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街道浦建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政策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07

为加快推进旧小区和旧住房综合改造的要求,提高小区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2号)等文件的精神,同时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指导提示,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对本街道浦建小区、浦东南路2141弄、临沂北路100弄、浦建路211弄、南泉路1350弄按照“抓重点分步骤、阶段性求实效、统筹稳步推进”的要求进行分项改造,提高小区人居环境。

一、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对浦建小区、浦东南路2141弄、临沂北路100弄、浦建路211弄、南泉路1350弄在内的30幢房屋进行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屋面、墙面、共用部位、给排水系统及其设备整修,绿化补种及小区附属设施完善。改造总建筑面积约87683平方米。

二、项目投资费用及来源

浦建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总投资约为2438.9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093.30万元、其他费用29.46万元、预备费用116.14万元。

资金由新区财力补贴2316.95万元、街道自筹121.95万元。

三、项目改造的实施步骤

本项目主要经过调查研究、委托设计、立项招标、施工建设、质保期管理等几个步骤。

四、项目改造实施的责任分工

本工程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房修与幕墙分站监督。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单位;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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