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索引号 SY0024578210202100188 发布机构 人社局(医保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09

 

1.公开招聘是一种什么样的选人用人行为?

公开招聘是指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或考核的方法,面向社会的选人用人行为。

2.本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细则。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法类事业单位不适用本细则。

3. 除哪些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一)国家政策性安置的;

(二)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用的;

(三)涉密岗位的;

(四)经区人社部门同意使用其他方法选聘任用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贯彻什么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当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5.区人社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的招聘职责分别是什么?

区人社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

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招聘计划和具体实施。

6.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应聘事业单位?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一般应为40()周岁以下,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公开招聘一般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公开招聘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公告;

(三)应聘人员报名;

(四)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五)考试或考核;

(六)身体检查;

(七)考察;

(八)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九)资格复核后公示招聘结果;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8.公开招聘采取什么方式?

公开招聘应采取考试或考核的办法,考试科目或考核内容应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的特点设置。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9. 公开招聘什么岗位可采取考核的方式?

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对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10.体检与考察标准是什么?

对通过考试或考核的人员,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部分职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体能测试。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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