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5-15

一、起草背景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通过编制农村集体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夯实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共三部分分为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及保障措施。

一是目标要求。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主体地位,要夯实农村土地基层管理基础,推动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决策机制。明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镇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事项进行统一决策。明确相关民主管理决策内容、民主管理决策程序、落实公示制度和财务公开。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强化区级层面监管、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加强信息监管完善“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信息

第三方面是保障措施。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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