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商务委(粮食物资局、航运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2-14 |
一、政策背景
发展更高能级总部经济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赋予浦东的重要任务,也是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建设引领区的重要内容,为更大力度推进完善浦东新区总部经济人才服务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情况,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管理局多次研究,广泛走访了相关企业,经多次沟通、论证,起草了《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实施意见》适用于经上海市和浦东新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和机构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业务人才,以及为引领区建设和总部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相关人才。
(二)主要支持措施对总部人才提出了6项具体支持举措,包括:
1、对总部企业和机构重点人才给予奖励,鼓励支持浦东新区总部企业和机构大力引进和集聚优秀人才。
2、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和机构人才,加大落户支持力度。
3、加强人才综合配套服务,提供区级人才公寓、租房补贴、外籍人才永居推荐、签证便利等综合保障。
4、健全人才服务平台,围绕职业发展、生活便利、文化氛围提供个性化综合服务。
5、打通人才交叉交流通道,探索推动总部企业与专业机构、协会组织双向挂职交流。
6、畅通总部经济人才参政议政渠道,鼓励为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实施意见》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出发,进一步丰富总部人才政策支持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才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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