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桥镇带征土地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高桥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6-28 |
《高桥镇带征土地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4年6月28日,高桥镇人民政府印发了《高桥镇带征土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介绍
2020年,浦东新区出台《关于加强浦东新区带征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浦府〔2020〕166号),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健全带征土地管理制度,高桥镇根据新区指导意见,结合镇域实际,制定了该《办法》。该《办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试行期 2 年,旨在规范带征土地管理和使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缓解管理资金压力。
二、主要内容
明确高桥镇行政范围内带征土地及相关国有土地管理适用本办法,涵盖多种土地类型及类似情况土地。
(二)职责分工
成立管理工作小组,规建办负责规划安排等,高凌投资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三)临时使用原则
1、坚持公益性,不再新增经营性项目。
2、合理利用历史遗留临时用地。
3、特定需求临时用地需审批,符合要求并签订协议。
4、外环线内物流堆场用地管控。
(四)分类管理
根据土地现状明确监管和管理责任主体,包括绿化、河道、耕种、宅村、已拆平、历史遗留临时用地及相关国有土地等不同类型地块。
(五)临时使用要求
临时用地单位不得擅自建设、转让、转租、抵押,使用前土地及地上物须保持原状,部分情况需缴纳保证金。
(六)临时使用协议的管理
1、经营性临时使用协议:一年一签,可申请续签,规定终止情形及相关处理流程。
2、公益性临时使用协议:新增用地审核流程及协议管理参照经营性协议。
(七)场地租金、保证金及管理
1、租金按指导价标准执行。
2、保证金为年租金 50%,按规定收取、管理和退还。
3、租金纳入专账管理,统筹使用。
(八)施行时间及解释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镇规建办负责解释,上海市或浦东新区新政策出台后按新办法执行。
《高桥镇带征土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明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使用原则、分类管理、使用要求、协议管理、费用管理等内容,加强了带征土地管理,确保土地合理利用,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规范,有助于提升管理成效,促进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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