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应急 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8-30 |
关于《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专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现将《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一是与我局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职能相适应,与工作任务相统一;二是为浦东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提供具体的实施遵循;三是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和事故救援中的支撑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二、制定过程
《管理办法》从2023年4月份开始起草,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并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执法支队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条。对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了吸纳,形成了《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专家管理办法》终稿。《管理办法》履行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修订程序和内容合法。
三、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我局结合新时期应急管理的发展需要,参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浦东新区应急指挥、救援类专家的选聘和管理,以及专家库的建立、使用和维护等。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17条,分为总则、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专家资格管理、专家遴选入库、专家管理和使用、专家评定和经费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目的、任务分类、管理部门和职责等工作内容;专家库管理遵循“统一建设、统筹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第二章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了专家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对专家的日常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规定了专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的几种情形,明确告知其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三)第三章 专家资格管理
明确专家入库须具备的条件,同时对专家的资格取消作了具体规定。
(四)第四章 专家的遴选入库
专家的遴选遵循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对专家管理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为3年。
(五)第五章 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建立完善多项专家管理工作制度,包括:开展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工作、更新综合信息平台内相关信息、根据工作特点、专业特长、紧急程度等因素提出专家使用需求以及专家使用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等工作规定。
(六)第六章 专家评定与经费管理
规范专家评定规定,即每年十二月对专家库内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同时明确了经费保障。
(七)第七章 附则
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部门,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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