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关于基础教育学校规划有何新举措,来看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5-08

一、为什么要制定《浦东新区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建设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首先,制定《规定》旨在聚焦老百姓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实现优质化,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家门口好学校的热切盼望。2024学年,浦东新区共有公办中学160所,学生178440人;公办小学131所,学生207797人;公办幼儿园207所,学生101661人。这些公办学校的学生总数占全区中、小、幼学生总数的91.5%,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然而,当前公办学校仍面临学校建设条件限制、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导致设施建设不甚完善,使得学生活动空间受限。制定《规定》有利于明晰基础教育学校的规划建设要求,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基础教育的感受度。其次,制定《规定》是以未来为导向,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趋势的现实需要。当前教育发展阶段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提出更高要求。在知识传授方面,需要应用数字化设备、移动终端等软硬件设施提升教育效率;在素质培养方面,需要设立各类实验室、心理辅导室、图书馆等功能场所,拓宽学生的视野,为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同时,结合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设立教育实践基地也是传统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面对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规定》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学校设计建设标准,为构建优质学习环境,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奠定基础。最后,《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引领区意见》提出“增加高质量和国际化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供给,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可见,《规定》的制定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供给,为公立学校未来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要求增加高质量和国际化教育等优质资源供给,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2023年,《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明确规定本市以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及具体规定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应当设置在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符合卫生、环保、抗震、消防、疏散等要求的安全区域内。基于上述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浦东新区为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规划建设质量,特制定了本规定。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定》明确浦东新区所有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为规划建设管理的适用对象,公办职业教育学校规划建设也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从职责分工来看,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学校规划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区教育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学校规划建设以及相关监管服务工作,编制基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学校建设标准、要求以及布局。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市有关选址要求,设置在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符合卫生、环保、抗震、消防、疏散等要求的安全区域内。《规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土地供应和建设要求优化建设审批流程、空间设置要求、灵活破解空间受限问题以及满足新时期入学需求等方面。

1规范土地供应和建设要求。关于土地供应,规定按照本市学校人均用地标准以及本区特色学校、特殊场馆、宿舍建设等要求,安排用地需求。针对配套建设,要求配套建设学校与新建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学校更新中,通过改建、扩建、置换、租赁等方式改善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2明确优化建设审批流程相关条件。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可以按照教育专项工程建设要求,优化审批流程。

3明确学校重要空间设置要求。一是明确学校电增容工程推进实施主体责任,区教育部门与区建设交通部门应当制定学校电增容实施计划,向供电企业提出电增容外线工程审批申请。二是明确学校出入口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配置要求。新建、扩建学校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当与人行出入口分开设置,并按标准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是明确学校可以通过一室多用、灵活隔断等空间共享方式提高校园空间利用效率。四是明确教室、体育美育劳育场所、功能用房具体设置要求。要求教室配置储物空间,并按照数字化教学要求配备移动终端以及软硬件设备;要求新建、扩建中小学校配套建设体育运动场馆、学生剧场,鼓励学校结合地域特色和文化传统建立实践劳动基地;改建、扩建中小学校设置功能用房包括:实验室、图书馆、心理辅导室。五是明确地下空间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置要求,禁止地下空间用于教学或者居住。

4、灵活破解空间受限问题。一是因客观条件受限可以适当优化部分指标。明确规定确因条件限制,学校改建、扩建后无法符合相关标准的,在保障公共利益、符合更新目标和安全要求、不降低原有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对退让、密度等指标予以优化。二是采取市场化措施解决停车空间问题。明确规定如果学校无法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临时停车位的,区建设交通部门可以会同区公安交通部门在学校周边区域增设临时停车位。如果没有条件增设临时停车位的,学校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满足机动车停车需求。三是建立公益共享机制。规定学校空间现状无法满足体育美育教学需求的,区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文体旅游部门建立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艺术场馆公益共享机制,就近安排学生有序使用相应的公共设施。

5满足新时期入学新需求。首先,通过同步建设托班用房、推进已建成幼儿园教室以及设施改造,满足托育服务需求。其次,明确高中学校配套建设宿舍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按照全寄宿标准建设宿舍。最后,明确特色学校规划建设相关要求。如果新建学校发展特色教育,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配套建设清单,规划、设计、建设特色教学必需的场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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