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吉的堡慧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恒生万鹂培训点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4946 |
文件编号 | 浦教民〔2024〕50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8-20 |
上海吉的堡慧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上海吉的堡慧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恒生万鹂培训点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并对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非学历文化知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4号)的相关标准,经审查,同意你公司设立上海吉的堡慧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恒生万鹂培训点,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东路515弄1、24号2层210-2室;办学内容为: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非学科社会知识和生活技能)。
培训点的办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管理由你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责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