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浦东新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SY0024562980202000037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浦东国有企业是贯彻执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推进浦东二次创业的重要力量。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本市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浦东实际,现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
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对浦东“四个方面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2+2+2+1”重点工
作部署,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探索创新国有企
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
合,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发基层活力协
同推进,打牢基础、补齐短板,推进落实新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围绕体系、功能、机制、载体
和队伍“五大要素”,夯实国有企业党建的基层基础,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城市基层党建中的作
用发挥,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坚持党建工作和企业经营深度融合,两手抓、
两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为浦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
大区属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明确浦东国有企业承担的使命和职责
1. 承担落实国家战略的使命。以“一流党建促一流开发”,形成党的优势与现代公司治理优势
有机融合的新格局。使浦东国有企业成为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推进浦东二次创业
的重要力量,成为浦东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建成“四
个中心”核心功能区、大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2. 履行开发建设主力军的职责。要深刻认识浦东发展进入新阶段,国有企业在全局和战略中的
地位作用更加突出。在浦东开发开放大局中,国有企业要认清和履行国企的责任和担当,以功能开
发为己任,努力在实施浦东新一轮区域开发建设中,不断提升自身竞争能力,处理好功能性任务与
市场化机制的关系,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推进落实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融合统一
3. 充实完善公司章程中党建工作的要求和内容。区属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要结合实际,修改、
充实、完善公司章程,将党组织的设立、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的职责、机构设置、“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党委对重大问题的前置研究讨论、基础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纳入企业的
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组织
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都能得到有效发挥。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
与其他股东沟通协商,结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修改完善公司章程。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和国资
委党委要加强对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
4. 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在推进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对符合条
件的直属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有序推进新区直属企业党委书记和
董事长(执行董事)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条件成熟的先行实施。适当增加进
入董事会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人数。规模较大的区管直属企业一般设立1 名专职抓党建工作的党
委副书记。直属企业对二级、三级公司结合实际配备落实。逐步建立外派直属企业党建督察员制度。
5. 完善和改进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和制度。制定直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的实施细则。把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健全党组织会
议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党组织“前置决策”的事项和要求,以及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通过事先论证,会前沟通、会议研究、会上表达、会后报告等程序,实现党组织对国企重大决策全
程参与、全程把关。不能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和党员
要落实党委决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和党员要按照党委决定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向党委报告落
实情况,党委要对未执行党委决定的党员批评纠正,纪委要督促落实党委决定。
6. 健全直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直属企业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配备、补
齐工作,对已配齐的要切实履职到位。要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党委作为核心,
要承担“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总体职责;董事会承担企业生产经营的战略筹划和决策职责;
监事会承担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公司经营管理事务的监督职责;经理层组织领导企
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职责;职工代表大会承担代表群众参与和监督企业
经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直属企业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
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讨论、决策内容和程序。
7. 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督效能。要强化出资人监管责任与管党治党责任相结合,按照事前制
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实加强国资监督机
构和专门力量,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监督闭环。进一步强化监督成果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
干部管理中的运用。区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要加强直属企业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外部董事来
源渠道,建立外部董事履职评价、考核机制,严格管理并进行决策失误问责追责,充分发挥外部董
事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完善监督工作体制,要配强监事会专门力量,提高监督效
能。建立外派监事会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推动党内监督与法人治理
监督相结合,新区直属企业纪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担任监事会副主席。建立直属企业
纪委与监事会工作会商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探索纪委书记协管内部审计、
风险控制等监管部门,发挥党内监督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
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
公司治理。加快外派财务总监的选任配备工作。
四、加大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
8. 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
为、清正廉洁“20 字”要求,规范和完善区管直属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严格规范动议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
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深入研究完善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统一规范、分类分级,制定完善国企干部管理使用制度。注重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
企业党委书记既要成为优秀党委带头人,又要成为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注重企业后备力量建设,
加强和改进企业优秀年轻领导培养选拔工作,及时将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
企业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加强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工
作的监督指导。
9.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稳妥推进市场化选聘。创新党管干部原则有效实现形式,支持董事会依
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工作,党组织应当
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组织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坚持按市场规律对经理层进行管理,
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可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原则,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
构建经营目标责任体系,严格业绩考核和目标考核,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按照党管人才
和市场化配置原则,重点抓好企业领军人才(企业家队伍)、企业经营人才、技术研发人才、高技
能人才、党务工作人才五支队伍的建设。
10. 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管理,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党性教育、宗旨
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
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企业的贯彻实施。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配齐配强
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发挥派驻国资委纪检组的作用,强化正风肃纪,注重标本兼治,持
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
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严厉查处
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加强
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党内规章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
11. 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注重用好考核指挥棒,完善直属企业任期综合考核评价机
制,把党的建设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测评、经营业绩考核有机衔接,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
奖惩挂起钩来。进一步优化分类考核办法,发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对企业落实区域发展任务、提
质增效的导向作用。推进直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举、效率和公平并重,
既符合市场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试点推进直属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执行浦东新区《关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进一步鼓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
充分调动企业领导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开展“三好两满意”(好班子、好班长、
好干部;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争创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12. 构建以单位党建为基础的组织网络。积极适应浦东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架构、管理模式
等发展变化,在集团、下级企业、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参股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项目等各个
层面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在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科研团队等实现党的组织
全面覆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必要前提。坚持属地
管理和垂直管理相结合,抓好异地子公司党建工作。境外分支机构要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工作。在企业改制、处置“僵尸企业”、破产企业过程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组
织隶属关系调整等工作,防止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现象。
13. 严格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党性锻炼这个重点,加强党员日常
教育管理,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结合区级党建数据库建设,在国有企业党组织
建立推行党内积分管理制度,实行量化统计、量化考评,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
“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推动党员队伍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
视在生产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加强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推动党员亮明身份、发挥作用。
14. 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6+6”机制、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落实党员
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
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支部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化党支部“一加三有四日”组织生
活制度,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
重大工作决策都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民主决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
届、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
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15.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强化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支部为基本单
元,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落实党支部
书记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让党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
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切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建
立干部群众思想动态信息反馈制度和干部群众思想状况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准确把握干部群众的思
想状况,把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
等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发挥党建带群建作用,引领职工群众
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和“党建示范点”
创建活动,要主动融入区域化党建,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通过“双向认领”机制,主
动认领项目、回应需求。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生产经营、
凝聚职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加强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领导
16. 明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全区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
体规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健全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国资委党委具体负责、
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格局。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会
同区国资委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区国资委党委和其他受托监管部门党组织承担对所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管理职能,把好方向、建
好机制、管好队伍、担起责任,确保中央、市委和区委要求有效落地。
17.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专职党委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专心专责抓好党建工作。纪委书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其他
党员领导人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对党委和党员领导人员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全面
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
奖惩挂钩。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履职清单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传导和压力传递,推动党
建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18. 重视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培养使用。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
群众中有威信的同志做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养、实践锻炼力度,
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专业化水平。拓宽党务工作人员来源和发展渠道,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
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加大培养既懂企业业务又懂党务的复合型党务干部。党务工作干部必须纳入企
业管理人员序列,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落实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政策。
19. 强化党建工作资源保障。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坚决防止以改革为名撤并党的工作机构、裁减党务工作人员、压缩党
务经费开支。规范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党员人数达到100 名及以上的直属国有企业,必须专设党委
工作部门;党员人数不足100 名但达到50 名的,必须设立党群合署的工作部门;党员人数不足50
名但超过20 名的,党群工作部门可与行政机构合署办公,但是必须配备专职的党务工作干部(包括
纪检专职干部)。合理配备党务工作干部,党员人数在200 人以下的,配备2 名;党员人数在200
人以上500 名以下的,配备3-4 名;500 名党员以上的单位,配备人数不少于5 人。合署办公的部门,
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党务工作干部。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实行备案制。切实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企
业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原则上最
低标准不得低于平均每个员工每年100 元。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党建创新专项资金。按照工作有力量、
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证的总体要求,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打造具有国有企业党建特色的党员
活动阵地,通过搭建线上党建活动平台,增强企业党建活力。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在合作
协议中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等内容。
20. 探索加强浦东国企党建理论和实践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和改革创新精神,在深化国
企改革发展中注重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加强前瞻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理
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着力抓好国企党建的顶层设计,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努
力形成具有浦东国资党建工作鲜明特色的运行机制,为国企党建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构筑运作
框架,推动浦东国有企业在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