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2-28


2019 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市、区依法行政相关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

今年 3 25 日,区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区政府主管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我局从成立伊始,就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前期,因处于机构改革过渡阶段,按照新区 四个责任制 工作考核要求,主要以城运中心党组为主体开展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在制定城运中心 四个责任制 年度工作方案时,明确了法治建设责任分工、工作内容、时间节点等安排,并开展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明确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明确了班子分工及内设机构人员安排,局党组书记李春铭同志为 四个责任制 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并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目前,区应急管理局法治责任制建设工作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进行统筹协调,配备法治工作联络员 2 名,外聘法律顾问 1 名,局安管处、安监处配合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

7 29 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 2019 年度 四个责任制 工作年中推进部署会,会议通报了局 2019 年上半年落实 四个责任制 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部署了法治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全局上下要深化认识,提高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工作质量,提升整体实效。

(二)强化示范引领,加强法制学习

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学习、机关全体学习等形式,集体学习《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市应急管理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并在全局上下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出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同时,局党组根据新的业务职能,定期开展法治研究工作,如按照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南》,结合新区实际,研究制定《浦东新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指南》《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浦东新区生产经营单位特殊作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防范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做强法治宣传阵地。 在发挥浦东电视台、浦东时报、浦东安全生产报、 浦东应急 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电子屏等固有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辆等社会载体途径,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 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网站及时宣传相关执法检查动态、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等,并在 浦东应急 微信公众号上每日发布本区最新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二是把握重要宣传时段。积极开展 安全生产月 活动,聚焦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文化知识和工作热点,广泛宣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参与社会安全治理,支持城市安全发展。今年安全月期间,举办安全发展论坛 1 场,各类安全生产宣讲 38 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5400 余份。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对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 七进 活动 (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 。制作生产经营单位八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系列宣传片和《安全生产法》公益宣传片,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广泛宣传。

(四)严格源头把关,加强制度管理

一是实行文件审核制度。 区应急管理局从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对印发的各类文件要经过 审稿 核稿 办公室主任核稿 局领导审核 四道流程,最后才能签发,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二是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规范类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等工作内容作为法律顾问的职责要求在聘请合同中予以了明确。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截至目前, 2019 年共组织集体讨论 15 次,审查审理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68 起。四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标注。依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018 版)》《上海市安全生产自由裁量基准》和《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强化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

(五)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文明执法

一是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年初,按规定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执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保税区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镇安全生产监察所依据制定本单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实现了日常检查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按需要提升执法能力。 2019 年,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全区各安全生产执法机构 32 人参加;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新进人员培训,共 69 人参加,组织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培训,各安监机构共 65 人参加,大大增强了执法力量,提升了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三是按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意见》,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建设,制定下发了《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规范记录,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系统(金安工程)进行数据归档。目前已配发 210 台执法记录仪,初步做到每二人配备一台。同时争取在明年的工作预算中进一步加大执法记录仪采购和配发进程,完整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四是按规定提升执法档案标准。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浦东新区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规定》和《浦东新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定期组织案卷评审和评查,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全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案卷的各个要素,对案卷目录、编号等要素进行了强制性统一规范。

2019 年度行政执法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行政处罚听证 6 起,发生行政复议 0 起,行政诉讼 3 起(其中一起当事人自愿撤诉、一起开庭后当事人撤诉、一起尚未宣判),负责人出庭率 100%

(六)严格落实规定,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见》要求,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一是规范事前公示,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浦东新区权利平台,归集浦东新区政务大厅实现信息公开;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通过浦东新区权利平台 网厅同步 模块,在浦东政务大厅上予以公开。二是强化事中公示,在行政检查,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的事实理由、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每周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数据按照浦东新区双公示的要求,在浦东公共信用平台进行公示,与其他部门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共享。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为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区应急管理局不断加大基层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尽快提升基层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同步不断加大投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安全监管物资保障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同时强化新技术运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安全监管的应用,推进智慧安监系统升级,提升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建立执法案件系统审查机制,成立专门的法制审核部门,制定了《浦东新区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规定》,通过安监信息化系统,对每起案件从立案、裁量到结案,全流程线上严格审查, 2019 年,共审查案件 1200 余起,不予立案 52 起,退回修改案件 400 余起,通过及时纠错,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裁量合规。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区应急管理局虽然年初刚成立,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能并按照法治建设责任制要求推进相关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不过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形式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对基层的调研检查力度还需加大,指导基层机构法治建设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水平和行政执法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 2020 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解决 :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七进”活动 (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并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推动法治宣传;加强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继续运用好浦东安全生产报、安全生产网、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示范岗”教育竞赛活动。二是加强基层队伍法治培训。按照《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继续组织好新进人员、既有人员和法制人员的法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行为。 一是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年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的要求,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执行,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保税区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镇安全生产监察所制定本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实现了日常检查执法和专项检查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法制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对照和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和规定,完善法制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法制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全局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 梳理基层难点堵点,区分共性、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设定整改期限,以 先共性后个性,先易后难 为序逐次整改到位,提高基层队伍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四)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应急管理局网站功能,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