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沃欧春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0306 |
文件编号 | 浦教民〔2023〕99号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2-17 |
上海沃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沃欧春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的《申办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对照《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科规〔2023〕7号)的相关标准,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的前置审核意见,经审查,同意上海沃欧春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领办学许可证。校长:张沁莹;办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98-206,208-232,268-286号(双),258弄13-37号A区三层A320单元;办学内容:科技类培训;培训项目:创客;培训形式:线下培训;培训对象:小学生、初中生、普通高中学生。
上海沃欧春华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接本批复后,请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