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20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建设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实战管用的应急管理能力,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全力保障浦东城市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街镇、直属企业延伸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细化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工作界面。推进危化品、消防、建设、交通、特种设备5个专委会完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职责分工。编制《浦东新区值班工作规范》,修订《浦东新区总值班室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区层面指导相关部门修编印发粮食、防汛防台、燃气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8项区级专项预案,街镇层面指导督促各街镇全面完成1+10+X应急预案修编任务,社区层面指导全面完成《社区应急工作手册》编制;完成《浦东新区城市公共安全及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及区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制定《应急指挥中心专家管理办法》。成市灾防办街镇督查考评四级责任清单两项试点任务,进一步完善灾害防治体系;优化更新-街镇-居村-居民小区(村民小组)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目前全区共有灾害信息员8796人);制订形成《浦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

(二)抓好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科学编制《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执法计划》,指导督促各级安监机构编制执法计划,强化执法检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制定新区行动方案,构建形成“1+8+N”重大隐患整治工作体系,梳理制定17个重点领域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标准,在全区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知识培训;1-9月共排查上报重大隐患2349项,整改2203项,整改率为93.8%其他未整改事项均已落实一点一策管理措施),帮扶指导企业13171家次,实施行政处罚732起、罚款569万元,实施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37次,移送司法机关36人,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218家,责令停产整顿44家。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对区重点监管330家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批次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层层传导压实安全责任)。

(三)有力落实法治责任制建设指标,积极服务保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形成高质量法治课题研究成果——《新平台经济安全监管立法可行性研究》,该课题被纳入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治区立项调研课题。有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本年度我局报送的《制定浦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3-2035)》事项拟被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实行告知承诺行政许可》事项作为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推进。目前两个事项均已完成五大程序要求工作。积极参与浦东新区管理措施制定,我局报送的《浦东新区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发展若干规定》立法项目需求被纳入浦东新区管理措施五年规划(2023-2027)预备项目。基层法治观察工作获得上级肯定,区城运中心法治观察点报送的《建议完善小型儿童游乐设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议书得到区委依法治区办高度认可,并被推荐为2023年度市级优秀基层法治观察建议进行申报。目前,针对该建议内容,区应急管理局探索制定形成初步制度性成果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加强应急管理队伍法治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培训活动,组织法治相关内容中心组(扩大)学习5次,组织全区层面应急执法类业务培训7次。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送法进企业零距离、热线服务促安全等行动,推进第三方提供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在浦东应急公众号开设了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栏,开展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和五带头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作用,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持续推动强化全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二十大确立的法治工作方向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予以落实。

(二)不断优化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安全管理方面,做强区安委办,进一步细化新区层面新行业新业态及部分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监管职责不明确的领域和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综督查常态化,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综合减灾方面,进一步发挥区灾防委及其办公室督查考评作用,理顺灾防委与各单灾种指挥部关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研究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应急指挥方面,健全做实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形成“1+N”应急指挥体系(“1”为做实1个区应急总指挥部,“N”为依据专项预案,健全N区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初定25);修编《浦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新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新一轮区级专项预案修订,指导街镇开展预案结构化,指导推进《社区(居村)应急工作手册》实战实用。编制《浦东新区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发展若干规定》。开展十五五前期应急管理规划前期研究。

(三)持续推动提升应急管理执法水平。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和行刑衔接力度,常态化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持续提升应急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开展执法实务、案例分析交流、技能比武等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活动。

(四)深化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新格局。抓好“5·12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减灾宣传活动。加强新区、街镇两级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保险事故预防功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良性互动。进一步推动落实“12345热线和“随申拍”助力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曝光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发挥举报奖励激励作用,营造全社会多元参与安全隐患治理的社会共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