事故;
淹溺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3.6%,同期无事故;
灼烫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8%,同期无事故。
二、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事故特点
1.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稳中有降
2019年本区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52起,死亡56人,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5%和1.8%,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2.私营企业生产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
私营企业受限于生产基础设施的落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能力不够,企业员工安全意识薄弱,生产安全事故相对高发易发,随着近些年本区“五违四必”的推进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小微企业数量不断减少,私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数量稳中有降,2019年私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为37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9.6%.
3.交通运输、仓储类企业事故下降明显
集装箱堆场企业及物流仓储企业因运输、装卸货环节使用到大型集卡、叉车、堆高机、正面吊等厂内车辆、大型机械设备,近年来事故频发,安全问题突出,引起了各相关部门的重视,2019年开展了例如“三高”地区集装箱堆场企业的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举措,2019年全年交通运输、仓储类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7.1%,下降幅度明显。
4.第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增幅明显
2019年第四季度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9起,占全年事故总数的36.5%,事故起数同比增长58.3%,其中建筑行业受进博会期间管控影响,第四季度赶工期现象明显,事故大幅增加,共发生12起,事故起数同比增长100%。
5.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
建设施工属于高危行业,现场施工人员流动大,生产作业现场环境复杂,危险因素多。同时,新区建筑施工工程面广量大、重大建设项目多,2019年上海市公布的正式立项的138个重大建设项目中有66项落在浦东新区,接近整个建设项目数量的一半,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长期处于高发态势,2019年建筑行业共发生死亡事故28起,死亡29人,占死亡总人数51.8%,其中报监工程事故25起,死亡26人,死亡人数占建筑工地事故死亡人数的89.3%;未报监工程事故3起,死亡3人,死亡人数占建筑工地事故死亡人数的10.7%。在事故总量同比下降的情况下,建筑行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7.7%。
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
高处坠落事故是高发事故主要类型之一,而建筑行业以及小维修作业因洞口临边作业及登高作业较多,作业环境复杂,导致高处坠落事故频发,2019年高处坠落事故伴随着建筑行业事故的上升也随之上升,全年共发生高处坠落24起,死亡25人,占死亡人数44.6%,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5%,其中建筑行业的高处坠落事故17起,占高处坠落事故的70.8%。
7.中毒和窒息事故明显上升
中毒和窒息事故多发于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且此类事故往往因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违章作业、防护不当、施救措施不当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危害性较大。2019年共发生2起中毒和窒息亡人事故,造成5人死亡,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5%,另外本区在餐饮行业发生了7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共计45人不同程度的受伤,需引起重视。
(二)事故主要原因
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屡禁不止
十次事故九违章,几乎每一起事故都存在违章作业的行为,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归根到底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人员或存有侥幸心理、或冒险蛮干、或投机取巧。如:2019年9月9日9时40分左右,在唐镇上丰路585号上海和芳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场内卸货过程中,叉车驾驶员方某在未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右侧单货叉装卸货物,导致货物发生倾倒,在作业区域内违规停留的刘某被压倒致死。
2.较大危险作业管理缺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力
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对登高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交底和现场监管监护职责,导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无人制止。如:2019年10月6日10时30分左右,在曹路镇川沙路1188号上海正华医疗设备公司内,上海诚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外墙清洗、刷胶作业过程中,高空作业人员徐某因工作绳突然断裂、安全绳缺失而坠落至二楼平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上海诚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在高空作业前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外包单位缺乏统一协调管理
业务外包是生产经营的普遍形式,但业务外包不等于安全管理责任的外包,一些发包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供应商、合作方等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如:2019年12月24日20时左右,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海徐路1001号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利用治理回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上海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因挖掘机碰撞造成酸碱中和水池洞口支撑护圈的砖块松动,收工时,劳务分包单位上海文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徐某踩到中和水池盖板后连人带盖板坠落水池,徐某后被送至医院抢救,并于2020年1月4日抢救无效死亡。
4.建筑施工领域风险性较大,安全管理易产生盲区
一些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因承建项目多、体量大,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安全管理幅度过大,且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同施工作业人员作息时间不一致,现场安全管理易出现盲区,从而导致安全监管缺失。如2019年11月21日14时30分左右,浦东新区云夏路云汉路路口泥城社区养老院新建项目,A区二楼洞口防护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盖板被人为移动后导致洞口未完全覆盖,上海东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某在该区域清理建筑垃圾过程中不慎踩空从预留洞口坠落至一层地面,当场死亡。
5.小型工程、零星作业事故隐患多,政府监管难度大
小型工程报监界限不清楚、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责任不落实,日常监管存盲区;零星施工维修流动性大、周期短,行业监管、综合监管难度大;零星维修施工作业单位管理能力薄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资格资质挂靠现象严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落实不到位,作业现场隐患问题多。如:2019年3月21日8时30分左右,在浦东新区唐丰路881弄27号别墅装修工地,上海星杰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工刘某为作业方便,拆除电梯门边模板过程中,拆除了四层电梯预留门口临边护栏,不慎坠落到电梯井内死亡。经调查:上海星杰装饰有限公司危险作业现场无人监护,且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如:2019年6月23日13时30分左右,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路58号上海金楼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临时雇佣焊工张某对厂区北侧的违建钢结构框架进行气割拆除,张某在移动脚手架上在拆除第一跨钢结构横梁时,横梁发生脱落,打到移动脚手架后致张某坠落至地面,张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并于6月29日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上海金楼工贸有限公司钢结构框架拆除作业未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前未进行风险辨识,且未按规定对临时雇佣工人张某开展安全教育。
三、事故防范处置对策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事故警示作用
要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公众微信号、宣传栏等宣传载体,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内容,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要举一反三,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作用,使得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中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起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效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企业、各属地街镇要健全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综合监管部门对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优化“各负其责、关系顺畅、相互协作”的监管和执法机制,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要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有效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尤其要督促总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协调,杜绝以包代管。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针对近年来建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需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承建单位、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源头控制、规范市场管理,加大对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等问题的依法查处力度,保障建筑施工领域规范有序。此外,针对非报监项目安全监管需作深化研究,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指导工作,消除监管盲区和薄弱点;针对近两年连续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安监部门要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企业扎实开展作业条件确认和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操作规程。
(四)把握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加强重点时段的预警提示和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属地街镇要深入分析事故特点,切实把握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充分运用规律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针对年终岁末、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强化面上预警提示,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和安全监管,遏制重点时段事故多发势头。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生产经营单位也将陆续复产复工,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属企业、各属地街镇要以实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为双重目标,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五)加强执法检查,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安监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监管重点难点,通过日常性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全面推进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闭环;要综合运用动态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分类监管措施,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工作要求,对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根据事故情节和严重程度,采取加大行政处罚、进行约谈、实施黑名单行业禁入等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