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管理办法》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科经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12-16

 

一、实施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的要求,在浦东营造开放创新大生态,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优势资源,吸引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强化创新和产业集聚效应,区科经委起草了《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18条。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的定义、申报管理、服务赋能等日常工作建立了规范的运作体系,形成后续标准工作流程。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制定的依据、GOI定义、组织分工等;第二章为申报,包括申报标准、所需材料、流程及结果等内容;第三章为赋能支持,包括政府对GOI提供的政策、服务、资源赋能等各项支持;第四章为管理考核,包括信息报送,动态管理和安全生产;第五章为附则。

三、主要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GOI)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四、有效期限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1231日。

五、申报途径

一般将于每年年初发布申报指南,在区科经委政务网站发布。申报指南包含申报材料、申报渠道、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由于本项目个性化较强,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事先与我委联系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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