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文字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04

一、背景

今年4月,区委常委会和区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浦东新区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明确新区和美乡村建设要以示范村建设为牵引,片区化带动周边村域,全域开展百村示范、百村精品、百村美丽行动,到2028年基本呈现全域美丽和美浦东乡村新局面。全区355个行政村除61个非保留村近期有土地储备计划,将加快实施城中村拔点、改造和撤制村队工作外,其他294个村全面实施三百行动,打造8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16个精品村、94个美丽村。按照三百行动目标,分类分档明确验收评定标准,出台区级奖补政策,确保行动计划的精准度和颗粒度。目前,《浦东新区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委《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起征求了相关公众、部门、镇及市农业农村委等意见,均未提出异议。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按照2035年浦东新区现代化城区全面建成的总体要求和《浦东新区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年)》,开展百村示范、百村精品、百村美丽三大行动,全面提升新区农村地区乡村建设管理与基层治理水平,努力形成全域和美乡村新局面。

(二)支持对象

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支持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等乡村建设和管护的镇村等管理主体。

(三)支持范围。

1、支持开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以及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等创建工作;

2、支持全域和美乡村建设,重点聚焦示范村、精品村、美丽村等创建工作

3、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重点聚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城中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综合管理以及美丽庭院星级户创(复)评等工作;

4.支持其他上级部门部署及经区委、区政府决策后实施的乡村振兴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加强资金管理。资金量较大的奖补资金实行预拨制和清算制,资金量较小的奖补资金采取一次性拨付方式,并加强资金拨付审核管理。属于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按照转移支付相关要求规范和加强管理。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项目管理。对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以及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以及全域和美乡村建设等,按项目清单化管理,严格变更调整等程序,加强验收评估。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全域和美乡村建管机制,形成建设与管养全过程闭环管理。

3、加强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将立项依据和建设任务在绩效目标中予以体现;对全域和美乡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4、加强监督管理。将全域和美乡村建设与管理项目资金作为财会监督的重点内容,加强过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者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更不得直接用于分配给个人。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对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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