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建设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1-15

一、制订《实施办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在哪里?

重大工程建设在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重大工程建设提速提质提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刀刃向内主动改革,探索建设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机制,于2020年2月发布了《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实施办法(试行)》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地票)、征收安置房源指标(房票)、水系占补平衡指标(水票)、林地占补平衡指标(林票)绿地占补平衡指标(绿票)(简称“五票”)统筹配置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经过两年的先行先试,新区的市、区重大工程储备周期大大缩短,为促进浦东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资源利用效率,统筹协调推进浦东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区建交委《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实施办法(试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5.《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

    6.《上海市绿化条例》(2018修正)

    7.《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

    8.《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

    9.《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10.《上海市防汛条例》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一般性规定。规定了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总体要求适用统筹配置的项目职责分工联席会议机制需求计划编制指标统筹联动。

(二)资源性指标统筹。规定了土地指标统筹征收安置房源指标统筹填堵河道水系平衡指标统筹绿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统筹。

(三)资源性指标配置。规定了土地指标配置、征收安置房源指标配置、填堵河道水系平衡指标配置和绿地、林地占补平衡指标配置。

(四)监督与保障。规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主体责任、风险防控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和财政保障。

四、《实施办法》主要有哪些创新点?

(一)转变“五票”的配置方式

转变政府职能,从企业、社会需求出发,探索建立建设主体报需求、指标统筹配置部门配指标的工作机制,明确指标统筹配置部门不仅负责指标审批、上报,还需负责指标筹措和供给。将原来的建设主体“主动求票”转为指标统筹配置部门“主动供票”,实现指标的“占补分离”。

(二)适度延长“五票”的计票周期

将资源性指标计票周期从原来的一个年度适度予以延长,并明确统筹周期由区人民政府与市相关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探索资源在统筹周期内总量管控和全面集成利用,实现统筹周期内“总量管控、动态平衡”,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速度不减,力度不降。

(三)实现“五票”的统筹联动

设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开展资源性指标的征询、受理、反馈、监测评估、统筹配置等工作,将五项资源性指标相关事项集中于一个平台,实现建设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的供需平衡、协同高效、执行有力。

(四)建立“五票”的风险防控机制

为平衡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建立了“五票”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将资源性指标的统筹配置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相关负责人责任意识;二是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整相关计划,发现严重隐患的可以终止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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