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曹路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的解读文本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曹路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25 |
《关于进一步加强曹路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的解读文本
曹路镇人民政府申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曹路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并于2025年4月25日起施行。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加大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管,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利,结合曹路镇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一)研究调研近几年曹路镇、村、队(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其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的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改制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转机制,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按照市区管理要求,结合曹路镇实际,于2024年10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曹路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同期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镇级集体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开展征询会议,上报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进行征询,根据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曹路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修订稿),并经网上公开征询和镇司法部门审核,曹路镇人民政府上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乡镇、村、队(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由其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具体为:
1.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等经营性资产;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
4.集体所有的资金;
5.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
6.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
7.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
8.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曹路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生产队(组)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镇、村、队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责任。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是镇经联社、村经济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理事会作为镇经联社、村经济合作社的管理机构,在任期内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监事会作为镇经联社、村经济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在任期内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责任。
(三)镇(村)属集体企业:由镇经济联合社、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投资形成的镇属集体投资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村属集体投资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章程等规定,履行各自名下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公司经营发展等责任。其内部议事决策监督机构主要是总经办会、董事会、党(总)支委会、监事会(或监事)等。
(四)“三资”监管平台:全称“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按市、区农业农村委要求,依托监管平台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的账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规范收支预决算、对外投资、收益分配等,监督集体资产、集体经营性土地(耕地、建设用地)等资产的处置、出租等经济活动,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五)农户承包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流转收益归出让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方所有。对流转土地出现“非农化”“非粮化”“非菜化”以及不规范转包、拖欠土地流转费等行为的,经营主体取消当年度各项评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暂缓发放相关涉农补贴,并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土地流转协议。
(六)集体机动地和减量化后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其收益按权属归集体经济组织。如对外出租,租金原则上不低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七)自留地:农户自愿放弃耕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给予适当补偿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并获收益;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收益归农户且不低于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四、结束
《关于进一步加强曹路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管理办法》严格依据市、区级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严谨性,结合本镇特色,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监督民主、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覆盖的监管体系,实现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