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商务委(粮食物资局、航运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13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浦东会展提质增效,放大展会溢出效应,促进浦东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和浦东新区会展业发展情况,区商务委加强企业调研及区域政策比较分析,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论证,制定《浦东新区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举办单位。申报资金的展会项目应为在浦东新区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括国际展览会和国际博览会,境外民用经济技术来华展览会,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出口商品、投资贸易(利用外资)、技术出口、对外经济合作洽谈会或交易会。党政机关举办的展会项目,以现场零售为主的展销会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若干措施》对浦东会展提出了三个部分共九项具体支持举措,包括:

1、引育高质量展会

1)支持引领型展览。支持在浦东新区举办,国际影响力强、行业带动效应显著的专业展会,以及获得国内外会展权威机构认证的专业展会。经综合评定,给予每个展会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2)支持优质型展览。支持在浦东新区举办,与世界级先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性未来产业等浦东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方向相契合的专业展会。经综合评定,给予每个展会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奖励。

3)支持创新型展览。支持2025年内首次在浦东新区举办的专业展会。支持在实施绿色化、数字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专业展会。经综合评定,给予每个展会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指南将于近期推出。申报资金的展会项目需在2025年内执行完毕,且按规定在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备案等工作。

2、增强带动效应

4推动商旅文体展联动发展,鼓励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展联动项目。具体参照《市商务委 市文化旅游局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绿化市容局 市政府外办 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商旅文体展联动吸引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商规〔2024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增强本市会展经济带动效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412 号)。

5)支持会展企业发展成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等。支持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落户浦东。具体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提升能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51号)、《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浦商委规〔20221号)、《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商委规〔20241号)等

6鼓励浦东企业参加本市海外展会推荐目录内重点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具体参照《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商财〔2024110 号)。

3、加强服务保障

7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展品通关监管流程,试点推广电子口岸签证,为境外参展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具体参照‌《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会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定>的通知》(沪浦知局规〔2024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8)强化浦东会展人才支撑,具体参照《关于新时代浦东新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委发〔20231 号)、《浦东新区“明珠计划”实施意见》等。

9)充分落实会展业协调保障工作机制,确保浦东会展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具体参照《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商委办发〔20243号)

《若干措施》从产业支持、行业联动、人才支撑、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发,充分展现浦东营商环境及综合优势,进一步丰富浦东会展政策支持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浦东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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