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解读
|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
一、浦东新区哪些家庭农场可以成为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对象?
答:本年度考核合格(得分75分及以上),水稻种植面积达到80亩及以上的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或经营面积80亩以上且水稻种植面积占经营面积一半以上的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
二、浦东新区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具体有什么补贴标准:
答: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基准为每亩270元/年。考核奖励补贴由两部分组成:
1、年度考核得分在75分及以上的粮食种植型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70元的基础奖励补贴;
2、对年度考核得分在75分及以上的粮食种植型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根据其考核得分和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另给予相应的考核奖励补贴,具体分为两档:一是考核得分在75至95分之间的(不含95分),考核奖励补贴为考核得分(每分以1元/亩计)乘以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二是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给予全额考核奖励补贴,考核奖励补贴为100元乘以水稻实际种植面积。
三、浦东新区家庭农场年度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是什么?
答:浦东新区家庭农场年度考核由两部分考核组成:
(一)家庭农场经营规范性考核
粮食种植型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即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家庭农场经营者取得家庭农场经营权后,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和管理,常年雇用来沪人员或其他劳动力的。
2、家庭农场经营者擅自将流转经营土地再转租给第三方的。
3、家庭农场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拒交、拖欠承包土地流转费的。
4、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害土地、农田水利设施、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的。
5、家庭农场擅自改变流转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的。
6、家庭农场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二)家庭农场农业生产考核
考核内容为:茬口安排、绿色安全、稻米品牌化、农机作业、秸秆还田、生产管理、场容场貌、日常管理等。考核满分为100分,附加分10分。
1、茬口安排(15分):合理安排茬口,相对连片种植的得5分;早中熟水稻比例搭配合理得5分,绿肥种植达水稻种植面积的三分之一的得5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2、绿色安全(10分):达到农药安全使用和绿色防控要求,无明显药害的得10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3、机械化耕作(10分):机插秧或机直播达到水稻种植面积100%得满分,未达到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4、秸秆综合利用(5分):秸秆切碎、还田、离田利用的得5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5、生产管理(23分):运用绿色生产模式技术,开展养草灭草等得8分,未开展养草灭草的不得分;达到规范用种用肥要求,能按要求统一进行病虫防治的得5分;水稻长势较好,水稻生育进程正常,群体合理,个体健壮得10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
6、场容场貌整洁(15分):场容场貌整洁得5分;农资、农药等摆放整齐的得5分,农资、农药等摆放零乱扣1分,扣完为止;田间能正常排水,田埂整洁,无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得5分,发现农药废弃物包装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7、日常管理(22分):农场主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的得10分,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不得分;家庭农场经营日记账记录清晰完整的得6分,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田间管理档案完善得6分。
9、附加分(10分):选种优质大米品种且开展大米加工和包装,实施品牌大米生产经营的最高得5分。获得全国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等国家级荣誉的得5分,获得市级荣誉的得3分。同一家庭农场获评不同等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取最高等级示范家庭农场得分,不累计得分。
四、浦东新区家庭农场年度考核的时间和程序及方式是什么?
答:每年9月底前,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镇组织实施并完成对家庭农场的年度考核。
五、浦东新区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资金怎么发放?
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根据对各粮食种植及粮经结合型家庭农场年度最终考核结果,确定各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考核奖励补贴金额,并在浦东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考核奖励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统一通过银行“一卡通(一卡折)”直接发放到相关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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