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3-05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市、区依法行政相关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

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局党组书记李春铭同志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法治工作相关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党组学习、机关全体学习等形式,集体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知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四史学习,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市应急管理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并在全局上下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出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同时,局党组根据业务职能,定期开展法治研究工作,传达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精神,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新区实际,提出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防范风险。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进行统筹协调,配备法治工作联络员1名,外聘法律顾问1名,局安管处、安监处配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并专门招聘了一名持有律师资格证的人员承担安全生产法制审核工作,增强法治工作力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做强法治宣传阵地。在发挥浦东电视台、浦东时报、浦东应急微信公众号、浦东安全生产报、人民日报电子屏等固有宣传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轨道交通站点、公交车辆等社会载体途径,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及时宣传相关执法检查动态、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等,并在浦东应急微信公众号上每日发布本区最新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按照新区七五普法规划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在原安监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明确组织领导、普法内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三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对照《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浦东新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向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干部、从业人员等宣贯。四是把握重要宣传时段。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政策法规、文化知识和工作热点,广泛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注重安全,参与社会安全治理,支持城市安全发展。五是突出宣传重点对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制作生产经营单位八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系列宣传片和《安全生产法》公益宣传片,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广泛宣传。

(三)严格源头把关,加强制度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文件审核制度。区应急管理局从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对印发的各类文件要经过审稿核稿办公室主任核稿局领导审核四道流程,最后才能签发,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二是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类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贯穿于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三是严格落实政府公开相关规定。根据两办、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我局政务信息,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所有涉及我局的依申请公开按时按要求进行答复。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等工作内容作为法律顾问的职责要求在聘请合同中予以了明确。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截至目前,2020年共组织集体讨论14次,审查审理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6起,经集体讨论改变处罚和退回补充调查案件8件,撤销行政处罚2件。五是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标准。依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上海市安全生产自由裁量基准》和《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规范新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强化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文明执法

一是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年初,按规定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执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保税区综合执法大队、各街镇安全生产监察所依据制定本单位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实现了日常检查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按需要提升执法能力。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举办的安全生产法制业务培训班,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全区370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三是按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意见》,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建设,制定下发了《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规范记录,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系统(金安工程)进行数据归档。四是按规定提升执法档案标准。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浦东新区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规定》和《浦东新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定期组织案卷评审和评查,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全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案卷的各个要素,对案卷目录、编号等要素进行了强制性统一规范。五是建立执法案件系统审查机制。成立专门的法制审核部门,制定了《浦东新区应急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规定》,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严格规范法制审查审核,对每起案件从立案、裁量到结案,全流程线上严格审查,2020年,共对566起案进行了法制审查,审查纠错决定不予立案8件,退回补充调查或修改135件,陈述申辩法制审核5件,制作法制审核意见书46份,通过及时纠错,确保每起案件程序合法、裁量合规。

2020年,区应急管理局组织行政处罚听证2起,发生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1起,原告已自行撤诉结案。

(五)严格落实规定,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见》要求,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一是规范事前公示,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浦东新区权利平台,归集浦东新区政务大厅实现信息公开;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通过浦东新区权利平台网厅同步模块,在浦东政务大厅上予以公开。二是强化事中公示,在行政检查,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的事实理由、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每周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数据按照浦东新区双公示的要求,在浦东公共信用平台进行公示,与其他部门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共享。

(六)运用智能手段,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动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城市大脑相关场景中,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方式贯彻落实好普法主体责任,如在群租整治场景中,通过智能化手段发现疑似群租现象后,由城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上门进行普法教育,通过张贴整改通知单的方式对业主和租户进行整改告知,如拒不整改,再通过相应执法流程进行整治。二是探索企业管理与政府监管的智慧融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为目标的安全生产微平台,既是企业日常内部管理的应用平台,也是部门监督检查、业务指导的管理平台,通过数据模型,反映企业当天的动态风险等级,便于企业和安监部门根据动态风险等级有效管控风险。三是加强智能化手段在监管中的运用。如工地监管方面,依托工地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实时抓拍未戴安全帽、车辆未冲洗等11 个行业重点管理要素,并进行智能综合分析,直接生成图文并茂的问题工单,第一时间推送到工地管理人员手机端,督促其快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工单信息同步推送质监站加强监管并做好积累分析,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精准监管、体现依法治理,提升服务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并按照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不过离区委、区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实效需进一步增强。区应急管理局每年定期对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组织业务能力培训,但形式相对单一,对外交流学习少,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对于如何加强交流学习。二是基层整体执法效能需进一步提升。区应急管理局目前对街镇安监所实行委托执法,因相关执法人员编制、待遇、装备、能力等局限,导致整体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对于如何提升全区整体安全生产执法水平需要持续研究和关注。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并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推动法治宣传;加强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发挥好人民日报电子屏作用;继续运用好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浦东应急微信公众号、浦东安全生产报等渠道,开展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三是不断完善法制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对照和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和规定,完善法制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法制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