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浦东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8-27

一、出台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全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41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59日,《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发布。

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美丽上海建设战略部署,8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浦东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行动方案》(下称《美丽浦东建设行动方案》),是全市首个区级行动方案。

二、目标要求

浦东新区与国家、市统一步伐,锚定2035年美丽浦东建设实现的目标,通过“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和“十六五”整体提升,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

2027年,形成一批美丽浦东建设的实践示范样板,美丽浦东建设成效显著;2035年,美丽浦东总体建成;展望本世纪中叶,美丽浦东全面建成,实现“深化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环境治理体系创新、打造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两大战略目标。

三、主要内容

《美丽浦东建设行动方案》统筹生态空间、低碳发展、污染防治、人居环境、生态修复、生态安全、生态文化、科技引领、制度创新九大领域。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布局,严守832.8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严保22.27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8.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严控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在805平方公里以内,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城镇开发边界不突破。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围绕全面建成现代化城区的总目标,构建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的美丽浦东现代化城区新格局。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速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彰显环境之美。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长江口-杭州湾海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建成“无废城市”浦东样板。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以黄浦江浦东段、陆家嘴水环为核心,高水平建设功能复合的滨水林绿空间,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落实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和实施千园工程的总体要求,打造一核两翼、双环五楔、一街镇一特色的浦东新区公园总体格局。以打造一带多点的乡村振兴格局为统领,以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为抓手,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筑牢城市自然生态屏障,加快九段沙、南汇东滩等湿地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开展林水复合实践探索。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

(六)严控生态环境风险,彰显韧性之美。全面提升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开展美国白蛾、一枝黄花等有害生物防治和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大力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严密防控危废、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

(七)开展美丽浦东全民行动,彰显人文之美。培育弘扬生态文化,落实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打好绿色低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城市环境治理数字赋能,加快构建覆盖全要素、全区域、全领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

(九)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彰显善治之美。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强化美丽浦东建设法治保障,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加大对新质生产力项目的服务保障。强化政策创新,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

四、下一步工作

目前,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正抓紧编制《美丽浦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推动美丽浦东建设蓝图切实细化为“施工图”、转化为“实景图”。

 

 

附件

美丽浦东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7年目标

2035年目标

1

生态保护红线

832.87平方公里

832.87平方公里

2

耕地红线

22.27万亩耕地和

18.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22.27万亩耕地和

18.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3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

不低于10.6%

4

全区河湖水面率

/

10.6%左右

5

细颗粒物平均浓度

25微克/立方米左右

20微克/立方米左右

6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95%以上

持续改善

7

美丽河湖建成率

国控断面所在河流的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50%以上

国控、市控断面所在河湖的美丽河湖建成率力争达100%

8

美丽海湾建成率

/

建成长江口-浦东新区美丽

海湾

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0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1

无废城市建设比例

80%以上

建成无废城市浦东样板

12

近岸海域水质

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

13

地下水水质

稳定改善

稳定改善

14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提高

15

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

50%以上

/

16

外高桥港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

/

55%以上

17

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

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持续全面推行实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

/

18

自然保护地面积

/

不低于410.8平方公里

19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不低于18平方米

(力争建成500座公园、

骨干绿道610公里左右)

20

美丽乡村建设

累计建成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100个以上

率先全面建成

21

居民5分钟步行至

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覆盖率

/

90%左右

22

全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

达到40%

23

主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

提高至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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